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丽鹏股份: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丽鹏股份 公告编号:2018-53 债券代码:112623 债券简称:17丽鹏G1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诉讼基本概况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基于对公司未来健康发展, 实现公司经营运作的良性循环,保护公司权益,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华宇园林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华宇园林”或“原告”)于2018年6月12日对拖欠应付公司工程款项的两个相关 当事人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于2018年6月26日收 到案号分别为(2018)鲁民初93号、(2018)鲁民初94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公司已 对上述两个案件进行披露,详情见2018年6月28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刊登的《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41)。 二、诉讼进展情况 1、案件一((2018)鲁民初93号)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莱芜市雪野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 了管辖权异议申请 莱芜市雪野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9日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管辖 权异议申请,申请将(2018)鲁民初93号案件由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移至莱芜市中级人民法 院审理。目前华宇园林已采取了必要措施予以应对,争取案件继续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 理。 2、案件二((2018)鲁民初94号)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华宇园林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了撤诉申请 2018年7月17日,华宇园林与山东省肥城市人民政府达成债务和解,约定山东省肥城 市人民政府于2018年内支付14,000万元工程款项;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期 间支付剩余款项9,138.71万元;山东省肥城市人民政府支付第一笔工程款项4,000万元后, 华宇园林将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撤诉申请。 2018年7月18日,华宇园林已收到山东省肥城市人民政府支付的第一笔工程款项4,000 万元。 2018年7月19日华宇园林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了撤诉申请。 三、公司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目前,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对公司的影响 1、案件一((2018)鲁民初93号) 该诉讼案件是否将移至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具有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2、案件二((2018)鲁民初94号) 1)华宇园林已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撤诉申请,根据规定递交撤诉申请后的3-5个 工作日公司将收到《民事裁定书》。 2)该诉讼案件中华宇园林为原告,撤诉后对公司无不利影响。本次债务和解,有利于加 快应收账款清欠、回收利用资金,将有效改善公司资产质量,降低公司应收账款坏账风险, 并对公司未来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7月2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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