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城发环境:河南省财政厅豁免要约收购公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公告编号:2019-101 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南省财政厅豁免要约收购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 限公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先后收到控股股东河南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投资集团”)《关于河南投资集团股东拟发生变更 的告知函》、《关于河南投资集团出资人变更进展情况的告知函》、《关于投资集 团出资人申请豁免要约的告知函》,并将函告内容及时进行了披露,详见公司于2017 年6月29日、2019年11月6日、2019年11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河南省财政厅于2019年11月13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提交了豁免要约收购申请文件,并于2019年11月18日获中国证监会受理。 2019年11月22日,河南省财政厅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 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2803号)》,需要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 并在3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河南省财政厅会同 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落实,于2019年12月5日将反馈意见 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并将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报告及相关材料随后报送至中国证监会 审核。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河南省财政厅豁免要约收购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文件反馈意 见的回复》。 近日,河南省财政厅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内容进行了相应的补充 修订和更新,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河南省财政厅豁免要约收购河南城发环 境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河南省财政厅将根据相关要求将上述 反馈意见回复报告及相关材料及时报送中国证监会。 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备查文件 1.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2803号) 2.关于河南省财政厅豁免要约收购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文件反馈 意见的回复 特此公告。 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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