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医疗: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创新医 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滚动使用最 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 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 2021年7月5日 (本页无正文,为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 陈珞珈 余景选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