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东方报业集团:中期报告 2016

时间:2016年12月01日 16:35:42 中财网


公司資料

董事會

執行董事

馬澄發先生,BBS
主席

馬澄財先生
副主席

林順泉先生
行政總裁

非執行董事

黎慶超先生

獨立非執行董事

湛祐楠先生
浦炳榮先生,JP
林日輝先生

常務委員會

馬澄發先生,BBS(主席)
馬澄財先生
林順泉先生

審核委員會

林日輝先生(主席)
黎慶超先生
浦炳榮先生,JP

薪酬委員會

林日輝先生(主席)
浦炳榮先生,JP

提名委員會

林日輝先生(主席)
林順泉先生
浦炳榮先生,JP

投資委員會

馬澄財先生(主席)
林順泉先生
林日輝先生

企業社會責任委員會

馬澄發先生,BBS(主席)
湛祐楠先生
浦炳榮先生,JP

公司秘書

梁蕙慈女士

律師

姚黎李律師行

核數師

恒健會計師行有限公司
執業會計師

主要往來銀行

恒生銀行
中國工商銀行(亞洲)

創興銀行

註冊辦事處

香港

大埔工業邨
大昌街23號

東方報業中心

股份登記及過戶處

卓佳準誠有限公司

香港
皇后大道東183號
合和中心22樓

股份代號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18

聯絡資料

電話:+85236001125
傳真:+85236001100
電郵:finance@on.cc


東方報業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宣布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統稱「本
集團」)截至2016年9月30日止6個月未經審核之綜合業績及去年同期數字的比較如下:

簡明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2016年9月30日止6個月

6個月止

2016年
9月30日
(未經審核)
港幣千元
507,26919,848(90,549)
(287,232)
(29,718)
(480)
(60,359)

1,23360,012(149)
59,863(8,800)
51,063(191)
(191)
50,872
2015年
9月30日
(未經審核)
附註

港幣千元
(重列)

收入5

603,727

其他收入

19,211

所用原料及消耗品

(122,531)

員工成本,包括董事酬金

(380,877)

折舊

(34,166)

匯兌虧損淨額

(14,382)

其他經營開支

(77,114)

出售註冊商標之淨收益

1,780

出售及註銷物業、廠房及設備之
淨收益╱(虧損)

(1,617)

經營溢利╱(虧損)

(5,969)

財務成本

(151)
除稅前溢利╱(虧損)

(6,120)
所得稅(開支)╱抵免7

433

期內溢利╱(虧損)

(5,687)

其他全面開支:
期後可能重新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換算海外業務財務報表之匯兌虧損

(5,247)

期內其他全面開支,扣減稅項之淨額

(5,247)

期內總全面收益╱(開支)

(10,934)

02



6個月止

2016年

2015年

9月30日

9月30日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附註

港幣千元

港幣千元

(重列)

期內溢利╱(虧損)歸屬:

本公司擁有人

51,112

(5,779)

非控股權益

(49)

92





51,063

(5,687)





期內總全面收益╱(開支)歸屬:

本公司擁有人

50,932

(10,830)

非控股權益

(60)

(104)





50,872

(10,934)





每股盈利╱(虧損)

9

— 基本

港幣2.13仙

(港幣0.24仙)





— 攤薄

港幣2.13仙

(港幣0.24仙)











簡明綜合財務狀況表

2016年9月30日結算

2016年
9月30日
(未經審核)
港幣千元
554,20024,026221,8394,74529,009833,81958,95618,750137,68918,8934,0151,763,3142,001,61717,489112,73211,4038,300149,9241,851,6932685,512
2016年
3月31日
(經審核)
附註

港幣千元

資產及負債

非流動資產

物業、廠房及設備10

584,522

租賃土地

24,420
投資物業11222,758

可出售之金融資產

4,745

遞延稅項資產

27,125

863,570

流動資產

存貨

50,871
應收貸款12


應收帳項13

167,875

其他應收款項、按金及預付款項

16,318

可收回稅項

9,884

現金及銀行結餘

1,735,602

1,980,550

流動負債

應付帳項14

19,820

其他應付款項、應計款項及已收按金

108,052

應繳稅項

670

借貸

7,963

136,505

流動資產淨值

1,844,045

總資產減流動負債

2,707,615

04



2016年

2016年

9月30日

3月31日

(未經審核)

(經審核)

附註

港幣千元

港幣千元

非流動負債

借貸

2,842

3,859

遞延稅項負債

62,919

62,940





65,761

66,799





資產淨值

2,619,751

2,640,816





權益

本公司擁有人之權益

股本

15

1,413,964

1,413,964

儲備

1,202,541

1,223,546





2,616,505

2,637,510

非控股權益

3,246

3,306





權益總額

2,619,751

2,640,816











簡明綜合現金流動表

截至2016年9月30日止6個月

6個月止

2016年
9月30日
(未經審核)
港幣千元
59,863(3,764)
14993029,718480394(1,233)
86,537(8,085)
(18,750)
29,256(2,434)
(2,331)
4,68088,873(223)
6,09894,748(11,658)
13,6323,6235,597
2015年
9月30日
(未經審核)
港幣千元
(重列)

