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景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2-001 公告编号:2022-001 青岛中景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3月16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2年3月10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李硕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 则》和《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5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申请短期流动资金贷款》 1.议案内容: 为满足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增加资金流动性,2022年3月公司拟向交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申请300万元短期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1年; 1 公告编号:2022-001 市四方区抚顺路15号甲 -18的房产(即青房地权字第201151395号)为该笔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最终情 形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公告编号:2022-001 市四方区抚顺路15号甲 -18的房产(即青房地权字第201151395号)为该笔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最终情 形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2022年7月公司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申请700万元短 期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1年;公司控股股东李硕与自然人陈荣(非公司股 东)以青岛市四方区抚顺路15号甲-15的房产(即青房地权字第201151397号) 和公司控股股东李硕以即墨市温泉天泰蓝泉二期35-1号的房产(即房私转字第 232819号)为该笔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最终情形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 为准。 具体情况详见2022年3月16日公司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青岛中景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 司申请银行借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反对/弃权原因:无 3.回避表决情况: 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一百一十二条有关 规定,本议案免于按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青岛中景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青岛中景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16日 2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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