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季报]乐嘉思控股:2017第三季度报告

时间:2018年02月08日 08:30:57 中财网


2017
第三季度報告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8415
LKSHoldingGroupLimited
樂嘉思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2017
第三季度報告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8415
LKSHoldingGroupLimited
樂嘉思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創業板(「創業板」)之特色
創業板乃為相比其他於聯交所上市的公司帶有較高投資風險的公司提供一個上市
的市場。有意投資者應瞭解投資於該等公司的潛在風險,並應經過審慎周詳的考
慮後方作出投資決定。創業板的較高風險及其他特色表示創業板較適合專業及其
他經驗豐富投資者。

由於創業板上市公司的新興性質使然,在創業板買賣的證券可能會較於聯交所主
板買賣的證券承受較大的市場波動風險,同時無法保證在創業板買賣的證券會有
高流通量的市場。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聯交所對本報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
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報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創業板(「創業板」)之特色
創業板乃為相比其他於聯交所上市的公司帶有較高投資風險的公司提供一個上市
的市場。有意投資者應瞭解投資於該等公司的潛在風險,並應經過審慎周詳的考
慮後方作出投資決定。創業板的較高風險及其他特色表示創業板較適合專業及其
他經驗豐富投資者。

由於創業板上市公司的新興性質使然,在創業板買賣的證券可能會較於聯交所主
板買賣的證券承受較大的市場波動風險,同時無法保證在創業板買賣的證券會有
高流通量的市場。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聯交所對本報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
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報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
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本報告乃遵照聯交所創業板證券上市規則(「創業板上市規則」)提供有關樂嘉思控
股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之資料。本公司各
董事(「董事」)願就本報告所載內容共同及個別承擔全部責任。董事經作出一切合
理查詢後確認,就彼等所深知及所信,本報告所載資料在各重大方面均屬準確完
備,並無誤導或欺詐成份,且無遺漏任何其他事項,致使本報告或其所載任何聲
明產生誤導。

1樂嘉思控股集團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報告

簡明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年同期未經審核比較數字載列如下:
附註
收益 3
直接成本
毛利
其他收入╱(虧損)
簡明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年同期未經審核比較數字載列如下:
附註
收益 3
直接成本
毛利
其他收入╱(虧損)
本集團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三個月及九個月之未經審核簡明綜合業績連同2016
截至12月31日截至12月31日
止三個月止九個月
2017年2016年2017年2016年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未經審核)(未經審核)(未經審核)(未經審核)
60,398 29,783 140,469 100,814(45,294) (23,783) (110,780) (76,311)
15,104 6,000 29,689 24,50341 10 125 (559)
(3,126) (1,660) (12,020) (11,414)
12,019 4,350 17,794 12,530(222) (231) (389) (423)
11,797 4,119 17,405 12,107(1,916) (728) (3,300) (2,790)
9,881 3,391 14,105 9,3170.88 0.40 1.26 1.11
行政及其他經營開支


經營溢利
融資成本


除所得稅前溢利
所得稅開支 5

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期內溢利及
全面收入總額


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期內

每股盈利

-基本及攤薄(以每股港仙列示) 7

樂嘉思控股集團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報告



3樂嘉思控股集團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報告
簡明綜合權益變動表
本公司擁有人應佔
股本股份溢價特別儲備保留溢利總權益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於2017年4月1日的結餘
(經審核)11,200 53,085 876 17,818 82,979
期內溢利及全面收入總額– – – 14,105 14,105
於2017年12月31日的結餘
(未經審核)11,200 53,085 876 31,923 97,084
於2016年4月1日的結餘
(經審核)2 – 874 22,608 23,484
期內溢利及全面收入總額– – – 9,317 9,317
已宣派及派付的股息(附註6)– – – (18,000) (18,000)
重組(附註a)(2) – 2 – –
於2016年12月31日的結餘
(未經審核)– – 876 13,925 14,801
附註a:茂泰有限公司(「茂泰」)於2016年1月4日在英屬處女群島註冊成立為有限公司。於2016年1月14
日,50股及50股繳足茂泰股份分別配發及發行予Heavenly White Limited(「Heavenly White」)
及夏麟有限公司(「夏麟」)。Heavenly White及夏麟分別由張嘉欣先生(「張先生」)及林瑞華先生
(「林先生」)全資擁有。