來自經營業務之現金流量

除稅前溢利╱(虧損)

(6,120)

調整:
利息收入

(6,008)

利息支出

151

應收帳項減值虧損

1,433

折舊

34,166

匯兌虧損淨額

14,382

租賃土地攤銷

394

出售及註銷物業、廠房及設備之淨(收益)╱虧損

1,617

營運資金變動前之經營溢利

40,015

存貨(增加)╱減少

17,400

應收貸款增加



應收帳項減少

3,117

其他應收款項、按金及預付款項增加

(2,394)

應付帳項減少

(4,682)

其他應付款項、應計款項及已收按金增加

23,077

經營業務所得現金

76,533

已付所得稅

(119)
退回所得稅

407

經營業務所得現金淨額

76,821

來自投資業務之現金流量

購買物業、廠房及設備

(8,202)

出售物業、廠房及設備所得款項淨額

4

已收利息

6,015

投資業務所得╱(所用)現金淨額

(2,183)

06



6個月止

2016年

2015年

9月30日

9月30日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港幣千元

港幣千元

(重列)

來自融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已付股息

(71,937)

(47,958)

已付利息

(149)

(151)

償還融資租約承擔

(680)

(817)





融資活動所用現金淨額

(72,766)

(48,926)





現金及銀行結餘之增加淨額

27,579

25,712

於4月1日之現金及銀行結餘

1,735,602

1,653,132

外幣匯率變動之影響

133

(269)





於9月30日之現金及銀行結餘

1,763,314

1,678,575











簡明綜合權益變動表

截至2016年9月30日止6個月

公司擁有人之權益

物業
股本匯兌儲備重估儲備保留溢利擬派股息總額非控股權益權益總額

港幣千元港幣千元港幣千元港幣千元港幣千元港幣千元港幣千元港幣千元
(附註)(附註)(附註)(附註)

於2015年4月1日

(如過往所報告)1,413,96422,567120,2171,287,43247,9582,892,1382,5762,894,714
往年年度調整––(110,517)(124,656)–(235,173)–(235,173)

於2015年4月1日

(經審核及重列)1,413,96422,5679,7001,162,77647,9582,656,9652,5762,659,541
已付股息––––(47,958)(47,958)–(47,958)

與公司擁有人之交易––––(47,958)(47,958)–(47,958)
期內虧損–––(5,779)–(5,779)92(5,687)
期內其他全面開支

—換算海外業務財務報表

之匯兌虧損–(5,051)–––(5,051)(196)(5,247)

期內總全面開支–(5,051)–(5,779)–(10,830)(104)(10,934)

於2015年9月30日
(未經審核及重列)1,413,96417,5169,7001,156,997–2,598,1772,4722,600,649

於2016年4月1日(經審核)1,413,96420,4379,7001,193,409–2,637,5103,3062,640,816
已付股息–––(71,937)–(71,937)–(71,937)

與公司擁有人之交易–––(71,937)–(71,937)–(71,937)
期內溢利–––51,112–51,112(49)51,063
期內其他全面收益

—換算海外業務財務報表

之匯兌虧損–(180)–––(180)(11)(191)

期內總全面收益–(180)–51,112–50,932(60)50,872

於2016年9月30日(未經審核)1,413,96420,2579,7001,172,584–2,616,5053,2462,619,751

附註:本集團簡明綜合財務狀況表內之綜合儲備港幣1,202,541,000元(截至2015年9月30日止6
個月:重列為港幣1,184,213,000元)由此等儲備帳組成。


08



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截至2016年9月30日止6個月

1. 編製基準

與截至2016年3月31日止年度有關並包括在截至2016年9月30日止6個月中期簡明綜合財
務報表內作為比較資料的財務資料,並不構成本公司該年度的法定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但
摘錄自該等財務報表。根據香港《公司條例》(第622章)第436條須披露與此等法定財務報
表有關的進一步資料如下:

本公司已根據香港《公司條例》(第622章)第662(3)條及附表6第3部分的規定,向公司註冊
處呈交截至2016年3月31日止年度的財務報表。


本公司核數師已就該財務報表作出報告。核數師報告為無保留意見;不包括對某些事項的
參照而核數師透過強調事項籲請關注而無對其報告作出保留意見;以及不包含香港《公司條
例》(第622章)第406(2)條、407(2)或(3)條規定的聲明。


本中期簡明綜合財務報表乃根據香港會計師公會頒布的香港會計準則第34號(「香港會計準
則第34號」)「中期財務申報」以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附錄十六之適用披
露規定編製。


本中期簡明綜合財務報表應與截至2016年3月31日止年度之經審核財務報表一併閱讀。


中期簡明綜合財務報表乃根據歷史成本法編製,惟若干物業及金融工具乃按公允價值或重
估金額(如適用)列帳。


除附註2載述者外,截至2016年9月30日止6個月之簡明綜合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政策
及計量方法與本集團編製截至2016年3月31日止年度之財務報表所採用者一致。


