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丰控股: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时间:2019年12月27日 19:21:13 中财网
原标题:顺丰控股: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顺丰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顺丰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的会议材料,经审慎分析,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现就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聘任王卫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陈飞先生、伍玮婷女士、李
胜先生、许志君先生、甘玲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伍玮婷女士为公司财务
负责人,聘任甘玲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前述人员聘任的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审阅上述人员相关的个人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
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拟聘任的高级
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
责要求。


公司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充分发挥公司资源优势,符合公司的战略
发展要求及全体股东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王卫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陈飞先生、
伍玮婷女士、李胜先生、许志君先生、甘玲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伍玮婷
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甘玲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周忠惠 金 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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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迪奇 周永健









2019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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