景旺电子(603228):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时间:2024年07月18日 20:17:16 中财网
原标题:景旺电子: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景旺电子
股票代码:603228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深圳市景鸿永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光源三路 158号景旺电子大厦13层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智创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香港九龙观塘成业街 7号宁晋中心 18楼 B1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深圳市奕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海德三道 195号天利中央商务广场(二期)C2305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刘绍柏
住所/通讯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光源三路 158号景旺电子大厦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 黄小芬
住所/通讯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光源三路 158号景旺电子大厦
信息披露义务人六: 卓军
住所/通讯地址:香港九龙观塘成业街 7号宁晋中心 18楼 B1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七:刘羽
住所/通讯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光源三路 158号景旺电子大厦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增加,持股比例减少(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前期减持、增持公司股份以及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授予股份登记及后续回购注销、可转债转股等事项导致持股数量及比例发生变化。)

签署日期:2024 年 7月 1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旺电子”或“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景旺电子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5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10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11
第五节 前 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16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7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8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9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20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2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2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2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24
第七节 备查文件........................................................................................................ 25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6


第一节 释义

释义项释义内容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景鸿永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智创投资有限公 司、深圳市奕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刘绍柏、 黄小芬、卓军、刘羽
景旺电子、上市 公司、公司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景鸿永泰深圳市景鸿永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智创投资智创投资有限公司
奕兆投资深圳市奕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报告书《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景 20转债公司于 2020年 8月 24日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景 23转债公司于 2023年 4月 4日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收购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 15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万元人民币元 、人民币万元
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若出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深圳市景鸿永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名称深圳市景鸿永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光源三路 158号 景旺电子大厦 13层
法定代表人黄小芬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8917220XU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
成立日期2012-01-06
主要股东黄小芬持股 50%、深圳市奕兆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持股 50%
2、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智创投资有限公司

名称智创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香港九龙观塘成业街 7号宁晋中心 18楼 B1室
董事卓军
已发行股本1港元
公司编号:1702447
经营范围从事投资控股业务
成立日期2012年 2月 1日
主要股东卓军持股 100%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三:深圳市奕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深圳市奕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海德三道 195号天利中央商务广 场(二期)C2305
执行事务合伙人:黄小芬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CPABU58B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成立日期:2023年 7月 24日
股东构成:黄小芬持股 51%;刘羽持股 49%
4、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刘绍柏

姓名刘绍柏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44030119620908****
通讯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光源三路 158号 景旺电子大厦
公司任职董事长
是否拥有其他国家和地区永久居留权
5、信息披露义务人五:黄小芬

姓名黄小芬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44032119631110****
通讯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光源三路 158号 景旺电子大厦
公司任职董事
是否拥有其他国家和地区永久居留权
6、信息披露义务人六:卓军

姓名卓军
性别
国籍中国香港
身份证号H0222***
通讯地址香港九龙观塘成业街 7号宁晋中心 18楼 B1室
公司任职董事
是否拥有其他国家和地区永久居留权香港永久居民
7、信息披露义务人七:刘羽

姓名刘羽
性别
国籍中国香港
身份证号R3072***
通讯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光源三路 158号 景旺电子大厦
公司任职董事、总裁
是否拥有其他国家和地区永久居留权香港永久居民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景鸿永泰、智创投资及实际控制人刘绍柏先生、黄小芬女士、卓军女士于 2020年 1月 6日共同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刘羽先生于 2023年 8月 14日出具了《关于遵守<一致行动协议>的承诺函》,与前述一致行动人保持一致行动。此外,刘绍柏先生、黄小芬女士、刘羽先生、奕兆投资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的一致行动关系。

综上,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景鸿永泰、智创投资、奕兆投资、刘绍柏先生、黄小芬女士、卓军女士、刘羽先生构成一致行动关系,上述一致行动人合计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588,657,775股,占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5.54%。其中,景鸿永泰持有公司股份 293,731,122股,占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2.70%;智创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293,731,108股,占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2.70%;刘绍柏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638,405股,占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7%;黄小芬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57,140股,占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6%;卓军女士、刘羽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由于信息披露义务人 2020年减持、2021年增持公司股份、以及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授予股份登记及后续回购注销、可转债转股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发生变化,其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变动超过 5%。