編製符合香港會計準則第34號的中期財務報表需要管理層對可影響政策的應用及已匯報之
資產、負債、收入與支出金額以年初至報告日止的基準作出判斷、估計及假設。其實際結
果可能有別於該等估計。本中期財務報表及有關附註並不包括所有按香港財務報告準則要
求編製的財務報表所需的全套資料。




2.主要會計政策
於當前中期期間,本集團在編製簡明綜合財務報表時已首次採納下列由香港會計師公會頒
布之新訂或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於2012年至2014年週期頒布之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的年度改進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0號、
第12號及香港會計準則第28號

(修訂)投資實體:應用綜合入帳之例外情況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1號(修訂)收購共同營運權益之會計安排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4號監管遞延帳目
香港會計準則第1號(修訂)披露計劃
香港會計準則第16號及香港會計

準則第38號(修訂)可接受之折舊及攤銷方式之澄清
香港會計準則第16號及香港會計
準則第41號(修訂)農業:生產性植物
香港會計準則第27號(修訂)獨立財務報表之權益法

於當前中期期間採用上述新訂或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對該等簡明綜合財務報表所申報
之金額及╱或該等簡明綜合財務報表所載之披露事宜並無重大影響。因此,毋須作出任何
前期調整。


本集團並無提早採用下列已頒布但未生效之新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本公司董事(「董事」)
預期,採用該等新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將不會對本集團之業績及財務狀況造成重大影響。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2號(修訂)以股份為基礎付款之交易的分類及計量2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2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5號源自與客戶訂定合約之收入2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5號(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5號源自與客戶訂定合約

之收入澄清2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6號租賃3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0號及

香港會計準則第28號(修訂)投資者與其聯營或合營企業之間的資產銷售或注入4
香港會計準則第7號(修訂)披露計劃1
香港會計準則第12號(修訂)未變現虧損之遞延所得稅資產的確認1

備註:

1於2017年1月1日或之後開始的年度期間生效,並可提早應用

2

於2018年1月1日或之後開始的年度期間生效,並可提早應用

3

於2019年1月1日或之後開始的年度期間生效,並可提早應用

4

原本之生效日期已延遲,日期尚未確定

10



3. 往年年度調整

截至2016年3月31日,大埔工業邨管理層 — 香港科技園公司(「香港科技園」)終止了「2008
年轉讓安排」。就該安排而言,承租人在符合香港科技園所訂條款下,可按雙方達成的協議
轉讓其租約予第三方。因此,本集團位於大埔工業邨之東方報業中心之租賃土地及樓宇如
在租賃期屆滿前提前解除,需採用租賃協議(「租賃協議」)訂明之「退租價值」計算法作估值。


隨著「2008年轉讓安排」的終止,董事就此事宜對綜合財務報表的影響已作出全面的檢討。

該租賃協議訂明之「退租價值」並不符合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3號「公允價值計量」所述之
公允價值。鑑於該租賃協議限制轉讓其租約予另一方,租賃樓宇因而不能得出一個公允價
值(按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3號所定義)。所以,董事認為根據香港會計準則第16號的成本
模式估值(即成本減折舊及減值虧損)較使用過往報告之公允價值模式更合適。


於會計政策修改下,本集團於2015年9月30日之簡明綜合權益變動表,及截至2015年9月
30日止6個月之簡明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和綜合現金流量表,連同相關註解說明,
已重申列示以反映該等修改所產生的影響。


對截至2015年9月30日止6個月之簡明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的影響:

過往報告

調整

重列

港幣千元

港幣千元

港幣千元

折舊

(34,794)

628

(34,166)

重估樓宇之盈餘

6,570

(6,570)



期內虧損歸屬:

本公司擁有人

(6,407)

628

(5,779)

期內總全面開支歸屬:

本公司擁有人

(4,888)

(5,942)

(10,830)











4. 財務風險管治及公允價值計量

本集團各方面的財務風險管治目標及政策與其截至2016年3月31日止年度之財務報表內所
披露內容一致。


截至2016年9月30日止6個月,並無重大業務或經濟環境影響本集團的財務資產及財務負
債的公允價值。同時,亦無財務資產的重新分類。




5.收入
來自本集團主要業務之收入包括商品銷售之發票價值總額、經營租賃之租金收入及提供服
務之收入。期內確認之收入如下:

6個月止

2016年
9月30日
(未經審核)
港幣千元
444,81451,8043,5212,9134,217507,269
2015年
9月30日
(未經審核)
港幣千元