作為企業重組安排(「重組」)的一部分,於2016年3月29日,茂泰分別向Heavenly White及夏麟
配發及發行50股及50股股份,作為轉讓盈信建築有限公司全部已發行股本的代價。

於2016年12月20日,Heavenly White及夏麟向本公司轉讓茂泰全部已發行股本,作為本公司
向Heavenly White及夏麟分別配發及發行9,999股及9,999股股份的代價。

3樂嘉思控股集團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報告
簡明綜合權益變動表
本公司擁有人應佔
股本股份溢價特別儲備保留溢利總權益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於2017年4月1日的結餘
(經審核)11,200 53,085 876 17,818 82,979
期內溢利及全面收入總額– – – 14,105 14,105
於2017年12月31日的結餘
(未經審核)11,200 53,085 876 31,923 97,084
於2016年4月1日的結餘
(經審核)2 – 874 22,608 23,484
期內溢利及全面收入總額– – – 9,317 9,317
已宣派及派付的股息(附註6)– – – (18,000) (18,000)
重組(附註a)(2) – 2 – –
於2016年12月31日的結餘
(未經審核)– – 876 13,925 14,801
附註a:茂泰有限公司(「茂泰」)於2016年1月4日在英屬處女群島註冊成立為有限公司。於2016年1月14
日,50股及50股繳足茂泰股份分別配發及發行予Heavenly White Limited(「Heavenly White」)
及夏麟有限公司(「夏麟」)。Heavenly White及夏麟分別由張嘉欣先生(「張先生」)及林瑞華先生
(「林先生」)全資擁有。

作為企業重組安排(「重組」)的一部分,於2016年3月29日,茂泰分別向Heavenly White及夏麟
配發及發行50股及50股股份,作為轉讓盈信建築有限公司全部已發行股本的代價。

於2016年12月20日,Heavenly White及夏麟向本公司轉讓茂泰全部已發行股本,作為本公司
向Heavenly White及夏麟分別配發及發行9,999股及9,999股股份的代價。


財務資料附註
1. 一般資料及財務資料的呈列基準
本公司乃於2016年2月11日在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為獲豁免有限公司。

本公司於開曼群島的註冊辦事處地址為Clifton House, 75 Fort Street, P.O. Box 1350,
Grand Cayman, KY1-1108, Cayman Islands。其主要營業地點為香港九龍觀塘巧明街
115號柏秀中心21樓。本公司為一間投資控股公司。本集團主要從事提供室內裝
潢、翻新、改建與加建工程股務及室內設計服務。

本公司股份(「股份」)於2017年1月12日以配售方式在創業板上市(「上市」)。於期
內,集團實體受張先生及林先生(統稱「控股股東」)共同控制。因此,就編製本集
團的財務資料而言,本公司被視為本集團的控股公司。因重組之故,本集團由本
財務資料附註
1. 一般資料及財務資料的呈列基準
本公司乃於2016年2月11日在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為獲豁免有限公司。

本公司於開曼群島的註冊辦事處地址為Clifton House, 75 Fort Street, P.O. Box 1350,
Grand Cayman, KY1-1108, Cayman Islands。其主要營業地點為香港九龍觀塘巧明街
115號柏秀中心21樓。本公司為一間投資控股公司。本集團主要從事提供室內裝
潢、翻新、改建與加建工程股務及室內設計服務。

本公司股份(「股份」)於2017年1月12日以配售方式在創業板上市(「上市」)。於期
內,集團實體受張先生及林先生(統稱「控股股東」)共同控制。因此,就編製本集
團的財務資料而言,本公司被視為本集團的控股公司。因重組之故,本集團由本
如現時集團架構於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九個月一直存在。

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組成,並被視為持續實體。在重組前及重組後,本集團由控股
股東共同控制。

財務資料乃假設本公司於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九個月一直為本集團的控股公
司,並根據香港會計師公會(「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的會計指引第5號「共同控制
合併的合併會計法」予以編製。期內的簡明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及簡明綜合
權益變動表(當中載有本集團現時旗下成員公司的業績及權益變動)已予編製,猶
4樂嘉思控股集團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報告

1. 一般資料及財務資料的呈列基準(續)
財務資料以港元(「港元」)呈列,而港元亦為本公司的功能貨幣。

2. 應用香港財務報告準則
按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編製財務報表,需要作出若干關鍵會
計估算,亦需要管理層在應用本集團會計政策的過程中行使其判斷。

