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贺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作为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审慎的态度,就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 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有利于公司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同意将该事 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经审阅,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 定,公司实施的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曾晓娴因个人原因离 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应该对该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7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同时,鉴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对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 根据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由4.86元/股相应调整为4.46元/股。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符合公司 《2021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 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 议。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友梅 李成 吴锦凤 2021年7月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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