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峰股份:继峰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第四届 董事会第 七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和 《宁波 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的有关规定,作为 宁波继峰汽 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公司 ” )的 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 第四届 董 事会第 七 次会议相关 议案 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全资子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暨公司放弃增资权的议案 为了引入 战略投资者合肥继峰智能座舱部件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以优化公司整体资产负债结构,降低经营风险,进一步落实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 公司本次放弃对全资子公司 宁波继烨贸易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宁波继烨”) 的 增资权 ,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 放弃增资权 ,不会对公 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 重大 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放弃对 宁波继烨 的增资权。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第四届 董 事会第 七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之签字页) 徐建君 汪永斌 谢华君 2021 年 7 月 14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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