(a) 採納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的改進、新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及香港財務報告準則修
訂本
於本期間,本集團首次應用以下由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的香港財務報告準則修
訂本,該等準則與編製本集團簡明綜合財務報表有關:
1. 一般資料及財務資料的呈列基準(續)
財務資料以港元(「港元」)呈列,而港元亦為本公司的功能貨幣。

2. 應用香港財務報告準則
按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編製財務報表,需要作出若干關鍵會
計估算,亦需要管理層在應用本集團會計政策的過程中行使其判斷。

(a) 採納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的改進、新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及香港財務報告準則修
訂本
於本期間,本集團首次應用以下由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的香港財務報告準則修
訂本,該等準則與編製本集團簡明綜合財務報表有關: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2號 2014年至2016年週期的年度改進(修訂本)
香港會計準則第7號披露計劃(修訂本)
香港會計準則第12號就未變現虧損確認遞延稅項資產(修訂本)
採納上述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對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並無任何重大財務影
響。

5樂嘉思控股集團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報告

(b)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及詮釋的以下新訂準則及修訂
準則」)尚未生效:
年度改進項目-香港財務
報告準則第1號及香港
會計準則第28號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2號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4號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5號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5號
香港會計準則第40號
(b)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及詮釋的以下新訂準則及修訂
準則」)尚未生效:
年度改進項目-香港財務
報告準則第1號及香港
會計準則第28號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2號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4號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5號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5號
香港會計準則第40號
(「新訂及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
2014年至2016年週期的年度改進(修訂本)1
以股份付款交易的分類及計量(修訂本)1
對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4號保險合約應用香港財
務報告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修訂本)1
金融工具(新訂準則)1
來自客戶合約收益(新訂準則)1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
15號之澄清(修訂本)
1
投資物業轉移(修訂本)1
外幣交易及預付代價(新詮釋)1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
9號提早還款特性及負補償(修訂本)2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6號租賃(新訂準則)2
香港(國際財務報告詮釋所得稅處理的不確定性(新詮釋)2
委員會)-詮釋第
23號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0號投資者及其聯營公司或合營企業出售或注入資
及香港會計準則第
28號產(修訂本)3


1 於
2018年
1月1日或之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2 於
2019年
1月1日或之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3 於尚待釐定日期或之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本集團將在上述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生效後應用該等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本集團正
在評估上述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的影響。



樂嘉思控股集團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報告


香港(國際財務報告詮釋
委員會)-詮釋第
22號



7樂嘉思控股集團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報告
3. 收益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8號-經營分部規定須根據本公司執行董事,即主要營運決
策人就資源分派及表現評估所定期審閱的內部財務報告識別及披露經營分部的資
料。據此,本集團已釐定經營分部僅有一個,即提供內部裝潢、翻新、改建與加
建工程服務及室內設計服務。由於此乃本集團唯一的經營分部,故概無呈報分部
資料作進一步的分析。

本集團的主要服務收益如下:
截至截至截至截至
2017年2016年2017年2016年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止三個月止三個月止九個月止九個月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未經審核)(未經審核)(未經審核)(未經審核)
裝潢及翻新服務53,586 18,283 74,365 53,342
改建與加建工程服務5,199 10,206 62,340 40,165
室內設計服務1,613 1,294 3,764 7,307
60,398 29,783 140,469 100,814
7樂嘉思控股集團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報告
3. 收益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8號-經營分部規定須根據本公司執行董事,即主要營運決
策人就資源分派及表現評估所定期審閱的內部財務報告識別及披露經營分部的資
料。據此,本集團已釐定經營分部僅有一個,即提供內部裝潢、翻新、改建與加
建工程服務及室內設計服務。由於此乃本集團唯一的經營分部,故概無呈報分部
資料作進一步的分析。

本集團的主要服務收益如下:
截至截至截至截至
2017年2016年2017年2016年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止三個月止三個月止九個月止九個月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未經審核)(未經審核)(未經審核)(未經審核)
裝潢及翻新服務53,586 18,283 74,365 53,342
改建與加建工程服務5,199 10,206 62,340 40,165
室內設計服務1,613 1,294 3,764 7,307
60,398 29,783 140,469 100,814