二、未来 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个月内暂无增加或减少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明确计划。未来 12个月内若发生相关股份变动事项且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425,639,424股,占前次简式权益报告签署日(2020年 1月 6日)总股本数 602,371,610股的 70.66%。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88,657,775股,占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总股本数 898,181,889股的 65.54%。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变动前后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2020年 1月 6日)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2024年 7月 16日)  
 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 例(%)股份性质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 例(%)股份性质
深圳市景鸿 永泰投资控 股有限公司212,819,71235.33有限售条件股 份293,731,12232.70无限售条件 股份
智创投资有 限公司212,819,71235.33有限售条件股 份293,731,10832.70无限售条件 股份
刘绍柏---638,4050.07无限售条件 股份
黄小芬---557,1400.06无限售条件 股份
合计425,639,42470.66 588,657,77565.54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自 2020年 1月 6日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因信息披露义务人 2020年减持、2021年增持公司股份、以及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授予股份登记及回购注销、可转债转股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使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累计变动超过5%,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变动日期变动方式变动数量 (股)变动比 例 (%)股份种 类
景鸿永泰2020/3/20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 票首次授予登记导致被动稀释0-0.74人民币 普通股
智创投资     
景鸿永泰2020/5/12公司 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00.04人民币
智创投资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普通股
景鸿永泰2020/4/27- 2020/5/13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3,011,768-0.50人民币 普通股
智创投资     
   -3,011,778-0.50 
景鸿永泰2020/5/27公司实施 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 实施,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 现金红利人民币 3.00元(含税),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 10股转增 4股。83,923,1780.00人民币 普通股
智创投资     
   83,923,1740.00 
景鸿永泰2020/6/23公司 2018、2019年股权激励计 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00.02人民币 普通股
智创投资     
景鸿永泰2020/12/22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 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导致被 动稀释0-0.17人民币 普通股
智创投资     
景鸿永泰2021/3/1- 2021/4/28公司 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景 20转 债转股被动变化00.02人民币 普通股
智创投资     
刘绍柏2021/5/21- 2021/5/25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638,4050.07人民币 普通股
黄小芬     
   557,1400.07 
上述一致 行动人2021/6/1- 2024/7/8公司 2018、2019年股权激励限 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可转债转股 导致被动稀释0-0.74人民币 普通股
上述一致 行动人2024/7/9- 2024/7/16公司 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 限制性股票授予、可转债转股导 致被动稀释0-2.71人民币 普通股
合计163,018,351-5.12   
1、2020年 3月 20日,公司完成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向 166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 636.28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总股本由 602,371,610股增加为 608,734,41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不变,合计持股比例由 70.66%变更为 69.92%。

2、2020年 5月 12日,公司回购注销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经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363,177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总股本由 608,734,410股减少为608,371,233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不变,合计持股比例由 69.92%变更为69.96%。

3、2020年 3月 4日,公司披露了《景旺电子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景鸿永泰、智创投资计划自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分别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超过3,011,800股。2020年 5月 15日,公司披露了《景旺电子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0-039),2020年 4月 27日至 2020年 5月 13日期间,景鸿永泰、智创投资分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3,011,768股、3,011,778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景鸿永泰持股数量由 212,819,712股减少为209,807,944股,智创投资持股数量由 212,819,712股减少为 209,807,934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由 69.96%变更为 68.97%。

4、2020年 5月 27日,公司 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 10股转增 4股,公司总股本由 608,371,233股增加为 851,719,726股,景鸿永泰、智创投资持股数量分别变更为 293,731,122股、293,731,108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不变。

5、2020年 6月 23日,公司回购注销 2018年、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30.3832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总股本由 851,719,726股减少为 851,415,894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不变,合计持股比例由 68.97%变更为 69.00%。

