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中宝(600208):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临2024-061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于2024年7月14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 于2024年7月17日在杭州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应参加签字表决的 董事7名,实际参加签字表决的董事7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名单的议案》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委员 委员 战略决策委员会 付亚民 陈英骅 汪冬华 提名委员会 梁春雨 林俊波 马莉艳 审计委员会 马莉艳 何 锋 梁春雨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汪冬华 林俊波 马莉艳 以上人员任期与第十二届董事会一致。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 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付亚民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与第十二届董事会一致。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 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林俊波女士为公司副董事长,任期与第十二届董事会一致。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公司总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聘任林俊波女士为公司总裁,任期与第十二届董事会一致。 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聘任潘孝娜女士为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聘任陈英骅先生、虞 迪锋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与第十二届董事会一致。 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聘任虞迪锋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十二届董事会一 致。 七、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高莉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第十二届董事会一 致。 八、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 签署融资协议并提供担保增信措施的议案》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提高经营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签 署与公司融资相关的协议,结合融资协议的要求,公司可以提供土地、股权、房产、应收款等资产抵押、质押等担保增信措施。授权期限为融资相关的协议签署日在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日之前。 上述担保增信措施系公司为自身融资所做的担保,不属于对外担 保,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8日 附人员简历: 林俊波,女,1971年生,博士,高级经济师。1999年起历任浙 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杭州新湖美丽洲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新湖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兼浙江新湖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副董事长、总裁、本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 潘孝娜,女,1975年出生,研究生学历。1998年起历任浙江新 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助理、财务部副经理,宁波嘉源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财务部经 理,本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 陈英骅,男,1983年生,博士。曾任中兴通讯东南亚区法务总 监、中信银行杭州分行法务经理、浙江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董事兼副总裁。 虞迪锋,男,1971年生,博士。2001年起历任中国农业银行浙 江省分行营业部办公室副主任、中国农业银行杭州解放路支行副行 长,本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 高莉,女,1981年出生,博士。自2010年起任本公司证券事务 代表、证券事务中心总监。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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