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瑞风新能源:中期报告2016

时间:2016年09月02日 20:35:19 中财网


中期報告2016
中期報告2016

目錄

公司資料
2
財務業績概要
5
行政總裁報告
6
管理層討論與分析
10
權益披露
19
企業管治
21
其他資料
22
簡明綜合財務報表
25

中國瑞風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資料

公司名稱:中國瑞風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上市地點: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
00527

執行董事

張志祥先生(行政總裁)
寧忠志先生
李天海先生
彭子瑋先生(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日獲委任)
鄭先濤先生(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日辭任)


獨立非執行董事

黃慧玲女士
屈衛東先生
胡曉琳女士

審核委員會

黃慧玲女士(主席)
屈衛東先生
胡曉琳女士

薪酬委員會

胡曉琳女士(主席)
張志祥先生
黃慧玲女士
屈衛東先生

提名委員會

屈衛東先生(主席)
張志祥先生
黃慧玲女士
胡曉琳女士

公司秘書

吳祺敏先生(於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五日辭任)
鄭秀文女士(於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五日獲委任)

授權代表

張志祥先生
吳祺敏先生(於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五日辭任)
鄭秀文女士(於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五日獲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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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資料

主要往來銀行

香港:
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
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
中國建設銀行(亞洲)股份有限公司
恒生銀行
東亞銀行有限公司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
中國建設銀行
中國工商銀行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農業銀行
承德銀行

註冊辦事處


Clifton House
75 Fort Street

P.O. Box 1350
Grand Cayman KY1-1108
Cayman Islands
香港主要營業地點

香港灣仔
港灣道
26號華潤大廈
43樓
4306-07室

公司網址


www.c-ruifeng.com

有關香港法律的法律顧問

龍炳坤、楊永安律師行
香港
皇后大道中
29號
華人行
16樓
1603室

中國瑞風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資料

核數師

國衛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香港執業會計師
香港
中環
畢打街
11號
置地廣場
告羅士打大廈
31樓

開曼群島的股份過戶登記總處


Estera Trust (Cayman) Limited(前稱「Appleby Trust (Cayman) Limited」)
Clifton House
75 Fort Street

P.O. Box 1350
Grand Cayman KY1-1108
Cayman Islands
香港的股份過戶登記分處

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
香港
皇后大道東
183號
合和中心
22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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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業績概要

中國瑞風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的未經審核簡明綜合
財務業績,連同二零一五年同期的比較數字概述如下: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概約百分比
二零一五年增加╱(減少)變動
人民幣千元人民幣千元
%

二零一六年
人民幣千元
(未經審核)(未經審核)

持續經營業務

收入
毛利
經營溢利
除稅前溢利
本期間溢利


已終止經營業務

本期間虧損


221,911
123,786
128,586
71,514
48,843
191,642 30,269 1698,674 25,112 25102,627 25,959 2546,692 24,822 5323,476 25,367 108(26,481) 26,481 (100)

下列各項應佔:
本公司權益持有人


22,104
26,739
(18,518) 40,622不適用
非控股權益


15,513 11,226 72

本期間溢利╱(虧損)


48,843
(3,005) 51,848不適用


二零一六年
六月
三十日
(未經審核)

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
三十一日

(未經審核)

現金╱(債務)淨額(人民幣千元)

(附註)
資產淨值(人民幣千元)
流動性比率
應收貿易款項周轉日數
應付貿易款項周轉日數
盈利對利息倍數
淨債務對權益比率


附註:

(1,235,365)
973,376
153%
78
18
2.25
127%
(1,805,332)
712,031117%
12175

0.48254%
現金╱(債務)淨額:銀行存款及現金減借貸。


中國瑞風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行政總裁報告

致各位股東:

本人謹代表中國瑞風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瑞風新能源」或「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
稱「本集團」)董事(「董事」)會(「董事會」)向本公司股東(「股東」)呈報本集團截至二零一六
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呈報期」)的業績。


業務回顧

於二零一六年上半年,與去年同期相比,本集團持續經營業務毛利增加
25%,此乃由於
本集團透過由分別位於河北及內蒙古由河北紅松風力發電股份有限公司(「紅松」)及克什
克騰旗朗誠瑞風電力發展有限公司(「朗誠」)營運的風電場所產生電力的銷售增加所致。


