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治理: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831511 证券简称:水治理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南京中科水治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根据《南京中科水治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 的相关要求,我们作为南京中科水治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就公司2021 年10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前期 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关于批准报出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等相关报 告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 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经审阅《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及更正后的相关内容, 我们认为,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且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 正》等有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报告能够更加准确的反映公司经营成 果及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况;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的审议 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我们 公告编号:2021-064 一致同意《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的内容。 2.关于批准报出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等相关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关于批准报出公司最近三年一期等相关报告的议案》及 相关报告,我们认为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出具了2019年度《南京中科水治理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立信中 联审字[2020]D-0619号)、2020年度《南京中科水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立信中联审字[2021]D-0189号)、2021年1-6月《南京 中科水治理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立信中联专审字[2021]D-0739 号)、《南京中科水治理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南京中科 水治理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专 项审核报告》、《南京中科水治理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专项审核报告》、《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立信中联专审字 {2020}D-0191号)、(立信中联专审字[2021]D- 《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 0543号)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8年度《南 京中科水治理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 第ZH5008号)等报告编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 机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 《关于批准报出公司最近三年一期等相关报告的议案》的内容。 3.关于确认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已将补充确认的关联交易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经审 阅《关于确认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及相关文件,我们认为公司与关 联方进行的该等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有偿公平、 公告编号:2021-064 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 正常所需,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促进公司进一步发展。综上, 我们认为此次补充确认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 形,同意该议案。 南京中科水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独立董事:叶玲、王鹤 2021年10月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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