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生茶业(871313):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时间:2024年06月24日 16:20:16 中财网
原标题:龙生茶业: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871313 证券简称:龙生茶业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云南龙生茶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龙生茶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年 5月 14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本次权益分派基准日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16,701,446.74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27,740,184.53元。本次权益分派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0,833,456.90元。

一、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8,334,56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年第 78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20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0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0.90000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24年 6月 28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 7月 1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年 6月 28日下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投资者 R日(R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有相关权益;对于投资者 R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4年 7月 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份性质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2*****763朱启忠
201*****246陈荣
308*****721北京吉祥合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00*****340虞跃明
502*****753陈华明
600*****235李林
701*****802郑昌幸
800*****487白文涛
902*****861田洁
1000*****536霍焰
1100*****669蒋璇
1201*****844邱晓
1302*****398干凤玲
1400*****735刘春燕
1501*****272李童京
1601*****474胡华荣
1701*****641范英
1801*****674孔维同
1900*****562刘小松
2000*****466翁亚波
2101*****916董秉伟

五、相关参数变动情况
六、联系方式
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园丁路 1号 联系人:顾冲林
电话:0879-2160565 传真:0879-2160818

七、备查文件
一、《云南龙生茶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云南龙生茶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云南龙生茶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云南龙生茶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6月 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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