出版報章

558,882

互聯網訂閱及廣告收入

32,138

投資物業之租金收入

4,346

酒店物業之營運許可費收入

2,891

餐廳營運收入

5,470

603,727

6.分部資料
按定期向本集團執行董事(即主要營運決策者)呈報的內部財務資料,以供彼等決定本集團
各業務組成的資源分配並審閱該等組成的表現,本集團僅識別出一個須予呈報的經營分部,
即出版報章(包括互聯網訂閱及廣告收入)。來自其他經營分部之收入包括投資物業之租金
收入、酒店物業之營運許可費收入及餐廳營運收入。未分配公司收入包括融資業務的利息
收入。


須予呈報分部收入等同列於簡明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之本集團營業額。分部溢利指
各分部未經分配董事酬金、利息收入、雜項收入及財務成本所賺取的溢利。須予呈報分部
溢利或虧損與本集團除稅前溢利或虧損之對帳呈列如下:

12



6. 分部資料(續)

出版報章

所有其他分部

總額

6個月止

6個月止

6個月止

2016年

2015年

2016年

2015年

2016年

2015年

9月30日

9月30日

9月30日

9月30日

9月30日

9月30日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港幣千元

港幣千元

港幣千元

港幣千元

港幣千元

港幣千元

(重列)

(重列)

來自外部客戶之須予呈報分部收入

496,618

591,020

10,651

12,707

507,269

603,727













須予呈報分部溢利╱(虧損)

62,679

8,909

(597)

1,802

62,082

10,711









未分配公司收入

15,781

17,406

未分配公司開支

(18,000)

(34,237)





除稅前溢利╱(虧損)

59,863

(6,120)





其他資料

折舊及攤銷

(28,632)

(34,222)

(1,480)

(338)

(30,112)

(34,560)

期內添置之非流動資產(物業、廠房

及設備及投資物業)

855

8,332

10,803

601

11,658

8,933

















須予呈報分部資產及負債

本集團按須予呈報分部劃分之資產與負債分析如下:

出版報章

所有其他分部

未分配

總額

2016年

2016年

2016年

2016年

2016年

2016年

2016年

2016年

9月30日

3月31日

9月30日

3月31日

9月30日

3月31日

9月30日

3月31日

(未經審核)

(經審核)

(未經審核)

(經審核)

(未經審核)

(經審核)

(未經審核)

(經審核)

港幣千元

港幣千元

港幣千元

港幣千元

港幣千元

港幣千元

港幣千元

港幣千元

資產

分部資產

816,264

861,307

251,113

242,466





1,067,377

1,103,773

可出售之金融資產









4,745

4,745

4,745

4,745

現金及銀行結餘









1,763,314

1,735,602

1,763,314

1,735,602

















綜合資產總值

816,264

861,307

251,113

242,466

1,768,059

1,740,347

2,835,436

2,844,120

















負債

分部負債

196,248

183,291

19,437

20,013





215,685

203,304























6.分部資料(續)
本集團來自外部客戶之收入及其非流動資產(不包括金融工具及遞延稅項資產)分為以下地
區:

來自外部客戶之收入非流動資產
6個月止

2016年
9月30日
2016年
9月30日
(未經審核)(未經審核)(未經審核)
港幣千元港幣千元
500,835562,8126,434237,253507,269800,0652015年2016年
9月30日3月31日
(經審核)
港幣千元港幣千元

香港596,490603,001
澳洲7,237228,699

603,727831,700

客戶之地理位置乃根據提供服務或交付貨物之地點釐定。非流動資產(不包括金融工具及遞
延稅項資產)之地理位置乃根據資產之實際所在位置釐定。為呈報本集團來自外部客戶之收
入及本集團之非流動資產(不包括金融工具及遞延稅項資產)所在之地理位置,原註冊地乃
參照附屬公司之經營所在地而釐定。


於當前中期期間,本集團總收入為港幣507,269,000元(2015年9月30日止6個月:港幣
603,727,000元),其中港幣201,144,000元(2015年9月30日止6個月:港幣227,516,000元)
由兩名(2015年9月30日止6個月:兩名)客戶提供。於2016年及2015年期內,並無其他
單一客戶貢獻10%或以上之本集團收入。


7.所得稅開支╱(抵免)
香港利得稅乃根據期內估計應課稅溢利按稅率16.5%(截至2015年9月30日止6個月:

16.5%)計算。

海外所得稅乃根據期內估計應課稅溢利按本集團營運所在國家的現行稅率計算。


6個月止

2016年
9月30日
(未經審核)
港幣千元
10,50722110,728(1,928)
8,800
2015年
9月30日
(未經審核)
港幣千元

本期稅項:
—香港利得稅

3,950—海外所得稅



3,950

遞延稅項:
—本期

(4,383)

所得稅開支╱(抵免)

(433)
14



8. 股息

於當前中期期間,本公司向本公司擁有人宣布派發及支付截至2016年3月31日止年度末期
股息每股港幣1仙(2015年:每股港幣2仙)及特別股息每股港幣2仙(2015年:無)。於中
期期間宣布派發及支付之末期股息及特別股息金額累計港幣71,937,000元(2015年:港幣
47,958,000元)。


