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测电子: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300567 证券简称:精测电子 公告编号:2019-135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彭骞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19年9月25日以电子邮件、专 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9月29日9点30分在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流芳 园南路22号公司会议室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5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彭骞先生主持, 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 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新建研 发大楼建设项目(一期)的议案》; 同意公司子公司上海精测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精测”)在 位于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2街坊投资新建上海精测研发大楼建设项目(一期),总 规划建设用地面积36,787.9平方米,建设投资概算为46,261万元(含土地竞买费 用9,672万元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 公司新建研发大楼建设项目(一期)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9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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