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钢股份:迁钢公司通过全工序超低排放评估验收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0959 证券简称:首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1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迁钢公司通过全工序超低排放评估验收 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1月7日,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依据国家生态环境部《关 于做好钢铁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工作的通知》922号文要求,对北 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分公司首钢股份公司迁 安钢铁公司(以下简称“迁钢公司”)通过全工序超低排放评估验收 情况进行了公示,迁钢公司成为全国第一家,也是目前钢铁行业唯一 一家通过全工序超低排放评估验收的企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2019年4月,根据国家及河北省钢铁工业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 及国家生态环境部等五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 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以下简称“《意见》”),迁钢公 司委托生态环境部评估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冶金工业规划院等 单位实施全工序超低排放评估。经过评估单位对有组织排口监测、无 组织管控、清洁运输、监测监控设施水平系统核查,迁钢公司各项指 标均达到标准要求,成为全国第一家通过全工序超低排放评估验收的 企业。 根据《意见》要求,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对钢铁企业实施差 别化应急减排措施。其中,橙色及以上预警期间,未完成超低排放改 造的,烧结、球团、炼焦、石灰窑等高排放工序应采取停限产措施。 重点区域内要进一步强化差别化管理,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在黄 色预警期间,烧结、球团、石灰窑等高排放工序限产一半;在橙色及 以上预警期间,烧结、球团、石灰窑等高排放工序全部停产,炼焦工 序延长出焦时间,不可豁免。当预测到月度有3次及以上橙色或红色 重污染天气过程时,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实行月度停产。 根据政府文件要求,全面达到超低排放并通过验收的企业,可以 自主减排,免于停限产。公司用实际行动和真实效果证明了钢铁生产 全工序超低排放的可行性,未来在做好生产经营工作的同时,继续坚 持绿色发展,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打赢“蓝天保卫战”做出贡献。 特此公告。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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