於當前中期期間結束後,本公司董事決議派發中期股息每股港幣2仙(2015年:港幣1仙)
及特別股息每股港幣8仙(2015年:無)予於2016年12月8日名列在股東名冊上之本公司擁
有人。


9. 每股盈利╱(虧損)

每股基本盈利乃根據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溢利港幣51,112,000元(截至2015年9月30日止6
個月:虧損港幣5,779,000元(重列))以本期內已發行普通股2,397,917,898(截至2015年9
月30日止6個月:2,397,917,898)股計算。


由於截至2016年及2015年9月30日止6個月期內概無潛在普通股,故相關期內每股攤薄盈
利╱(虧損)與每股基本盈利╱(虧損)相同。


10. 物業、廠房及設備之變動

於當前中期期間,本集團出售帳面總值港幣12,399,000元(截至2015年9月30日止6個月:
港幣1,621,000元)之若干物業、廠房及設備,出售所得款項為港幣13,632,000元(截至
2015年9月30日止6個月:港幣4,000元),產生出售及註銷收益港幣1,233,000元(截至
2015年9月30日止6個月:虧損港幣1,617,000元)。


此外,於當前中期期間,本集團以港幣11,658,000元購買若干物業、廠房及設備(截至
2015年9月30日止6個月:港幣8,993,000元)。


11. 投資物業之變動

於當前中期期間,概無添置投資物業(截至2015年9月30日止6個月:無)。


於當前中期期末,本集團投資物業乃由本公司董事參照巿場同類物業交易價格資料後釐定
其價值。於2016年9月30日,投資物業重估並未產生額外重估盈餘或虧絀(截至2015年9
月30日止6個月:無)。因此,於當前中期期間,並無確認重估盈餘或虧絀。


12. 應收貸款

本集團務求對其未償還應收貸款維持嚴格監控,以減低信貸風險。本集團管理層批准及監
察該等貸款的審批,並定期檢討到期結餘的可收回性。應收貸款按年利率介乎7.0厘至7.2
厘(2016年3月31日:無)計息,有關利率乃由訂約方互相協定,須於一年內償還。


於2016年9月30日,所有應收貸款由位於香港的物業作抵押。




12.應收貸款(續)
本集團應收貸款於報告期末的公允價值乃根據已貼現估計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運用各報告
期末的當前市場利率釐定。本集團應收貸款的公允價值與應收貸款的相應帳面值相若。


於報告期末的應收貸款並無逾期亦無減值。應收貸款一直由董事審閱,以根據可收回性評
核、帳齡分析及個人判斷(包括目前信譽及過往收款記錄)對減值作出評估,而董事認為期
內毋須就減值作出撥備。


13.應收帳項
本集團給予其貿易客戶平均90日之付款期,不計利息。所有應收帳項均以港元為單位,而
港元為該等結餘相關之集團實體之功能貨幣。


根據發票日期,於結算日扣除壞帳撥備後之應收帳項帳齡分析如下:

2016年
9月30日
(未經審核)
港幣千元
70,86724,12842,694137,689
2016年

3月31日
(經審核)
港幣千元

0–60日

70,85461–90日

30,634
超過90日

66,387

167,875

14.應付帳項
本集團獲其供應商授予之信貸期介乎30日至90日。根據發票日期,於結算日的應付帳項帳
齡分析如下:

2016年
9月30日
(未經審核)
港幣千元
15,861611,56717,489
2016年

3月31日
(經審核)
港幣千元

0–60日

17,71261–90日

873
超過90日

1,235

19,820

16



15. 股本

股份數量

港幣千元

已發行及繳足股本:

於2015年4月1日、2015年9月30日、

2016年4月1日及2016年9月30日,

並無面值之普通股

2,397,917,898

1,413,964









16. 經營租賃承擔

於結算日,本集團根據不可撤銷經營租賃於未來應付之最低租約款項總額如下:

2016年

2016年

9月30日

3月31日

(未經審核)

(經審核)

港幣千元

港幣千元

一年內

264

1,360









本集團以經營租賃租用一系列物業。該等租賃初步為期半年至三年,可選擇於到期日或本
集團與有關地主╱出租人共同協定之日期重續租期及商討租務條款。該等租約概無包括或
然租金。


17. 經營租賃安排

於結算日,本集團根據投資物業之不可撤銷經營租賃而於未來可收取之最低租約款項總額
如下:

2016年

2016年

9月30日

3月31日

(未經審核)

(經審核)

港幣千元

港幣千元

一年內

10,258

8,196

第二至第五年

45,302

2,366

五年後

18,842







74,402

10,562









本集團根據初步為期半年至六年之經營租賃安排出租其投資物業,有關租約可選擇於到期
日或本集團與有關租戶共同協定之日期重續租期。該等租約條款一般規定租戶繳交保證金。

該等租約概無包括應收或然租金。




18.關連方交易
本集團於期內向姚黎李律師行支付法律費用港幣476,000元(截至2015年9月30日止6個月:
港幣143,000元),本公司之非執行董事黎慶超先生於當前中期期間乃姚黎李律師行之高級
合夥人。本公司董事認為該等交易價格與估計市值相若。


