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民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时间:2021年08月24日 20:10:38 中财网
原标题:华民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的情况。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或
变相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以及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
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截至2021年6月30日,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或变相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三、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罗锋先生、朱艳春
女士本人同意,提名方式、提名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规定;经审核罗锋先生、朱艳春女士的教育背景、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
其具备担任公司董事职责所必需的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未发现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最近三年也未曾受


到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我们对上述候选人的提名无异
议,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锡谷、喻凯、邓鹏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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