6、2020年 8月 2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76号)文批准,公司公开发行了 1,78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元,发行总额人民币 178,000万元,期限 6年。转股期间为 2021年 3月 1日至 2026年 8月23日止。

7、2020年 12月 22日,公司完成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向 62名激励对象授予 206.78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总股本由 851,415,894股增加为 853,483,694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不变,合计持股比例由 69.00%变更为 68.83%。

8、2021年 3月 1日至 2021年 4月 28日,公司回购注销 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5.5360万股限制性股票;景 20转债累计转股数量为 1,710股。公司总股本由 853,483,694股变更为 853,230,044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不变,合计持股比例由 68.83%变更为 68.85%。

9、2021年 5月 26日,公司披露了《景旺电子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公司实际控制人刘绍柏先生、黄小芬女士于2021年 5月 21日、5月 24日、5月 25日通过上交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分别增持了公司股份 638,405股、557,140股。增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88,657,775股,合计持股比例由 68.85%变更为 68.99%。

10、2023年 4月 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7号)文批准,公司公开发行了 1,154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元,发行总额人民币 115,400万元,期限 6年。转股期间为 2023年 10月 11日至 2029年 4月3日。

11、2021年 6月 1日至 2024年 7月 8日,公司累计回购注销 2018、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1,360,716股限制性股票;景 20转债、景 23转债累计转股数量为 20,666,508股,公司总股本由 853,230,044股变更为 862,535,836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由 68.99%变更为68.25%。

12、2024年 7月 9日至 2024年 7月 16日,公司完成 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 414名激励对象授予1,202.41万股限制性股票;景 20转债、景 23转债累计转股数量为 23,621,953股,公司总股本由 862,535,836股增加为 898,181,889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不变,合计持股比例由 68.25%变更为 65.54%。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拥有上市公司权益股份受限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景鸿永泰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293,731,122股,质押 32,500,000股,质押股份占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比例为11.06%,占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 5.52%,占本报告书签署日总股本的比例为 3.62%。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司法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形。













第五节 前 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前 6个月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景鸿永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黄小芬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智创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
卓 军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奕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黄小芬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刘绍柏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黄小芬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卓 军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刘 羽
年 月 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明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查阅地点
本报告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证券部,供投资者查阅。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景旺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深圳市
股票简称景旺电子股票代码603228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名称深圳市景鸿永泰投 资控股有限公司、 智创投资有限公 司、深圳市奕兆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刘绍柏、黄 小芬、卓军、刘羽信息披露义务人 注册地/地址1、深圳市景鸿永泰投资控股有限公 司: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 光源三路 158号景旺电子大厦 13层 2、智创投资有限公司、卓军:香港九 龙观塘成业街 7号宁晋中心 18楼 B1 室 3、深圳市奕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 区海德三道 195号天利中央商务广场 (二期)C2305 4、刘绍柏、黄小芬、刘羽:深圳市光 明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光源三路 158 号景旺电子大厦
拥有权益的股份 数量变化增加?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 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第一大股东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回购注销、可转债转股等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占 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425,639,424股 持股比例:70.66%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 务人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量及变动 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变动数量: 163,018,351股 变动比例: -5.12%
  
  
  
在上市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变 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2020年 1月 7日-2024年 7月 16日 方式:1、景鸿永泰、智创投资分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3,011,768股、3,011,778股;2、刘绍柏先生、黄小芬女士通过上交所集中竞价 交易系统分别增持公司股份 638,405股、557,140股;3、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授予及回购注销、可转债转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总股本由 602,371,610 股变更为 898,181,889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相应被稀释,具体内容详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 12个月内继续 增持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 6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 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 未解除公司为其 负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 形不适用
本次权益变动是 否需取得批准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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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景鸿永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黄小芬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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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智创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
卓 军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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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奕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黄小芬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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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
刘绍柏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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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
黄小芬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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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
卓 军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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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
刘 羽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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