於中期期間主要管理層人員之薪酬如下:

2016年
9月30日
(未經審核)
港幣千元
17,16027
2015年
9月30日
(未經審核)
港幣千元

薪酬及短期福利

17,339

離職僱員福利

27

19.資本承擔
2016年
9月30日
(未經審核)
港幣千元
196
2016年

3月31日
(經審核)
港幣千元

就購買物業、廠房及設備以及裝修投資物業而
已訂約但未於財務報表作出撥備之資本開支

413

20.未決訴訟
於結算日,本集團有數宗涉及誹謗及其他尚未了結之訴訟。本集團一直對有關指控提出強
烈抗辯。根據法律意見,本公司董事認為已就該等訴訟可能產生之任何責任於財務報表作
充分撥備。


21.審批中期財務報表
董事會已於2016年11月18日審批此中期財務報表。


18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

業績

截至2016年9月30日止6個月(「報告期內」),東方報業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擁有
人應佔未經審核綜合盈利為港幣51,112,000元,相比去年同期虧損港幣5,779,000元(重
列),錄得理想增幅。


財務資源及流動資金

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的流動資金一直充裕。於2016年9月30日的營
運資金為港幣1,851,693,000元(2016年3月31日:港幣1,844,045,000元),其中包括
定期存款、銀行結餘及現金為港幣1,763,314,000元(2016年3月31日:港幣
1,735,602,000元)。於2016年9月30日,本集團的資本負債比率(按總借貸佔權益總
額百分比計算)為0.4%(2016年3月31日:0.4%)。


於報告期內,本集團的資本性支出為港幣11,658,000元(2016年3月31日:港幣
12,299,000元)。


股息

本公司董事(「董事」)決議派發中期股息每股本公司股份(「股份」)港幣2仙(2015年:
港幣1仙)及特別股息每股港幣8仙(2015年:無),予於2016年12月8日名列在股東
名冊上之本公司股東(「股東」)。建議之中期股息及特別股息將於2016年12月16日前
後派發。


截止過戶登記

本公司將由2016年12月7日至2016年12月8日(首尾兩天包括在內)暫停辦理股票過
戶手續。股票持有人如欲享有中期股息及特別股息,須將所有股份過戶文件連同有關
股票於2016年12月6日下午4時前交回本公司之股份登記處 — 卓佳準誠有限公司辦
理登記手續,地址為香港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22樓。




業務回顧

《東方日報》連續40年銷量第一,讀者人數全港最多,是一份香港人的報紙。面對近年
新媒體的急速發展,《東方日報》仍能在同業中獨佔鰲頭,全憑實力取勝。《東方日報》
發揮第四權監察政府,追擊和專訪新聞尤其出色,備受各階層讀者推崇。具質素的讀
者群更令《東方日報》成功吸納大量高消費種類和奢侈商品的廣告,包括地產、汽車、
銀行及醫健等,為本集團帶來理想的廣告收入。


《on.cc東網》為本集團旗艦網站,亦是本集團近年銳意發展的新媒體業務。根據國際
巿場研究公司comScoreMediaMetrix總結香港2016年度首兩季報告顯示,《on.cc東網》
繼續成為香港瀏覽量第一及全港讀者瀏覽時間最長的新聞網站,單月不重複瀏覽人次
高達559萬,而手機應用程式下載超過668萬次。於報告期內,更加強與網民互動,包
括推出表情圖示(Emoji)功能及優化手機應用程式的「爆料」功能,方便網民提供即時影
片及相片,而新推出的「歐洲國家盃」及「英格蘭超級聯賽」等專輯令《on.cc東網》內容
更多元化,成功擴闊讀者群。此外,手機應用程式《馬場Boss》亦增設「熱愛島」會員
專區,提供馬場內外最新消息,深受馬迷追捧。於本年9月舉行的「立法會選舉」期間,

《on.cc東網》記者通宵駐守直播現場情況,為網民帶來最新、最快、最詳盡的消息,專
業拚搏精神贏盡掌聲。


《ontv東網電視》為網站電視,配合即時新聞提供最新短片,並製作多元化特輯和節目
以滿足網民的不同喜好。於報告期內,《ontv東網電視》利用網絡電視技術,聯同國際
社交平台Facebook同步直播「迷你倉大火」和「立法會選舉」,提供最全面的第一手消
息。直播體育賽事「GrimSport2016綜合搏擊邀請賽」及「2016MegaIce–Hockey5’s
決賽」更創香港傳媒先河,藉此深化《ontv東網電視》的健康活力形象,吸納更多不同
類型的年輕網民。