除於呈報期內風電場營運有所改善之外,於二零一五年第二季度出售從事電網建設的河
北北辰電網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北辰電網」,一家經營虧損的附屬公司)使本集團剝離
表現欠佳的業務,並且可有效分配其資源至回報更理想的投資。此外,本集團於二零
一六年五月出售其於朗誠的權益,當中於呈報期內錄得約人民幣
17,009,000元的出售
收益,本報告期間的純利約人民幣
48,843,000元,而二零一五年同期則錄得約人民幣
3,005,000元虧損淨額。此業績的改善印證了本公司於過去實施的商業策略的效益。本集
團將繼續鞏固及優化其現有新能源業務組合,並投放更多資源於風電及其他可再生能源
開發上,為本公司股東(「股東」)及投資者創造更高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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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總裁報告


(1)風電場運營業務
紅松風電場項目

紅松第九期項目櫞匯項目已於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完成建設,而其風電場營運於二零
一六年正穩步向前。


包頭銀風風電場項目

本公司於呈報期收購之附屬公司包頭市銀風匯利新能源投資有限公司(「包頭銀風」)
於內蒙古包頭市擁有一個風電場,第一期項目為
49.8兆瓦。於二零一五年十月,
包頭銀風就其第一期項目接獲包頭市發改委的相關項目批文。包頭銀風第一期項目
目前正在建設中,預期將於往後為本集團營運風電場的收益有所貢獻。



(2)融資租賃業務
於二零一五年下半年,本集團透過收購深圳前海捷豐融資租賃有限公司(「前海捷
豐」)開始多元化其營運至融資租賃業務。前海捷豐主要從事融資租賃、購買租賃資
產、租賃諮詢及擔保服務。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前海捷豐為本公司的聯營公
司。


中國瑞風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行政總裁報告

經營環境

根據發改委發布上半年營運數據,
2016年上半年中國全社會用電量為
27,759億千瓦時,
同比增長
2.7%,增速較去年同期回升
1.4個百分點。其中,第一、二、三產業及居民生活
用電量同比分別增長
7.7%、0.5%、9.2%及
7.7%,增速同比分別回升
6.9、1.0、1.2及
2.9
個百分點,環比變化為
-1.91、+0.14、-0.36及
-0.51個百分點。


二零一六年上半年,中國風電新增併網容量
7,740,000千瓦。於六月下旬,累積併網容
量達到
137,000,000千瓦,同比增長
30%。此外,風電上網電量約為
120,000,000,000
千瓦時,同比增長
23%。另外,平均利用小時數
917小時,同比下降
85小時。此外,風
電棄風電量為
32,300,000,000千瓦時,同比增加
14,800,000,000千瓦時,而平均棄風比
率為
21%,同比上升
6個百分點。


綜合考慮宏觀經濟形勢、氣溫及基數、工商業用電價格下調、電力用戶直接交易降低用
戶生產成本、電能替代等因素,預計二零一六年電力消費情況總體較二零一五年為佳。

經考慮由去年第二季度較第一季度基數有所上升等因素,預計上半年全社會用電量同比
增長
2%左右。全年增速仍維持年初的判斷。


本公司目前業務與政策及工業環境趨勢一致,因此在積極正面的預期下,本公司將會有
進一步增長。


透過實行多項鼓勵使用風能及清潔能源的措施及政策,中國政府繼續專注於發展可再生
能源,故為本公司提供龐大機遇發展本公司的核心營運業務風電場業務。中國政府將繼
續全力支持發展風電行業。憑藉獨一無二的政策優勢及有利發展環境,必定可為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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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總裁報告

發展奠定穩定的基礎,並預期風電行業將會實行進一步發展,本公司將毋庸置疑地從本
發展中受惠。


展望

誠如本集團二零一五年報所述,本集團將
(i)透過於紅松及包頭銀風的資本投資繼續集中
資源於能源項目開發及運營;
(ii)提升其與其他業務的互動;及
(iii)發掘開發其他可再生能
源業務的新投資機會。本集團亦正尋求機會發展海上風電營運及其他新能源業務,從而
使本集團成為能源行業支柱之一。本集團將
(i)通過合作開發及收購加速能源業務發展;

(ii)繼續物色及收購具有良好發展前景之成熟發電廠,以增強其現有發電廠營運及於中
國及海外之其他能源業務機會。


展望未來,本集團將考慮進一步投資金融租賃業務及金融市場之其他潛在合作,因而本
集團可加強能源項目發展之財務支持,及增加其全球分佈。


致謝

本人謹代表董事會感謝各位股東、投資者和業務夥伴一直以來給予本集團的關心和支
持,感謝本集團管理層及全體員工為本集團發展所作出的貢獻及熱誠。本集團透過穩健
務實的發展戰略,致力為股東和投資者帶來更理想的回報。


