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子: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 000682 证券简称 东方电子 公告编号 2019027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19年10月1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8日以电 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9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议案的审议情况: 1、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印度公司开立保函的议案》: 为了促进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电子印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印度公司”) 的发展,公司决定为印度公司在印度市场中标项目提供担保,出具履约保函和预 付款保函,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的连续十二个月内累积保函金额不超过5000 万元。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决定办理前述保函业务的相关事宜。 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编号2019028-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1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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