8樂嘉思控股集團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報告
4. 除稅前溢利
截至截至截至截至
2017年2016年2017年2016年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止三個月止三個月止九個月止九個月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未經審核)(未經審核)(未經審核)(未經審核)
除稅前溢利乃扣除╱(計入)以下項目:
核數師薪酬164 200 464 450
廠房及設備折舊95 88 278 260
上市開支– 334 – 4,538
外匯虧損淨額– 1 – 4
租用處所的營運租賃付款306 119 545 359
僱員福利開支:
薪金及其他福利2,684 2,665 8,103 7,675
退休福利計劃供款10 27 53 69
僱員福利開支總額(包括董事酬金)2,694 2,692 8,156 7,744
8樂嘉思控股集團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報告
4. 除稅前溢利
截至截至截至截至
2017年2016年2017年2016年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止三個月止三個月止九個月止九個月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未經審核)(未經審核)(未經審核)(未經審核)
除稅前溢利乃扣除╱(計入)以下項目:
核數師薪酬164 200 464 450
廠房及設備折舊95 88 278 260
上市開支– 334 – 4,538
外匯虧損淨額– 1 – 4
租用處所的營運租賃付款306 119 545 359
僱員福利開支:
薪金及其他福利2,684 2,665 8,103 7,675
退休福利計劃供款10 27 53 69
僱員福利開支總額(包括董事酬金)2,694 2,692 8,156 7,744

9樂嘉思控股集團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報告
5. 所得稅開支
截至截至截至截至
2017年2016年2017年2016年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止三個月止三個月止九個月止九個月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未經審核)(未經審核)(未經審核)(未經審核)
即期所得稅:
-香港利得稅1,916 728 3,300 2,790
6. 股息
董事不建議就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九個月派發股息(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九
個月:18.0百萬港元)。

9樂嘉思控股集團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報告
5. 所得稅開支
截至截至截至截至
2017年2016年2017年2016年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止三個月止三個月止九個月止九個月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未經審核)(未經審核)(未經審核)(未經審核)
即期所得稅:
-香港利得稅1,916 728 3,300 2,790
6. 股息
董事不建議就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九個月派發股息(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九
個月:18.0百萬港元)。


7. 每股盈利7. 每股盈利
截至12月31日截至12月31日
止三個月止九個月
2017年2016年2017年2016年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未經審核)(未經審核)(未經審核)(未經審核)
盈利:
就每股基本盈利而言的本公司擁有
人應佔期內溢利及全面收入總額9,881 3,391 14,105 9,317
2017年2016年2017年2016年
千股千股千股千股
股份數目:
就每股基本盈利而言的普通股加權平均數1,120,000 840,000 1,120,000 840,000
每股基本盈利(每股港仙)0.88 0.40 1.26 1.11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三個月及九個月,就每股基本盈利而言的普通股加權平均
數乃根據1,120,000,000股已發行普通股計算。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三個月及九個月,就每股基本盈利而言的普通股加權平均
數乃根據840,000,000股普通股(包括20,000股已發行普通股及839,980,000股根據資
本化發行將予發行的普通股)計算,猶如該等840,000,000股普通股於期內一直發行
在外。

由於截至2016年及2017年12月31日止九個月並無已發行攤薄潛在普通股,故每股
攤薄盈利與每股基本盈利相等。


樂嘉思控股集團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報告
10



11樂嘉思控股集團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報告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
業務回顧
本集團是總承建商,有能力於香港從事(i)室內裝潢及翻新服務;及(ii)住宅、工業
及商業物業的改建與加建(「改建與加建」)工程。本集團自二零零五年起營業,擁
有豐富的經驗,並於業內享負盛名。

本集團的裝潢及翻新服務主要包括商業及工業物業的商店及辦公室及住宅處所的
室內裝潢及翻新工程。就改建與加建工程而言,於期內本集團的工程範圍一般為
結構改建工程、鋼結構工程、指示牌工程、樓宇保養、翻新工程及地面改善工程。

前景
本集團所屬的市場分散,有多個參與者,價格競爭激烈。儘管如此,於業內聲譽
以及與物業發展商及總承建商兩者的關係為於較高價值的裝潢、翻新工程及改建
與加建工程項目的行業准入門檻。董事認為本集團既有的往績記錄,加上上市地
位將加強本集團的競爭力以及提升其聲譽。董事對本集團的業務前景感到樂觀。