行政總裁

張志祥

香港,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中國瑞風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管理層討論與分析

財務回顧

於呈報期內,本集團主要透過其附屬公司紅松及朗誠從事風電場經營業務。


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本集團持續經營業務的收益約為人民幣
221,911,000元(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約人民幣
191,642,000元)。截至二零一六
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持續經營業務的毛利增加約
25%至約人民幣
123,786,000元
(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約人民幣
98,674,000元)。持續經營業務的純利約為人民幣
48,843,000元(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約人民幣
23,476,000元)。持續經營業務的純利
增加乃由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風電場分部產生的收益增加及出售朗誠

收益所致。


收益

於呈報期內,本集團持續經營業務的收益來自風力發電業務。本集團風力發電業務的經
營基地主要位於河北省承德市及內蒙古。


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持續經營業務的收益約為人民幣
221,911,000元,
較二零一五年同期約人民幣
191,642,000元增加約
16%。增幅主要由於紅松的電力銷售
增加及朗誠自二零一五年末開始營運產生的收益所致。


銷售成本

持續經營業務的銷售成本主要包括原材料成本、員工成本、折舊、水、電、燃氣及其他
輔助材料。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持續經營業務的銷售成本約為人民幣
98,125,000元,佔本集團持續經營業務的收益約
44%,較二零一五年同期約
49%有所減
少,此乃由於大部分銷售成本部分均為固定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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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層討論與分析

毛利

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的持續經營業務毛利增加約
25%至約人民幣
123,786,000元(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約人民幣
98,674,000元),主要是由於電力銷
售增加及銷售成本相對穩定。


其他收益及收入淨額

持續經營業務的其他收益及收入淨額主要包括
(i)出售朗誠的收益(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
日:約人民幣
17,009,000元;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約人民幣零元);(ii)政府退稅
(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約人民幣
14,896,000元;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約人民幣
18,990,000元);及
(ii)利息收入(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約人民幣
2,857,000元;二零
一五年六月三十日:約人民幣
685,000元)。持續經營業務的其他收益及收入淨額大幅增

加主要是由於出售朗誠的收益所致。


行政開支

持續經營業務的行政開支主要包括薪金與福利開支、專業費用、應酬費、差旅費、保險
開支、其他稅項開支、匯兌差額以及應收貿易及其他款項撥備。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
三十日止六個月的行政開支大幅增加約
85%至約人民幣
30,136,000元,而截至二零一五
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則約為人民幣
16,262,000元。增幅乃主要由於匯兌虧損、租金開
支及薪金增加所致。


融資成本

持續經營業務的融資成本指本集團所獲銀行貸款以及所發行債券及可換股票據的利息支
出及銀行費用。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的融資成本約為人民幣
57,138,000
元,而二零一五年同期則約為人民幣
55,935,000元。減幅主要由於償還借貸所致。


中國瑞風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管理層討論與分析

稅項

持續經營業務的稅項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約人民幣
23,216,000元減少
至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約人民幣
22,671,000元。減幅乃主要由於去年稅
項負債撥備調整所致。


呈報期之純利

持續經營業務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的純利約為人民幣
48,843,000元(二
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約人民幣
23,476,000元)。純利增加主要源於本集團產生的電力銷
售額增加及出售朗誠的人民幣
17,009,000元收益獲得確認。


流動資產淨值

本集團的流動資金狀況由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流動資產淨值約人民幣
77,823,000
元改善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流動資產淨值約人民幣
259,290,000元,此乃由於自二零
一六年四月完成的公開發售(定義見本報告「公開發售」一段)的集資致使本集團的資本架
構大幅改善。


流動資金及融資

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現金及銀行結餘分別約達人民

333,261,000元(主要以人民幣、美元及港元為單位,金額包括約人民幣
81,349,000
元、
7,000美元及
293,929,000港元)及約人民幣
143,747,000元。


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團的總借貸約為人民幣
1,568,626,000元,較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約人民幣
1,949,079,000元減少約人民幣
380,453,000元。總借貸變動乃
主要由於償還借貸及出售朗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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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層討論與分析

本集團主要透過其業務產生的穩定經常性現金流量及其他融資償還其債項。本集團的資
本負債比率由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約
75%降低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約
64%。

該比率乃按本集團總負債除以總資產計算。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本集
團的所有借貸均以人民幣、美元及港元結算及本集團的所有收入以人民幣及港元計值。

