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临港: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时间:2019年09月30日 18:45:49 中财网
原标题:上海临港: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事前认可




上海临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海临港”)第

届董
事会第

次会议将审议

关于控股子公司参与投资设立上海临松工业互联网创业
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
临港
《公司章程》


关联交易
管理制度》
的有关规定,有关会议资料已提前提交公司独立董事。作
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所
有相关会议资料,并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关联
交易具体方案

公司
下属
控股
子公司
上海临港松江科技城投资发
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临港松江科技城”)

参与投资设立
上海临松工业互联
网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
简称

临松工业互联网创投基金
”)


临松工业互联网创投基金

组织形式为有限合伙企业,出资总额拟定为
人民币
4
亿元,
其中,基金有限合伙人(
LP
)拟定出资总额人民币
3.9
亿,基金普通合伙
人(
GP
)拟定出资总额人民币
1,0
万元。

临港松江科技城拟作为基金有限合伙
人(
LP
)出资人民币
6,0
万元,
认缴
基金出资总额的
15%


临松工业互联网创
投基金的基金普通合伙人(
GP
)为
上海临港松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
称“临松创投”)

组织形式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拟认缴出资总额人民币
1,0
万元。



鉴于
公司董事、总裁丁桂康先生同时担任临松创投董事,公司执行副总裁刘
德宏先生同时担任临松创投董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临港《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
本次对外投资
构成
关联交易。

我们认为,本次交易的方
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交易方案
合理、切实可行;
我们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
以回避表决。




以下
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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