財務回顧
收益
收益由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九個月約100.8百萬港元增加約39.7百萬港元或39.3%
至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九個月約140.5百萬港元。該增加乃主要由於期內本集
團提供的改建與加建工程以及室內裝潢及翻新服務增加以及本集團承接的承建工
程數目增加。

直接成本
直接成本由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九個月約76.3百萬港元增加約34.5百萬港元或
45.2%至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九個月約110.8百萬港元,增幅與期內收益增加一
致。

11樂嘉思控股集團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報告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
業務回顧
本集團是總承建商,有能力於香港從事(i)室內裝潢及翻新服務;及(ii)住宅、工業
及商業物業的改建與加建(「改建與加建」)工程。本集團自二零零五年起營業,擁
有豐富的經驗,並於業內享負盛名。

本集團的裝潢及翻新服務主要包括商業及工業物業的商店及辦公室及住宅處所的
室內裝潢及翻新工程。就改建與加建工程而言,於期內本集團的工程範圍一般為
結構改建工程、鋼結構工程、指示牌工程、樓宇保養、翻新工程及地面改善工程。

前景
本集團所屬的市場分散,有多個參與者,價格競爭激烈。儘管如此,於業內聲譽
以及與物業發展商及總承建商兩者的關係為於較高價值的裝潢、翻新工程及改建
與加建工程項目的行業准入門檻。董事認為本集團既有的往績記錄,加上上市地
位將加強本集團的競爭力以及提升其聲譽。董事對本集團的業務前景感到樂觀。

財務回顧
收益
收益由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九個月約100.8百萬港元增加約39.7百萬港元或39.3%
至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九個月約140.5百萬港元。該增加乃主要由於期內本集
團提供的改建與加建工程以及室內裝潢及翻新服務增加以及本集團承接的承建工
程數目增加。

直接成本
直接成本由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九個月約76.3百萬港元增加約34.5百萬港元或
45.2%至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九個月約110.8百萬港元,增幅與期內收益增加一
致。


股息
董事會(「董事會」)
股息
董事會(「董事會」)
加約4.8百萬港元或約51.4%至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九個月約14.1百萬港元。

不建議派付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九個月股息。

毛利及毛利率
本集團毛利總額由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九個月約24.5百萬港元增加約5.2百萬港
元或約21.2%至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九個月約29.7百萬港元。有關增加主要由
於本集團向不同客戶收取不同的項目利潤率所致。毛利率由截至2016年12月31日
止九個月約24.3%下降至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九個月約21.1%。

行政及其他經營開支
本集團行政及其他經營開支由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九個月約11.4百萬港元增加
約0.6百萬港元或約5.3%至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九個月約12.0百萬港元。行政
及其他經營開支主要包括租金開支、員工成本及專業費用。有關增加主要由於新
業務辦公室的租金開支增加。

期間溢利
由於上文所述,本集團期間溢利由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九個月約9.3百萬港元增
12樂嘉思控股集團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報告

其他資料
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員於股份、相關股份及債權證中的權益及淡倉
於2017年12月31日,董事及本公司主要行政人員於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聯法團(定
義見香港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的股份、相
關股份及債權證中,擁有須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第7及8分部知會本公司
及聯交所的權益或淡倉(包括根據有關規定彼等被當作或被視為擁有的任何權益或
淡倉),或須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52條登記於該條所指的登記冊內的權益或淡
倉,或根據創業板上市規則第5.46至5.67條須知會本公司及聯交所的權益或淡倉如
下:
其他資料
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員於股份、相關股份及債權證中的權益及淡倉
於2017年12月31日,董事及本公司主要行政人員於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聯法團(定
義見香港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的股份、相
關股份及債權證中,擁有須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第7及8分部知會本公司
及聯交所的權益或淡倉(包括根據有關規定彼等被當作或被視為擁有的任何權益或
淡倉),或須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52條登記於該條所指的登記冊內的權益或淡
倉,或根據創業板上市規則第5.46至5.67條須知會本公司及聯交所的權益或淡倉如
下:
於股份及相關股份的好倉
概約
姓名身份╱權益性質相關股份數目股權百分比
林先生(附註1)於受控法團的權益 420,000,000 37.5%
黃韻詩女士(附註2)配偶權益 420,000,000 37.5%
附註:
1. 林先生實益擁有直接持有本公司37.5%股份之夏麟的全部已發行股本。因此,就證券及期貨條例
而言,林先生被視為或被當作於夏麟持有的全部股份中擁有權益。林先生為夏麟的唯一董事。

