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禾集团: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时间:2019年09月23日 19:00:40 中财网
原标题:泰禾集团: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
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封和平先生、蒋杰宏先生、郑新芝先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
的相关资料,并基于自身的独立判断,就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聘任黄其森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沈琳女士、葛勇先生、陈波
先生、王景岗先生、邵志荣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姜明群先生为公司财务总
监的提名、审核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以上人士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要求,并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
《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

同意聘任以上人士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独立董事:封和平、蒋杰宏、郑新芝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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