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計息借貸約為人民幣
1,568,626,000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人民幣
1,949,079,000元)。本集團的計息借貸中約人民幣
268,862,000元為
定息貸款,約人民幣
1,299,764,000元則為浮息貸款。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
月及直至本報告日期,本集團並無採用任何貨幣對沖措施,此乃由於董事會認為任何對
沖措施的成本會高於個別交易出現貨幣波動及利率波動產生成本的潛在風險。


發行公司債券

於呈報期內,本公司已向潛在投資者發行本金總額為
11,000,000港元、年利率分別為
6%

7%以及於發行日期第三週年及第七週年到期的非上市公司債券(「債券」)。


本公司擬使用發行債券的所得款項淨額作:
(i)償還任何由本集團的先前業務收購事項所
產生的負債;及
(ii)本集團的一般營運資金。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及二零一五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已發行債券的本金金額分別約
155,236,000港元及約
155,225,000港元。


公開發售

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八日,本公司擬藉著按每股發售股份的認購價
0.75港元,以於記
錄日期每持有五股已發行本公司股份可獲配一股發售股份的基準發行不少於
299,856,800
股本公司股份(「發售股份」)籌集不少於約
224,893,000港元(扣除開支前)及發行不多於
324,840,800股本公司股份籌集不多於約
243,631,000港元(扣除開支前)(「公開發售」)。

本公司與中泰國際證券有限公司(「包銷商」)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八日訂立包銷協議,
據此,包銷商有條件承諾以悉數包銷基準包銷發售股份。


中國瑞風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管理層討論與分析

於二零一六年四月十四日,
299,856,800股發售股份已經發行及已籌集所得款項淨額約
219,500,000港元。本公司擬將公開發售所得款項淨額
(i)約
45%用作可能收購(須待正式
協議簽立後方可作實)蘇司蘭能源(天津)有限公司的
25%間接股權(「可能收購事項」)及本
集團的其他可能收購事項的代價;
(ii)約
45%用作本集團風電場開發及營運業務的資金;

(iii)約
10%用作本集團的一般營運資金。


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
(i)約
36%的所得款項淨額已用作清償有關可能收購事項的按
金及其他收購事項;
(ii)約
27%已用作本集團風電場開發及營運業務的資金;及
(iii)約
2%
已用作本集團一般營運資金。


有關公開發售的進一步詳情分別載於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八日、二零一六
年三月九日及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三日的該等公告,以及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一六年三月
十七日的章程。


發行可換股票據

於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六日,本公司與結好證券有限公司(「配售代理」)訂立配售協議
(「配售協議」),據此,配售代理有條件同意於配售期間按盡力基準促使承配人認購本公
司將發行本金總額最高達
171,600,000港元並於二零一七年到期的可換股票據,該等可換
股票據附有按每股轉換股份
0.65港元的初步轉換價將可換股票據的未償還本金額轉換為

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的轉換權(「可換股票據」)。


假設悉數轉換可換股票據,本公司將合共配發及發行
264,000,000股股份(「轉換股
份」),佔
(i)本公司於配售協議日期已發行股本約
14.67%;及
(ii)悉數轉換可換股票據後
經配發及發行轉換股份擴大之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約
12.80%。


於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五日,本公司已根據配售協議的條款發行本金總額
171,600,000港元
的可換股票據。於扣除配售代理佣金及其他有關本公司應付開支後,發行可換股票據的
所得款項淨額約為
167,900,000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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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層討論與分析

本公司擬將發行可換股票據的所得款項淨額
(i)約
50%用作可能收購事項、其他可能收購
事項及本集團投資的代價以及撥付本集團風電場開發及營運業務;
(ii)約
40%用作償還本
集團尚未償還貸款借貸;及
(iii)約
10%用作本集團一般營運資金。


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並無錄得由發行可換股票據募得的資金已獲應用。


有關可換股票據的進一步詳情分別載於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六日及二零
一六年六月十五日的該等公告。


重大收購事項及出售事項


(1)收購前海捷豐的權益
誠如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七日的公告所披露於收購環宇國際商務有限公
司(「環宇國際」)全部已發行股本(換言之於重要時間持有前海捷豐
25%註冊資本)
完成後,環宇國際及前海捷豐分別成為本公司的全資附屬公司及聯營公司。就上述
收購事項後的詳情,於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環宇國際與深圳美祥物流有限
公司(「深圳美祥」)進一步訂立股權轉讓協議,深圳美祥同意出售及環宇國際同意購
買深圳美祥於前海捷豐
24%股權,代價為人民幣
800,000元(「JF股權轉讓協議」)。



