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警]诚业股份: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公告编号:2022-002 公告编号:2022-002 河北诚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有限责任公司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河北诚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 采取口头警示的送达通知》公司一部监管[2022]015号 收到日期:2022年1月7日 生效日期:2022年1月6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类别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河北诚业智能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 业股份”、“公司”)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金青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业股份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 金山董监高诚业股份董事长、总经理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公告编号:2022-002 公告编号:2022-002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2021年2月至2021年4月,诚业工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系诚业股份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金青控制的公司,以下简称“诚业科工”)陆续从公司拆出资 金,累计拆出247万元。上述行为构成资金占用,日占用最高余额217万元,占 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2.00%,且尚未偿还完毕占用资金。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诚业股份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金青占用挂牌公司资金的行为,违反了《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2020年1月3日发布)第七十三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2021年11月12日发布) (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则》)第七十二条的规定。 诚业股份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实际控制人占用挂牌公司资金的情况,违反了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2012年10月11日发布)第十四条、《非上 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2021年10月30日发布)第十四条、《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2020年1月3日发布)第九十六条和《公 司治理规则》九十三条的规定;同时,诚业股份未及时披露资金占用的情况,违 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20年1月3日发 布)第五十七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21 年11月12日发布)(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构成公司 治理和信息披露违规。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董事长金山对资金审批及信息披露违规负有责任,违反 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和《公司治理规则》第五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金青、董事长金 山采取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2-002 本次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告编号:2022-002 本次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本公司对股转公司作出的自律监管措施高度重视,将从上述问题中吸取教 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并要求公司及相关人员加强对相关法律、业务规则 的学习,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机制,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真实、 准确、完整。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河北诚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口头警示的 送达通知》公司一部监管[2022]015号 河北诚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0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