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康达新材: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18年08月20日 18:05:47 中财网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8-098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

职务

内容和原因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康达新材

股票代码

002669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沈一涛

高梦影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庆达路655号

上海市浦东新区庆达路655号

电话

021-68918998-8669

021-68918998-8666

电子信箱

kdxc@shkdchem.com

kdxc@shkdchem.com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341,259,510.12

247,527,898.22

37.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9,552,964.21

38,080,046.16

3.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元)

36,373,337.79

37,018,095.62

-1.7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72,530,255.72

35,776,505.18

-302.7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69

0.165

2.4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69

0.165

2.4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30%

2.34%

-0.04%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总资产(元)

2,277,907,696.37

1,766,820,685.72

28.9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872,356,889.58

1,636,361,001.04

14.42%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6,059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
条件的股份
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陆企亭

境内自然人

15.56%

37,518,011

0

质押

23,940,000

徐洪珊

境内自然人

11.19%

26,991,450

0

质押

21,100,000

储文斌

境内自然人

5.22%

12,591,450

0

质押

10,542,300

新华基金-工商银行-中航信
托-中航信托.天启【2016】181
号瑞东新材料定增项目集合资
金信托计划

其他

4.77%

11,492,102

0





金鹰基金-工商银行-万向信
托-万向信托-星辰18号事务
管理类单一资金信托

其他

2.65%

6,382,344

0





盛杰

境内自然人

2.43%

5,850,142

5,850,142

质押

3,500,000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13%

5,130,296

0





张立岗

境内自然人

1.91%

4,603,450

0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四组合

其他

1.43%

3,459,984

0





中国工商银行-易方达价值成
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1.41%

3,407,300

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上述股东中,陆企亭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陆企亭、徐洪珊、储文斌为一致
行动人。徐洪珊为陆企亭妹夫,储文斌为陆企亭长婿。公司未知其他前十
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随着国家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的深入推进,作为上海市军民融合创新产业发展重点推进单位,公司一直以来高度认同国家
“军民结合,平战结合,寓军于民,军民融合”的指导方针,将国防军工行业作为自身重要的发展方向。公司在胶粘剂及新材
料领域夯实发展的基础之上,不断加快军工领域的战略布局和业务拓展。


2018年上半年,公司紧紧围绕“军工+新材料”的发展方向,董事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按照年初制定的经营目标和重点
工作要求:(1)业务方面:公司加强和落实经营指标及板块责任制,巩固各领域的市场地位,同时加快新产品在海军船舶
工程、高铁等应用市场的拓展;子公司必控科技在军工电磁兼容领域快速发展。(2)生产方面:公司不断提升和改进生产
基地的安全、环保水平;(3)研发方面:公司突出技术创新优势,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和人才引进,以提升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总体稳定,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4,125.95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37.8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3,955.30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3.87%。


一、胶粘剂及新材料行业

1、新能源领域:

国家持续把发展清洁能源作为实施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攻方向,国内风电行业2016-2017年的市场下滑行情已出
现停止信号,并开始逐步呈现稳定的回暖态势。2018年以来,三北地区弃风限电情况明显改善,各地陆续规划分散式风电项
目,海上风电的发展贡献部分新增装机,上述政策及行业上的变化带动了公司上半年风电叶片用环氧结构胶的销量。公司充
分利用风电叶片制造领域的在位优势,积极与国际知名客户接洽,努力扩大市场份额。同时,在研发上不断创新攻关,完成
了大尺寸风电叶片用胶的研发;技术团队结合下游客户对降低风电叶片制造成本的需求,开发出更具有性价比、稳定性进一
步提升的产品,并逐步推广使用。


2、软包装领域:

国家环保政策执行力度的不断加大,对VOCs排放监管力度加压,使软包装企业的环保升级需求不断提升。环保型无溶
剂复膜胶替代溶剂型复膜胶的模式,目前已得到包装行业的普遍认可。公司立足于降低VOCs排放,满足软包装领域更高国
家标准的要求,研发团队对软包装领域高附加值新产品的开发工作也在同时进行。


3、交通运输领域:

公司的新产品在高铁、汽车等应用领域正加快市场拓展。(1)高铁领域:公司通过自主研发、技术和工艺改进,针对
轨道车辆制造公司提出的对高铁用环氧胶、地板胶及阻尼减震材料方面的新要求,开展了一系列的技术改进和摸索,目前产
品已经通过轨道车辆行业测试并达到行业客户的要求,在业内具有明显的性能优势。公司产品已在中车唐山机车车辆有限公
司、中车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等重点客户试用成功,性能反馈良好,今年可为销售带来新的增长点。(2)汽车领域:
公司产品已实现业务突破,主要用于汽车厢体、车门的结构粘接及汽车内饰件粘接,向客户提供了汽车轻量化和减少VOCs
排放的优化方案,市场前景值得期望。


4、消费电子及家电领域:

公司消费电子胶粘剂产品将逐渐完成原有产品的技术升级,并实施大客户跟进策略,重点布局消费电子产品组装市场包
括手机、平板、笔记本电脑、穿戴设备。家电用胶粘剂以国内知名家电企业为既定目标客户,以产品升级应用为主线,形成
了家电领域一系列胶粘剂产品的应用方案。


二、军工行业

1、军工电磁兼容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收购必控科技的股权,随着中央军委改革的各项政策逐步落实,必控科技已新得到军品订单金额近
9,000万元,其中空军、陆军产品占主要份额。从军品订单量及订单要求交付的时间分析,必控科技军品业务呈持续上升趋
势。上半年必控科技新配套了多个国家重点型号工程,解决了其复杂的电磁兼容问题,军品业务的发展符合中央军委改革政
策,为国防事业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2、军工船舶工程领域:

聚酰亚胺泡沫隔热材料为公司自主研发的新材料产品,该材料在海军领域填补了国内空白,目前已应用于军工生产。产
品生产技术成熟、性能稳定,实现了聚酰亚胺泡沫隔热材料的规模化工业生产,综合性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8年3月,本公司与自然人张彦、徐林平、郭鹏共同出资成立上海颐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51%股权,公
司并入合并核算范围;

2017年7月,本公司与自然人刘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自有资金向刘岚收购其持有必控科技29.1140%的股权;2017年10月,
本公司与成都高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收购其持有的必控科技2.1703%股份;2018年1月8日,本公司与王
乃彬、沃勤尔、伍源、张大英、赵文博、黎贤兴、沈文华等7位必控科技股东分别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本公司收购7
位必控科技小股东所持必控科技0.4606%的股份;2018年1月8日,本公司与必控科技原股东石强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公司收购石强持有的必控科技200股股份,占必控科技总股本的0.0003%;2018年3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8]472号《关于核准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盛杰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公司
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方式,收购盛杰等股东合计持有的必控科技68.1546%的股权,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
交易,故上年本公司对该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进行核算。上述交易完成,本公司现持有必控科技99.8998%股权,公司
并入合并核算范围。


2018年5月,本公司转让持有上海万达化工物品运输有限公司80%的股权,转让后本公司持有其20%股权, 2018年1-5月在合
并范围之内,之后按成本法核算,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














公司盖章: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蒋华



日期:2018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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