JF股權轉讓協議日期,
(i)前海捷豐註冊資本為
35,000,000美元(相等於約人民

219,628,500元),其中
14,909,852.56美元(相等於約人民幣
93,561,000元)已
繳足,佔其註冊資本約
42.60%;及
(ii)環宇國際及深圳美祥分別向前海捷豐的註冊
資本注入
1,342,440.50美元(相等於約人民幣
8,424,000元)及
13,567,412.06美元

(相等於約人民幣
85,137,000元)。


中國瑞風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管理層討論與分析

收購前海捷豐的
24%股權後,環宇國際分別於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九日及二零
一六年六月三十日向前海捷豐的註冊資本額外注入
6,815,843.62美元(相等於約人
民幣
44,727,000元)及
3,000,000美元(相等於約人民幣
19,773,000元)。就上述注
資後及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前海捷豐的繳足資本為
24,725,696.18美元(相
等於約人民幣
161,593,000元),佔其註冊資本約
70.64%。環宇國際與深圳美祥
分別注資
11,158,284.12美元(相等於人民幣
72,924,000元)及
13,567,412.06美元

(相等於人民幣
88,669,000元),分別佔前海捷豐註冊資本
31.88%及
38.76%。


環宇國際及深圳美祥須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之前(可經政府主管部門批准延長至
較後日期)按彼等的權益比例繳足前海捷豐的餘下註冊資本
10,274,303.82美元(相
等於約人民幣
68,312,000元),金額分別為約
5,991,715.88美元(相等於約人民幣
39,838,000元)及
4,282,587.94美元(相等於約人民幣
28,474,000元)。


有關進一步詳情分別載於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七日及二零一六年六月
二十八日的該等公告。



(2)收購北京銀風匯利投資有限公司(「北京銀風」)的權益
於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珠海東方新生能源有限公司(「珠海東方」,為本
公司的全資附屬公司)與北京泰潤澤國際投資有限公司及曹洋先生訂立股權轉讓協
議,以分別收購北京銀風
99%及
1%股權,現金代價分別為人民幣
9,990,000元及
人民幣
10,000元。於收購事項完成後,北京銀風成為本公司的全資附屬公司。


收購事項的現金代價已於二零一六年第一季度悉數償付及上述轉讓北京銀風股權的
註冊已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完成。


中期報告
2016



管理層討論與分析


(3)出售朗誠的權益
於二零一六年五月三日,本公司間接非全資附屬公司紅松與內蒙古卓能投資有限
公司(「卓能」)、王永全先生(「王先生」)(各自為本集團的獨立第三方)及朗誠(本公
司的間接非全資附屬公司)訂立增資協議,據此,王先生及卓能有條件同意以現金
方式將朗誠的註冊資本分別增加人民幣
83,600,000元及人民幣
4,400,000元(「增
資」)。於增資完成後,朗誠的註冊資本將由人民幣
92,000,000元增加至人民幣
180,000,000元,而紅松於朗誠的權益將由
95%攤薄至
48.56%。


同日,紅松與卓能、朗誠及王先生訂立股權轉讓協議,據此,紅松有條件同意
出售,而王先生有條件同意收購紅松於朗誠擁有的全部股權,代價為人民幣
110,000,000元(「LC出售事項」)。於
LC出售事項完成後,王先生將持有朗誠的
95%股權,而朗誠將不再為本公司的附屬公司。因此,朗誠的財務業績將不會綜合
入賬至本集團。


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增資註冊已經完成,同時
LC出售事項註冊將於適當時
候處理。


有關增資及
LC出售事項的進一步詳情載於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一六年五月三日的公
告。


除上文所披露及載於本報告的交易外,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至本報告日期,並無其他
附屬公司及聯營公司的重大收購事項及出售事項。


中國瑞風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管理層討論與分析

資產抵押

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團已抵押賬面值約人民幣
1,082,008,000元(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約人民幣
1,128,327,000元)的若干物業、廠房及設備以及計入租賃預
付款項的若干租賃土地,以及賬面值約人民幣
111,614,000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約人民幣
95,995,000元)的應收貿易及其他款項,作為本集團取得借貸的抵押品。


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團已抵押本公司若干附屬公司的已發行股本,作為取得
借貸的抵押品。


或然負債

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團概無重大或然負債。


僱員

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就本集團的持續經營業務而言,本集團在香港及中國約有
140
名全職僱員(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約
150名僱員)。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
止六個月,持續經營業務的相關員工成本(包括董事薪酬)約為人民幣
15,812,000元(二零
一五年:約人民幣
15,023,000元)。本集團按照本集團薪金政策的一般準則按其僱員的表
現發放薪酬及花紅組合。


