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债基金 : 关于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1年06月03日 19:06:59 中财网
原标题:转债基金 : 关于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关于招商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招商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或“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招商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
止情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招商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招商可转债债券(场内简称:转债基金)

基金代码:161719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0年11月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的存续”中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
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截至2021年6月3日日终,本基金已连续3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
情形。


若截至2021年7月2日日终,本基金出现连续5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
情形,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入清算程序,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发生上述基金合同终止情形,自2021年7月5日起,本基金将进入清算程序,不再
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换及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
等业务。



2、若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
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3、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招募
说明书》及其更新、《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投资者可以登陆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
站(www.cmfchina.com)或拨打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免长途
话费)咨询。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

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
资人自行负担。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
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
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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