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合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函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函 鉴于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国 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 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 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 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要求,对公 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作出以下承诺: (一)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二)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 本承诺相关内容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该等规定 时,本承诺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 定出具补充承诺; (三)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人对此作出的 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承诺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 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非 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函》之签署页)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签字: 王维东 许小菊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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