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碳谷: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公告

时间:2021年09月30日 18:52:03 中财网
原标题:吉林碳谷: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公告


公告编号:2021-104

证券代码:
836077证券简称:吉林碳谷主办券商:华金证券

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超额配售情况

根据《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
精选层挂牌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告编号:
2021-078)
公布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机制,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华金证券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或“主承销商”)已按本次发行价格
6.50元/股于
2021

8月
19日(
T日)向网上投资者超额配售
3,260,869股,占初始发行股份数量

15%。超额配售股票全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


二、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

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碳谷”或“发行人”)于
2021年
8月
3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精选层挂牌,在精选层挂牌之日

30个自然日内(含第
30个自然日,即自
2021年
8月
31日至
2021年
9月
29
日),获授权主承销商有权使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购买发
行人股票,且申报买入价格不得超过本次发行的发行价,购买的股份数量不超过
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股份数量限额(
3,260,869股)。


发行人在精选层挂牌交易之日起
30个自然日内,华金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
获授权主承销商,未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
市场买入本次发行的股票。


发行人按照本次发行价格
6.50元/股,在初始发行规模
21,739,131股的基础
上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股票数量
3,260,869股,由此发行总股数扩


公告编号:2021-104

大至
25,000,000股,发行人总股本由
315,375,494股增加至
318,636,363股,发
行总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7.85%。


发行人由此增加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2,119.56万元,连同初始发行规模
21,739,131股股票对应的募集资金总额
14,130.44万元,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
总额为
16,2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为
1,188.92万元,募集资
金净额为
15,061.08万元。


三、超额配售股票和资金交付情况

超额配售股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本次发行
的战略投资者与发行人及华金证券签署的《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向
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之战略投资者配售协议》》(以下简
称“《战投协议》”)中明确了递延交付条款。


根据上述协议的约定,吉林省科投财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长春森孚汽车贸
易服务有限公司、吉林省亦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海南省禾馨投资有限公司、
吉林中科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子午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吉林市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家一元科技有限公司、晋江泓石股权投资
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河北天竹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接受其获配的部分股票进行
延期交付,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投资者名称
实际获配数量
(股)
延期交付数量
(股)
限售期安排
1吉林省科投财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00,000
375,000
6个月
2长春森孚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
200,000
150,000
6个月
3吉林省亦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300,000
225,000
6个月
4海南省禾馨投资有限公司
1,000,000
750,000
6个月
5
吉林中科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200,000
150,000
6个月
6上海子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0,000
150,000
6个月
7吉林市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200,000
150,000
6个月
8上海家一元科技有限公司
200,000
150,000
6个月
9
晋江泓石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
合伙)
200,000
150,000
6个月
10河北天竹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1,347,826
1,010,869
6个月


公告编号:2021-104

合计
4,347,826
3,260,869
-

发行人自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期届满后的
3个交易日内将向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上述延期交付的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在精选层挂牌之日(
2021年
8月
31日)起
开始计算。

四、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后发行人股份变动情况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前后发行人股份变动情况具体为:

超额配售选择权股份来源(增发及
/或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增发
超额配售选择权专门账户:
0899271107
一、增发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增发股份总量(股):
3,260,869
二、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拟变更类别的股份总量(股):
0

五、本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对应的募集资金用途

因本次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额外发行股票对应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2,119.5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1,999.59万元。募集资金将用
于偿还银行贷款。


募集资金用途已经
2020年
9月
30日召开的
2020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

六、对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的意见

发行人董事会认为: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合法、合规,实施情况符合
所披露的有关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要求。


经获授权主承销商华金证券核查后认为:发行人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对超额配
售选择权行使的授权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符合相关
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要求;公开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
本总额的
25%,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分层管理办法》和《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规则(试
行)》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已对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发表意见;本次超


公告编号:2021-104

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符合预期。


经北京市铭达律师事务所核查后认为:发行人关于超额配售选择权相关事项
的内部决策及授权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符合《发行公
告》、《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
选层挂牌公告书》中披露的有关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公开发
行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
25%,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分层管理办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发行人董事会已对本次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发表意见。


特此公告。


发行人: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
10月
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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