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金通灵: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1年07月12日 18:07:04 中财网
原标题:金通灵: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091 证券简称:金通灵 公告编号:2021-038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21年5月18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
度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申请融资或其他业务需要提供合计不超过91,800万元的
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为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1年年
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担保期限内担保余额不得超过担保总额度。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1-016)。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孙公司江苏运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工业锅炉(无锡)
有限公司分别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5,000万元、
4,000万元,期限为一年。上述合计9,000万元授信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并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本次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担保金额在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
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担保的余额未超过担保总额度。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

2、债务人:江苏运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工业锅炉(无锡)有限公司

3、保证人: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被担保的债权金额:总额9000万元,其中:江苏运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授信5000万元、上海工业锅炉(无锡)有限公司40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与债
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计收的全部利息(包括罚息 和复
利)、 以及债务人应当支付的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
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
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等)。


7、保证期间:本合同的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
履 行期(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若主合同项下债务分期
履行,则每期债务保证期间均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 项下最后 一期债
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的,保
证期间至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
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
85,800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4.68%。其
中,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23,400万元;合并报表范
围内的子公司对母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62,4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
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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