2. 黃韻詩女士(「黃女士」)為張先生的配偶。因此,就證券及期貨條例而言,黃女士被視為或被當作
於張先生持有權益的全部股份中擁有權益。

13樂嘉思控股集團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報告

於股份的好倉
姓名╱名稱
夏麟
Heavenly White(附註1)
張先生(附註1)
魏雪玲女士(附註2)
於股份的好倉
姓名╱名稱
夏麟
Heavenly White(附註1)
張先生(附註1)
魏雪玲女士(附註2)
概約
身份╱權益性質股份數目股權百分比
實益擁有人 420,000,000 37.5%
實益擁有人 420,000,000 37.5%
於受控法團的權益 420,000,000 37.5%
配偶權益 420,000,000 37.5%
除上文披露者外,於2017年12月31日,概無董事及本公司主要行政人員於本公司
或其任何相聯法團(定義見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的任何股份、相關股份及債權
證中擁有任何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第7及8分部須知會本公司及聯交所的權
益或淡倉(包括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的該等條文,彼等被當作或視為擁有的權益或
淡倉),或記錄於本公司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52條須存置的登記冊的權益或淡
倉,或根據創業板上市規則第5.46至5.67條須知會本公司及聯交所的權益或淡倉。

主要股東及其他人士於股份及相關股份之權益及淡倉
於2017年12月31日,以下人士╱實體(董事及本公司主要行政人員除外)於本公司
股份或相關股份中擁有或被視為擁有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第2及3分部之條
文須向本公司披露之權益或淡倉,或記錄於本公司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36條須
予存置之登記冊內之權益或淡倉,或將直接或間接擁有附帶權利可於所有情況下
於本公司或本集團任何其他成員公司之股東大會上投票之任何類別股本面值5%或
以上權益:
14樂嘉思控股集團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報告

附註:
1. 張先生實益擁有Heavenly White全部已發行股本,Heavenly White直接持有本公司37.5%股份。因
此,就證券及期貨條例而言,張先生被視為或被當作於Heavenly White所持有的全部股份中擁有
權益。張先生為Heavenly White的唯一董事。

2. 魏雪玲女士為林先生的配偶。因此,就證券及期貨條例而言,魏雪玲女士被視為或被當作於林先
生擁有權益的全部股份中擁有權益。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於2017年12月31日,概無主要或高持股量股東或其他人士(董
事及本公司主要行政人員除外,其權益載於上文「其他資料-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員
於股份、相關股份及債權證中的權益及淡倉」一節)於股份或相關股份中擁有記錄
於本公司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36條須予存置之登記冊內之任何權益或淡倉。

附註:
1. 張先生實益擁有Heavenly White全部已發行股本,Heavenly White直接持有本公司37.5%股份。因
此,就證券及期貨條例而言,張先生被視為或被當作於Heavenly White所持有的全部股份中擁有
權益。張先生為Heavenly White的唯一董事。

2. 魏雪玲女士為林先生的配偶。因此,就證券及期貨條例而言,魏雪玲女士被視為或被當作於林先
生擁有權益的全部股份中擁有權益。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於2017年12月31日,概無主要或高持股量股東或其他人士(董
事及本公司主要行政人員除外,其權益載於上文「其他資料-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員
於股份、相關股份及債權證中的權益及淡倉」一節)於股份或相關股份中擁有記錄
於本公司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36條須予存置之登記冊內之任何權益或淡倉。

購買、出售或贖回本公司上市證券
於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九個月,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概無購買、出售或贖
回本公司任何股份。

競爭及利益衝突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九個月,本公司董事、控股股東或主要股東(定義見創業板
上市規則)或彼等各自的任何緊密聯繫人概無進行與本集團業務(不論直接或間接)
構成競爭或可能構成競爭的任何業務,或與本集團產生任何其他利益衝突。

董事的證券交易
本集團已採納創業板上市規則第5.48至5.67條所載的規定交易標準,作為有關董事
進行股份的證券交易的操守守則。根據向全體董事作出的具體查詢,全體董事確
認,於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九個月,彼等已全面遵守規定交易標準及董事進行
證券交易的操守守則。