20



《東網Money18》為香港最高瀏覽量的財經資訊網站之一,於本年8月推出的「板塊追蹤」
功能,擁有全港財經網站中最仔細和最詳盡的行業分類,方便投資者從板塊角度掌握
重要資訊。《東網Money18》不斷優化網站和手機應用程式,強化內容。於報告期內更
推出理財及樓市專題網站,如「致富智庫」、「新盤置啱睇」和「二手置啱Feel」等,令網
站資訊更全面,深受讀者歡迎,進一步鞏固在財經網站的領導地位。


《東網巨星》為娛樂資訊手機應用程式,自推出以來下載量不斷上升,並已突破10萬。

於報告期內,《東網巨星》節目更趨多元化,推出以藝人、名人時裝潮流為主題的《星魅
博》。而以玄學角度探討娛樂話題的《玄學星相》及以性感出擊的《東網Baby》,俱屬水
準之作,由名人擔任嘉賓的節目亦深受讚賞,如周潤發的《發字精神》及黎明的《黎明
話你知》更掀起城中熱話。


海外投資方面,本集團在海外各項出租物業均有理想回報,繼續為本集團帶來穩定的
租金收入。


回顧報告期內,本集團推行的節流政策成效顯著,加上澳元匯率穩定,致使本集團錄
得未經審核綜合盈利港幣51,112,000元。本集團的印刷媒體業務受制於本港零售市道
淡靜及停辦《好報》及《太陽報》,收入減少至港幣444,814,000元,與去年同期相比下
跌20%,隨著新媒體的業務市場持續增長,本集團已加速轉型,利用不同平台吸納廣
告,令網站業務收入增至港幣51,804,000元,與去年同期相比上升61%。剛開展的融
資業務亦已為集團收益帶來貢獻,鑑於融資市場競爭劇烈,本集團先以吸納客源為目
標,再而調整利率以增加收入。






業務展望

本集團為應付未來報章業務收入逐漸減少,將投放更多資源發展《on.cc東網》及《ontv
東網電視》,致力爭取年輕人市場,並尋找更多合作夥伴擴展網站業務和研發不同形式
的手機應用程式。另一方面,本集團將繼續進行業務整合,精簡架構,務求達致最佳
的營運效益。


本集團擁有龐大現金儲備,董事會正研究各項新項目,將在合適時機作出投資決定,
以增加股東的回報。


外匯風險

本集團主要於香港營運,而本集團大部分交易以港幣為單位。本集團面對其實體各自
以功能貨幣以外之貨幣為單位之交易匯兌風險。產生此風險之主要外幣為澳元。本集
團目前並無外幣對沖政策,惟管理層會持續監察匯兌風險,並於適當時候考慮對沖重
大匯兌風險。


僱員及薪酬政策

於2016年9月30日,本集團聘用的僱員為1,554人(2016年3月31日:1,667人)。員
工薪酬(包括醫療福利)乃按業內慣例、僱員表現、工作經驗及現行市況釐定。本集團
並設有植樹計劃以培育新一代的新聞從業人員。


22



其他資料

審閱中期業績

本公司審核委員會(「審核委員會」)由兩位獨立非執行董事及一位非執行董事組成,並
已審閱截至2016年9月30日止6個月的未經審核中期財務報表,並對所採用的會計處
理方式沒有任何意見。


企業管治

於報告期內,本公司已遵守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上市
規則」)附錄十四《企業管治守則》載列之所有守則條文,並已採納當中所載大部分之建
議最佳常規。


董事進行證券交易的標準守則

本公司已採納上市規則附錄十《上市發行人董事進行證券交易的標準守則》(「標準守則」)
作為本公司董事進行證券交易之標準守則。


經本公司作出特定查詢後,所有董事已書面確認截至2016年9月30日止6個月內一直
遵守標準守則所訂定的要求標準。


購買、出售或贖回本公司上市證券

於報告期內,本集團或其任何附屬公司概無購買、出售或贖回本公司之任何上市證券。




董事及行政總裁的權益及淡倉

於2016年9月30日,各董事及本公司行政總裁於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聯法團(定義見《證
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的股份、相關股份及債劵證中持有:(a)須記入本公司根據《證
券及期貨條例》第352條而置存之登記冊之權益及淡倉;或(b)根據標準守則須通知本
公司及聯交所之權益及淡倉如下:

於本公司之權益

持有普通股股數
其他權益
董事姓名身分個人權益家族權益公司權益(好倉)附註持股百分比

馬澄發酌情信託之成立人–––1,552,651,284(i)64.75%

酌情信託之成立人–––95,916,000(ii)4.00%

酌情信託之受益人–––149,870,000(iii)6.25%

馬澄財酌情信託之成立人–––149,870,000(iv)6.25%

酌情信託之受益人–––95,916,000(v)4.00%

附註:

(i)馬澄發先生為MarsunTrust之成立人,而MarsunGroupLimited以MarsunTrust受託人之身
分,間接持有MagicwayInvestmentLimited全部已發行股本之57.3%及EverHoldingsLimited全部已發行股本。MagicwayInvestmentLimited及EverHoldingsLimited分別持有本
公司1,222,941,284股股份及329,710,000股股份。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馬澄發先生作
為MarsunTrust之成立人,須被視為擁有等同MarsunTrust在信託資產內所擁有的股份權益。

