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ST庞大:管理人关于收到对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

时间:2019年09月27日 18:56:16 中财网
原标题:*ST庞大:管理人关于收到对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股票代码:601258 股票简称:*ST庞大 公告编号:2019-062

债券代码:135250 债券简称:16庞大01

债券代码:135362 债券简称:16庞大02

债券代码:145135 债券简称:16庞大03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收到对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
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27日收到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对庞大汽贸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2806
号),全文内容如下: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
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3号》)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19
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请公司从以下方面进一步补充披
露相关信息。


1.半年报显示,公司2019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02.56亿元,较上年同期
减少62.1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99亿元,较上年同期由盈转亏。

根据2018年年度报告,公司2018年产生61.55亿元的亏损。


请公司结合目前实际经营状况与业务开展情况:(1)补充披露本报告期内的
各业务板块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期间费用明细、毛利率及其同比及环比变动
情况;(2)分析说明公司经营状况是否较2018年获得实质性好转,并充分提示
相关风险。



2.半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末应收返利余额8.00亿元,较期初的9.87亿元
出现下降。根据前期信息披露,由于公司整车采购量大幅下降,无法达成汽车生
产厂商的销售任务,2018年报告期内冲减成本的返利金额较2017年末减少38.20
亿元,以上原因为公司2018年度出现亏损的主要原因之一。同时2018年度审计
报告指出,年审会计师对公司本期冲减返利的合理性、充分性及相应的会计核算,
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其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请公司:(1)结合公司目前经营状况,包括但不限于车辆采购及销售数据、
与整车厂关系维护、品牌授权情况,说明应收返利金额持续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是否可能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并充分提示风险;(2)补充披露公
司内部返利确认的具体流程、确认依据和计算过程,各4S店的返利核算及上报
方式、公司内部的控制复核和监督机制,并明确是否可能因内部控制不力而导致
返利确认产生较大误差,是否存在跨期核算的情形。


3.半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末应付票据余额32.35亿元。根据2018年年度报
告,2018年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为49.08亿元,较2017年末减少79.91%。2018
年以来,公司应付票据余额出现持续下降。同时,2018年公司被出具内控否定
意见的原因之一为应付票据管理存在重大缺陷。


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采购模式,近三年一期公司采购现金支付及票据
支付方式的分别金额、占比及变化情况,2018年以来公司采购支付方式是否发
生重大变化及变化原因;(2)公司应付票据余额持续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及
以前年度采购数据的真实性及可靠性;(3)公司信用情况是否继续产生恶化,是
否可能对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并充分提示风险。


4.半年报显示,报告期公司应收客户消费信贷垫款期末账面余额9.64亿元,
计提坏账准备4.97亿元,计提比例51.56%。同时,前期公告披露,公司近5年
应收账款中应收客户消费信贷垫款期末账面余额变动幅度不大,除2018年该项
坏账准备计提4.44亿元之外,其余年度最高计提比例为12.6%。


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报告期内应收客户消费信贷垫款坏账准备的计提
会计政策及核算方法,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于2018年出现大幅变动的具体原因及
合理性,公司前期针对该款项的坏账计提是否充分;(2)近三年一期公司销售客
户的主要构成,企业客户与个人客户的销售金额、占比、变动情况及对其应收消


费信贷垫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并请公司对销售数据的真实性予以确认。


5.半年报显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无形资产42.44亿元,主要为土地使用权。

虽然短期内造成资金沉淀、费用增加,但随着土地升值,公司实际资产价值快速
增加。


请公司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相关土地使用权的主要分布地区、土地产权受限
情况、当地地价市场行情、产业政策等说明上述土地使用权的可变现能力及未来
升值空间,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针对前述问题,公司依据《格式准则第3号》等规定要求,认为不适用或因
特殊原因确实不便披露的,应当说明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于收函后立即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19年10月11日之前,披露
对本问询函的回复,同时按要求对半年度报告作相应修订和披露。




以上为上交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对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全文。


公司管理人发布的信息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9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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