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阳智能: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1-041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预计新增与关联方吉林省中能风电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 中能”)和广东粤财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财金租”)的关联交易 额合计人民币 33 ,000 万元(不含税 ,下 同 )。 本次新增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额度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六 次会议 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 会议 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 .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为生产经营所需,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 履行的审议程序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先后于 2021 年 1 月 20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 2021 年 2 月 8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额度的议案》,预计与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原广东明阳电气有限 公司、广东瑞智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中山市泰阳科慧实业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发 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 97,65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1 年 1 月 2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 - 007 )。 因公司拟投资的风电项目建设需求及执行以前年度未完成合同,拟 分别 新 增 与关联方吉林中能 和 粤财金租的关联交易额 人民币 30,000 万元和人民币 3,000 万元,共 计人民币 3 3 ,000 万元。 202 1 年 4 月 6 日, 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新增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的议案》,关联 董事 沈忠民 先生回避 表决; 该事项尚需提交 202 0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 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此外,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 和 2021 年 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 案 》 ,预计对吉林中能提供人民币 32,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1 日在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的《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担保额 度预计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1 - 008 )。 在董事会召开前,公司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与独立董事进行了沟通,并得到 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因正常的业务需要 增加 2021 年度与 吉林中能和 粤财金租之间的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是按照公允的定价方式执 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 我们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 六 次会议进行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未预计本次新增的与吉林中能和粤财金租的关联交 易额度 。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关联交易决策 制度》的相关规定: “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 万元以上,且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绝对值 0.5% 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决定后 实施并及时披露,在此标准以下的关联交易,由首席执行官(总经理) 决定 ” 。 截至 2 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与 吉林中能和粤财金租 发生 的关联交易额分别 为 75.00 万元 和 531 . 31 万元 。 上述关联交易均履行了总经理审批 程序。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新增 金额和类别 经公司业务部门 测算, 公司 预计 向 关联方吉林中能 提供劳务服务费 ,涉及金 额不超过 人民币 30,000 万元; 与关联人 粤财金租 履行前期未履行完毕的融资租 赁合同 ,涉及金额不超过 人民币 3,000 万元,共 计人民币 3 3 ,000 万元 。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 分别 新增与关联方吉林中能 和 粤财金租的关联交易额 人民币 30,000 万元和 人民币 3,000 万元,共 计人民币 3 3 ,000 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 一 ) 吉林省中能风电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鱼江涛 注册资本: 1 00 万元 主要股东: 吴俅 (持股 99% ) 、高嘉伟 (持股 1% ) 主营业务: 风力发电项目投资;风电场规划、设计和生产管理;风力发电设 备、配件销售及售后服务;可再生能源开发 。 住所: 吉林省双辽市翰林名苑小区迎春街 1732 号 关联关系概述:公司高管 鱼江涛先生 担任吉林中能执行董事。 吉林中能是公 司拟投资的风电项目公司,已通过公司下 属全资子公司北京洁源新能源投资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洁源”)与其股东吴俅、高嘉伟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股权质押协议》,约定项目并网发电后办理工商变更手续,目前其股东方已将 持有的吉林中能合计 100% 股权质押给北京洁源。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吉林中能总资产 7 , 032.53 万元,净资产 98.06 万元,营业收入 0 万元,净利润 0.11 万元。 ( 二 ) 广东粤财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股份有限 公司 法定代表人: 莫敏秋 注册资本: 100 , 000 万元 主要股东: 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持股 35% )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 份公司 (持股 35 % ) 、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30% ) 主营业务: 金融租赁服务 住所: 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 106 号南沙城投大厦 14 楼 关联关系概述:公司 董事及 高管 沈忠民先生 担任 粤财金租 董事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粤财金租总资产 491,888.03 万元,净资产 109,995.23 万元,营业收入 33,906.17 万元,净利润 5,302.03 万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次向吉林中能提供劳务、服务和接受粤财金租的金融租赁服务,关联交易 的定价主要以遵循市场的公允价格为 原则,交易双方将根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 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并在具体的关联交易合同中予以明确 。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 的定价原则。关联方资产及财务状况总体良好,风险可控,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不存在潜在影响履约能力的情形。 公司及子公司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人产生依赖性,不会对公司及子公 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造成不良影响,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 。 五、独立董事 、监事会 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 新增 202 1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 度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新 增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 有利于公司业务稳定发展,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股 东利益的关联方交易情况,符合《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相关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 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项议案提 交公司 2020 年 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新增的日 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与关 联方之间正常购销 往来与服务,公司预计的关联交易是在公开、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 价格公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 特此公告。 明阳 智慧能源集 团 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 1 年 4 月 8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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