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思软件: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2日以电 子邮件的方式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1年10月27日下 午3: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 人,实际出席9人,其中:刘少华先生、肖勇先生、吴彬彬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 出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 公司董事长陈航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的经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廖晓虹女士被选举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 职工代表监事及1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同意对上述20名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 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233,972份予以注销。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律师 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本议案及独立董事、监事会、律师发表的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 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刘少华先生作为激 励对象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设定的第三个 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 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律师 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关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本议案及独立董事、监事会、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发表的意见详见同日刊登 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刘少华先生作为激 励对象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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