呈報期後的非調整事項

本集團由呈報期後直至本報告日期並無任何重大期後事項。


中期報告
2016



權益披露


(A)
本公司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員的權益
除下文所披露者外,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概無本公司董事或最高行政人員
於本公司或任何相聯法團(定義見香港法例第
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第
XV部)的股
份、相關股份及╱或債券(視情況而定)中,擁有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
XV部第
7
及第
8分部須知會本公司及聯交所的任何權益或淡倉(包括任何有關本公司董事或
最高行政人員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的該等條文被當作或視為擁有的權益及淡倉),
或須記入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
352條本公司須存置的登記冊內的任何權益或淡
倉,或根據上市規則附錄十所載上市發行人董事進行證券交易的標準守則(「標準守
則」)須知會本公司及聯交所的任何權益或淡倉:

於本公司股份及相關股份的好倉

佔本公司
股份
╱相關股份數目已發行股本
董事
╱行政人員姓名公司權益購股權總數的概約百分比

張志祥(「張先生」)
539,562,3254,620,000 544,182,325 30.25(附註
1)


寧忠志
— 4,620,000 4,620,000 0.26

附註:


1.
張先生為鑽禧控股有限公司(「鑽禧」)全部已發行股份的實益擁有人。於二零一六年六月
三十日,鑽禧所持的
308,867,000股股份乃就一筆由一間商業銀行授予本集團的借貸質
押予該銀行。就證券及期貨條例而言,張先生被視為或當作於鑽禧擁有權益的本公司股
份中擁有權益。

中國瑞風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權益披露


(B)主要股東及其他人士的權益
除下文所披露者外,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董事並不知悉有任何人士(本公司
董事或最高行政人員除外)在本公司股份或相關股份中,擁有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

336條本公司須存置的登記冊所記錄,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
XV部第
2及第
3分
部的條文須向本公司披露的任何權益或淡倉,或直接或間接擁有附帶權利可於任何
情況下在本集團任何成員公司股東大會上投票的任何類別股本面值
10%或以上權
益:

於本公司股份及相關股份的好倉

所持有╱擁有概約持股
名稱權益股份數目權益性質持倉百分比

鑽禧(附註)
539,562,325實益擁有人好
29.99%

附註:

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鑽禧於
539,562,325股本公司股份中擁有權益。鑽禧由執行董事張
先生全資擁有。


中期報告
2016


企業管治

董事認為本公司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內已遵守載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附錄十四所載之企業管治守則(「企業管治
守則」)內之適用守則條文,惟下列偏離者除外:

主席及行政總裁

根據企業管治守則內之守則條文第
A.2.1條,主席及行政總裁角色須予區分,不應由同一
名人士擔任。呈報期內,本公司概無董事會主席(「主席」)。張志祥先生擔任本公司行政
總裁,負責日常企業管理事宜。董事會現時不擬填補主席職位,並認為由於本公司之決
策將由執行董事共同作出,故主席之空缺將不會對本公司造成不利影響。董事會將繼續
檢討現時董事會之架構及委任合適人選擔任主席一職之需要。本公司將遵守企業管治守
則之守則條文第
A.2.1條作出委任以填補空缺(如有需要)。


遵守《上市發行人董事進行證券交易的標準守則》

本公司已採納有關董事進行證券交易的行為守則,其條款不比上市規則附錄十的上市發
行人董事進行證券交易的標準守則(「標準守則」)所載的必守標準寬鬆。本公司已向全體
董事作出具體查詢,全體董事確認彼等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內均已遵
守標準守則及上述本公司所採納行為守則所載的規定。


高級管理人員及有較大機會擁有與本集團有關的未發佈內幕資料或其他相關資料的員
工,已採納以標準守則為基礎的規則。該等高級管理人員及員工已獲本公司個別通知及
告知有關標準守則的事宜。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本公司並無發現相
關高級管理人員不遵守標準守則的情況。


中國瑞風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其他資料

中期股息

董事並不建議派發任何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的中期股息。


購買、出售或贖回股份

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概無購買、贖回或出售
本公司任何股份。


購股權計劃

本公司於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七日採納的舊購股權計劃已於二零一六年五月十六日屆滿。

為繼續鼓勵及獎賞合資格僱員及參與者,本公司根據股東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一日通過的
決議案採納新購股權計劃(「二零一五年購股權計劃」)。下表披露本公司於截至二零一六
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根據二零一五年購股權計劃合共授出由董事、本公司僱員及其他
承授人持有的購股權的變動情況:

非上市購股權數目

於於
參與者二零一六年期內註銷
╱二零一六年
名稱及類別一月一日期內授出失效期內行使六月三十日授出日期
董事
張志祥
4,620,000 — — — 4,620,000二零一五年
七月三十一日
寧忠志
4,620,000 — — — 4,620,000二零一五年
七月三十一日
鄭先濤(附註
2)
4,620,000 — — — 4,620,000二零一五年
七月三十一日


行使期每股授出日期
(附註
1)行使價每股價格
由二零一五年七月1.07港元
1港元
三十一日起計三年
由二零一五年七月1.07港元
1港元
三十一日起計三年
由二零一五年七月1.07港元
1港元
三十一日起計三年


中期報告
2016


其他資料

非上市購股權數目

於於於
參與者二零一六年期內註銷╱二零一六年行使期每股授出日期
名稱及類別一月一日期內授出失效期內行使六月三十日授出日期(附註
1)行使價每股價格

其他僱員

合共
35,620,000 — — — 35,620,000二零一五年由二零一五年七月1.07港元
1港元
七月三十一日三十一日起計三年


其他承授人

合共
74,940,000 — — — 74,940,000二零一五年由二零一五年七月1.07港元
1港元
七月三十一日三十一日起計三年


總額
124,920,000 — — — 124,920,000

附註:


(1)所有授出的購股權並無任何歸屬期。

(2)鄭先濤先生已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日辭任執行董事。

足夠公眾持股量

根據本公司公開可得的資料,以及就董事所知,於呈報期內及直至本報告日期,本公司
已發行股本總數最少
25%由公眾人士持有。


薪酬委員會

本公司已成立薪酬委員會。於本報告日期,薪酬委員會的成員包括胡曉琳女士(主席)、
張志祥先生、黃慧玲女士及屈衛東先生。


中國瑞風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其他資料

提名委員會

本公司已成立提名委員會。於本報告日期,提名委員會成員包括屈衛東先生(主席)、張
志祥先生、黃慧玲女士及胡曉琳女士。


審核委員會

本公司已成立審核委員會(「審核委員會」)。於本報告日期,審核委員會成員包括全體獨
立非執行董事黃慧玲女士(主席)、屈衛東先生及胡曉琳女士。未經審核中期業績並未經
本公司核數師審核或審閱,而審核委員會已審閱本集團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
個月的未經審核財務業績。審核委員會亦已就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本集
團採納的內部監控常規等事宜以及財務申報事宜進行討論。


中期報告
2016


簡明綜合財務報表

簡明綜合損益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附註

持續經營業務
收益
3

銷售成本


毛利


其他收益及收入淨額
分銷成本
行政開支
其他經營開支


經營溢利


融資成本
4
應佔一間聯營公司溢利減虧損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二零一六年
人民幣千元
(未經審核)
二零一五年
人民幣千元
(未經審核)


221,911
(98,125)
191,642(92,968)

123,786
34,936
(30,136)
98,674

20,680

(409)
(16,262)
(56)
128,586
(57,138)
66
102,627(55,935)


除稅前溢利
4
所得稅
5

71,514
(22,671)
持續經營業務的本期間溢利
已終止經營業務

已終止經營業務的本期間虧損


48,843
本期間溢利╱(虧損)
48,843

下列各項應佔:

本公司權益持有人
非控股權益


22,104
26,739
本期間溢利╱(虧損)
48,843

46,692(23,216)

23,476(26,481)

(3,005)

(18,518)
15,513

(3,005)

本公司權益持有人應佔本期間每股基本及
攤薄盈利╱(虧損)
7
—持續經營業務(人民幣元)


0.014
0.006
—已終止經營業務(人民幣元)
(0.021)
0.014 (0.015)
中國瑞風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簡明綜合財務報表

簡明綜合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二零一六年
人民幣千元
(未經審核)
二零一五年

人民幣千元

(未經審核)

本期間溢利╱(虧損)


48,843
6,153
(3,005)

其他全面收益

其後可能重新分類至損益的項目:
換算中國境外業務財務報表的匯兌差額


(95)
本期間其他全面收益(已扣除稅項)


6,153
(95)
本期間全面收益總額
54,996 (3,100)

下列各項應佔全面收益總額:

本公司權益持有人


28,257
26,739
(18,613)

非控股權益


15,513


本期間全面收益總額
54,996 (3,100)

中期報告
2016


簡明綜合財務報表

簡明綜合財務狀況表

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


二零一六年
六月三十日
人民幣千元
(未經審核)

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註

人民幣千元
(經審核)