(ii)馬澄發先生同時為A&NTrust之成立人,而日月有限公司以A&NTrust受託人之身分,持
有時昌貿易有限公司全部已發行股本。時昌貿易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95,916,000股股份。

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馬澄發先生作為A&NTrust之成立人,須被視為擁有等同A&NTrust在信託資產內所擁有的股份權益。

(iii)馬澄發先生為CFTrust之其中一名受益人,而香港中國通有限公司以CFTrust受託人之身分,
持有PerfectDealTradingLimited全部已發行股本。PerfectDealTradingLimited持有本公司
149,870,000股股份。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馬澄發先生作為CFTrust之其中一名受益人,
須被視為擁有等同CFTrust在信託資產內所擁有的股份權益。

(iv)馬澄財先生為CFTrust之成立人,而香港中國通有限公司以CFTrust受託人之身分,持有
PerfectDealTradingLimited全部已發行股本。PerfectDealTradingLimited持有本公司
149,870,000股股份。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馬澄財先生作為CFTrust之成立人,須被視
為擁有等同CFTrust在信託資產內所擁有的股份權益。

24



(v) 馬澄財先生為A & N Trust之其中一名受益人,而日月有限公司以A & N Trust受託人之身分,
持有時昌貿易有限公司全部已發行股本。時昌貿易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95,916,000股股份。

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馬澄財先生作為A & N Trust之其中一名受益人,須被視為擁有等
同A & N Trust在信託資產內所擁有的股份權益。


除上文披露者外,於2016年9月30日,任何董事或本公司行政總裁概無持有或根據《證
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被視為或當作持有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聯法團(定義見《證券及期
貨條例》第XV部)的股份、相關股份及債劵證的權益或淡倉而須根據標準守則通知本公
司及聯交所又或須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52條記入該條所提及的登記冊。


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披露的股東權益及淡倉

以各董事及本公司行政總裁所知,於2016年9月30日,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36
條規定而置存之登記冊所載,擁有本公司股份或相關股份權益及淡倉人士(董事或本公
司行政總裁除外)如下:

於本公司之權益

名稱

身分

普通股股數(好倉)

附註

持股百分比

Marsun Group Limited

受託人

1,552,651,284

(i)

64.75%

Marsun Holdings Limited

受控制法團之權益

1,552,651,284

(ii)

64.75%

Magicway Investment Limited

實益擁有人

1,222,941,284

51.00%

Ever Holdings Limited

實益擁有人

329,710,000

13.75%

香港中國通有限公司

受託人

149,870,000

(iii)

6.25%

Perfect Deal Trading Limited

實益擁有人

149,870,000

6.25%

洪梅芳

配偶權益

1,798,437,284

(iv)

75.00%

陳麗珍

配偶權益

245,786,000

(v)

10.25%







附註:

(i)MarsunGroupLimited以MarsunTrust受託人之身分,經其全資附屬公司MarsunHoldingsLimited持有MagicwayInvestmentLimited全部已發行股本之57.3%及EverHoldingsLimited
全部已發行股本。而MagicwayInvestmentLimited及EverHoldingsLimited分別持有本公司
1,222,941,284股股份及329,710,000股股份,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MarsunGroupLimited作為MarsunTrust之受託人,須被視為擁有等同MarsunTrust在信託資產內所擁有的
股份權益。

(ii)MarsunHoldingsLimited持有MagicwayInvestmentLimited全部已發行股本之57.3%及EverHoldingsLimited全部已發行股本,並由於其在MagicwayInvestmentLimited及EverHoldingsLimited所持權益,而須被視為擁有等同於MagicwayInvestmentLimited及EverHoldingsLimited擁有本公司的權益。

(iii)香港中國通有限公司以CFTrust受託人之身分,持有PerfectDealTradingLimited全部已發
行股本。PerfectDealTradingLimited持有本公司149,870,000股股份。根據《證券及期貨條
例》,香港中國通有限公司作為CFTrust之受託人,須被視為擁有等同CFTrust在信託資產
內所擁有的股份權益。

(iv)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因馬澄發先生為MarsunTrust及A&NTrust之成立人,亦為CFTrust其中一名受益人及董事,因此洪梅芳女士作為馬澄發先生之配偶,亦須被視為擁有等
同MarsunTrust、A&NTrust及CFTrust在信託資產內所擁有的股份權益。

(v)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因馬澄財先生為CFTrust之成立人,亦為A&NTrust之其中一名
受益人及董事,因此陳麗珍女士作為馬澄財先生之配偶,亦須被視為擁有等同CFTrust及A&NTrust在信託資產內所擁有的股份權益。

除上文披露者外,於2016年9月30日,概無其他人士擁有記載於本公司按《證券及期
貨條例》第336條置存之登記冊內的本公司股份或相關股份之權益或淡倉。


承董事會命
主席

馬澄發

香港,2016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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