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精工:董事会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结果的公允性的说明

时间:2019年11月25日 23:55:16 中财网
原标题:东方精工:董事会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结果的公允性的说明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
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结果的公允性的说明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出售北京普莱德新
能源电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莱德”)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


公司董事会在充分了解本次交易的前提下,分别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
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等事项说
明如下:

1、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拥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评估机构的选聘程
序合法、合规。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公司、交易对方及普莱德除业务关系
外,无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评估机构具有充分
的独立性。


2、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本次评估报告的假设前提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执行,遵循了
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合理。


3、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评估机构在评估
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
运用了合规且符合目标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
资产评估价值公允,评估方法恰当,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


4、评估结果的公允性

在本次评估过程中,评估机构根据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本着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等原则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各类资产
的评估方法适当,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
本次评估结果公允。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交易价格与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较为接近,交易标的交
易定价公允。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所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
估方法选取得当,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评估结果公允,不存在损害
上市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结果的公允性的说
明》之签章页)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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