15樂嘉思控股集團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報告

購股權計劃
購股權計劃乃根據股東於2016年12月23日通過的書面決議案有條件採納。購股權
計劃旨在讓本公司可向經甄選的參與者授出購股權,作為彼等對本公司作出貢獻
的獎勵或回報。董事認為,擴大參與基準後的購股權計劃讓本集團能就員工、董
事及其他經甄選的參與者對本集團所作出的貢獻給予回報。此計劃將符合創業板
上市規則第23章及其他相關規則及規例的規定。有關購股權計劃的進一步詳情,
載於本公司日期為2016年12月30日的招股章程附錄四「法定及一般資料-D. 購股
權計劃」一節。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九個月,概無購股權獲授出、行使、屆滿或失效,且購股
權計劃下並無未行使購股權。

合規顧問的權益
購股權計劃
購股權計劃乃根據股東於2016年12月23日通過的書面決議案有條件採納。購股權
計劃旨在讓本公司可向經甄選的參與者授出購股權,作為彼等對本公司作出貢獻
的獎勵或回報。董事認為,擴大參與基準後的購股權計劃讓本集團能就員工、董
事及其他經甄選的參與者對本集團所作出的貢獻給予回報。此計劃將符合創業板
上市規則第23章及其他相關規則及規例的規定。有關購股權計劃的進一步詳情,
載於本公司日期為2016年12月30日的招股章程附錄四「法定及一般資料-D. 購股
權計劃」一節。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九個月,概無購股權獲授出、行使、屆滿或失效,且購股
權計劃下並無未行使購股權。

合規顧問的權益
經本集團合規顧問富比資本有限公司(「合規顧問」)確認,除本公司與合規顧問訂
立的合規顧問協議外,概無合規顧問或其董事、僱員或聯繫人(定義見創業板上市
規則)於本集團或本集團任何成員公司的股本中擁有根據創業板上市規則第6A.32
條須知會本公司的任何權益。

企業管治常規
董事得悉於管理及內部程序中擁有良好企業管治之重要性,以達致有效問責制。

本公司之企業管治常規乃以創業板上市規則附錄15所載企業管治守則(「企業管治
守則」)及企業管治報告載列之良好企業管治原則為基礎。當中載列有關(其中包
括)本公司董事、主席兼行政總裁、董事會組成、董事委任、重選及罷免、董事職
責及薪酬以及與本公司股東保持溝通的良好企業管治原則。

16樂嘉思控股集團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報告

且主席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至少須包括一名具備適當的專業資格或會計相關財務
管理專長的獨立非執行董事。

就董事會所深知,本公司於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九個月及直至本報告日期已遵
守企業管治守則之守則條文。

審核委員會
按照創業板上市規則第5.28及5.29條及企業管治守則的守則條文第C.3.3及C.3.7條,
董事會於2016年12月23日已成立審核委員會,並設有書面職權範圍。審核委員會
現時由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組成及由曾傲嫣女士擔任主席。其他成員為吳文偉先
生及胡惠基先生。審核委員會的書面職權範圍刊發於聯交所網站及本公司網站。

審核委員會的基本職務主要為檢討財務資料及申報程序、內部監控程序及風險管
理制度、審計計劃及與外部核數師的關係,以及檢討相關安排,以讓本公司僱員
可暗中就財務滙報、內部監控或其他方面可能發生的不正當行為提出關注。

本公司已遵守創業板上市規則第5.28條,即審核委員會(須由最少三名成員組成,
17樂嘉思控股集團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報告

18樂嘉思控股集團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報告
本集團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九個月的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及業績已由審
核委員會及管理層審閱,且彼等認為有關業績符合適用會計準則、創業板上市規
則及其他適用法律規定,並且已作出充足的披露。

承董事會命
樂嘉思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黃韻詩
主席兼執行董事
香港,2018年2月5日
於本報告日期,董事會包括執行董事黃韻詩女士及林瑞華先生;獨立非執行董事
吳文偉先生、胡惠基先生及曾傲嫣女士。

18樂嘉思控股集團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報告
本集團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九個月的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及業績已由審
核委員會及管理層審閱,且彼等認為有關業績符合適用會計準則、創業板上市規
則及其他適用法律規定,並且已作出充足的披露。

承董事會命
樂嘉思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黃韻詩
主席兼執行董事
香港,2018年2月5日
於本報告日期,董事會包括執行董事黃韻詩女士及林瑞華先生;獨立非執行董事
吳文偉先生、胡惠基先生及曾傲嫣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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