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光峰科技:涉及诉讼公告
证券代码:688007 证券简称: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4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立案暂未开庭审理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 涉案的金额:合计人民币3202万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若败诉,公司将不能制造、销售 规格型号为 “MJJGTYDS01FM”米家激光投影电视这款产品,按法院判决 执行赔偿经济损失、销毁库存产品及专用模具,公司如果败诉长期来看 会对激光电视业务及公司战略造成一定不利影响。鉴于本次公告的涉诉 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 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为准。 一、本次诉讼被起诉的基本情况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年9月20日收到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送达关于台达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起诉峰米(北京)科技有 限公司、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二份《民事起诉状》((2019)京73民初 1275 号、1276号)等相关材料。峰米(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至公告日,该等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二、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2019)京73 民初1275 号案 1、诉讼当事人 原告:台达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一:峰米(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二: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事实与理由 原告称其系专利号 ZL201410249663.7“光源模块与色轮的制作方法” 发明 专利的权利人,认为被告一和被告二共同制造、销售了型号为“MJJGTYDS01FM” 的米家激光投影电视产品的行为,侵犯了原告上述发明专利权,给原告造成了经 济损失。 3、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一、被告二立即停止侵害原告专利号为ZL201410249663.7“光 源模块与色轮的制作方法”发明专利的侵权产品的制造、销售等侵权行为; (2)判令被告一、被告二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1500万元,维权的 合理支出人民币101万元; (3)判令被告一、被告二立即销毁库存侵权产品以及用于制造侵权产品的 专用模具; (4)判令二被告共同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二)(2019)京73 民初1276 号案 1、诉讼当事人 原告:台达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一:峰米(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二: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事实与理由 原告称其系专利号 ZL201610387831.8“荧光剂色轮及其所适用的光源系统” 发明专利的权利人,认为被告一和被告二共同制造、销售了型号为 “MJJGTYDS01FM”的米家激光投影电视产品的行为,侵犯了原告上述发明专利权, 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 3、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一、被告二立即停止侵害原告专利号为ZL201610387831.8“荧 光剂色轮及其所适用的光源系统”发明专利的侵权产品的制造、销售等侵权行为; (2)判令被告一、被告二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1500万元,维权的 合理支出人民币101万元; (3)判令被告一、被告二立即销毁库存侵权产品以及用于制造侵权产品的 专用模具; (4)判令二被告共同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经公司分析,公司产品未使用涉案专利技术方案,侵犯该涉案的2件专利的 可能性低。鉴于本次公告的涉诉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 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为准。 1、2018年公司激光电视产品销售额占比2018年销售收入22.13%,2019年 公司激光电视业务整体保持正常发展,本次公告的诉讼涉及公司产品规格型号为 “MJJGTYDS01FM”的米家激光投影电视,该型号产品为公司在2019年推出的一 款新的产品,截至本公告日,该型号产品销售金额及库存金额不到公司2018年 营业收入的10%。 2、若败诉,公司将不能制造、销售规格型号为 “MJJGTYDS01FM”米家激光 投影电视这款产品,按法院判决执行赔偿经济损失、销毁库存产品及专用模具, 但鉴于:1)、专利侵权诉讼历经一审、二审等法律程序后的终审判决一般至少需 要两年时间,2)、上述产品属于更新迭代周期较短的To C端消费性电子产品, 因此,公司短期内业绩不会造成不利影响,但长期来看,若败诉会对公司未来激 光投影电视业务发展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3、激光电视业务是公司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若本次公告的诉讼败诉,将 会对公司的品牌影响力、市场竞争力和公司整体战略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除本次公告的诉讼外,公司尚有多起未了结诉讼案件(详见公司上市招股 说明书及公司临时公告)。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该事项,积极应诉, 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采取相关法律措施,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及时对上述案件的 进展情况进行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2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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