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争民爆:董事会关于公司首次信息披露前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首次信息披露前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 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争民爆”、“公司”或“上市公司”) 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成远矿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远股份”或 “标的公司”)17,504,391股股权并以现金方式认购成远股份新增发行的 16,457,840股(以下简称“本次重组”)。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 监公司字[2007]128号)(以下简称“128号文”)第五条规定,公司对相关公告披 露前20个交易日内股票价格波动情况进行了自查,情况如下: 截至本说明出具之日,公司未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 公司对首次披露重组信息前20个交易日的股票价格波动情况,以及该期间 与中小板指(代码:399005)及中证全指化学品指数(代码:H30187)波动情 况进行了核查比较。核查比较情况如下: 项目 2019年8月16日 2019年9月16日 涨跌幅 高争民爆股价(元/股) 9.66 10.95 13.35% 中小板指 (代码:399005) 5673.09 6255.62 10.27% 中证全指化学品指数 (代码:H30187) 3176.35 3546.13 11.64% 剔除中小板指因素影响 3.09% 剔除中证全指化学品指数影响 1.71% 由上表可见,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即上中小板指(代码: 399005)及中证全指化学品指数(代码:H30187)因素影响后,公司股价在股 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20%。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重组首次信息披露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 第五条相关标准,无异常波动的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首次信息披露前 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 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之盖章页)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1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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