非流動資產

物業、廠房及設備
9

1,843,719
11,099
74,420
6,229
695
2,234,488

預付租金


16,769
於一間聯營公司的權益
10

9,855
可供出售投資
11

6,229
商譽
17



1,936,162
2,267,341

流動資產

應收貿易及其他款項
12

412,059
301
2,237
333,261
392,924

預付租金


507


現金及現金等價物
13

可收回稅項


143,747
537,178

747,858
流動負債

應付貿易及其他款項
14

104,059
380,944
3,565
96,873
借貸
15

357,890



遞延稅項負債


即期稅項


4,592
459,355

488,568
中國瑞風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簡明綜合財務報表


二零一六年
六月三十日
人民幣千元
(未經審核)

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註

人民幣千元
(經審核)

流動資產淨值


259,290
2,195,452
1,187,682
34,394
77,823

總資產減流動負債


2,345,164

非流動負債

借貸
15

1,591,189

遞延稅項負債


41,944
1,633,133
資產淨值
973,376 712,031

1,222,076
資本及儲備

股本
16

15,677
691,018
13,182

儲備


454,111

本公司權益持有人應佔權益


706,695
467,293

非控股權益


266,681
244,738
權益總額
973,376 712,031


已由董事會於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五日批准及授權刊發。


張志祥彭子瑋

董事董事

中期報告
2016


簡明綜合財務報表

簡明綜合權益變動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本公司權益持有人應佔

股份支付可換股票據
股本股份溢價法定儲備匯兌儲備儲備儲備累計虧損總計非控股權益權益總額
人民幣千元人民幣千元人民幣千元人民幣千元人民幣千元人民幣千元人民幣千元人民幣千元人民幣千元人民幣千元

於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的結餘(經審核)
11,180 1,117,131 19,095 (12,164) — — (742,147) 393,095 247,286 640,381
期內(虧損)
╱溢利
其他全面收益
—換算中國境外業務財務報表的
匯兌差額







(95)




(18,518)

(18,518)
(95)
15,513

(3,005)
(95)

全面收益總額
— — — (95) — — (18,518) (18,613) 15,513 (3,100)

轉撥至法定儲備
— — 6,256 — — — (6,256) — — —
收購附屬公司
— — — — — — (15) (15) — (15)
收購非控股權益
— — — — — — (16,700) (16,700) (14,863) (31,563)
出售一間附屬公司
— — (6,711) — — — 6,711 — — —
出售非控股權益
— — — — — — (11,723) (11,723) 11,723 —

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的結餘
(未經審核)
11,180 1,117,131 18,640 (12,259) — — (788,648) 346,044 259,659 605,703

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的結餘(經審核)
13,182 1,274,346 19,348 (10,926) 21,147 — (849,804) 467,293 244,738 712,031
期內溢利
其他全面收益
—換算中國境外業務財務報表的
匯兌差額







6,153




22,104

22,104
6,153
26,739

48,8436,153

全面收益總額
— — — 6,153 — — 22,104 28,257 26,739 54,996

轉撥至法定儲備
— — 6,966 — — — (6,966) — — —
收購附屬公司
— — — — — — — — 98 98
出售一間附屬公司
— — — — — — — — (4,894) (4,894)
公開發售時發行股份
2,495 184,616 — — — — — 187,111 — 187,111
股份發行開支
— (4,627) — — — — — (4,627) — (4,627)
發行可換股票據
— — — — — 28,661 — 28,661 — 28,661

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的結餘
(未經審核)
15,677 1,454,335 26,314 (4,773) 21,147 28,661 (834,666) 706,695 266,681 973,376

中國瑞風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簡明綜合財務報表

簡明綜合現金流量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二零一六年
人民幣千元
(未經審核)
二零一五年
人民幣千元
(未經審核)


來自經營活動的現金淨額


109,045
(181,922)
249,249
50,263

用於投資活動的現金淨額


(61,328)

來自╱(用於)融資活動的現金淨額


(108,129)

現金及現金等價物增加╱(減少)淨額


176,372
143,747
13,142
(119,194)

期初的現金及現金等價物


175,599

匯率變動的影響


(257)
期末的現金及現金等價物
333,261 56,148

中期報告
2016


簡明綜合財務報表

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1.編製基準
未經審核簡明綜合中期財務資料乃按照《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

(「上市規則」)的適用披露規定以及香港會計師公會(「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的《香港會計準則》

(「香港會計準則」)第
34號「中期財務報告」而編製。該等未經審核簡明綜合中期財務報表應與

本公司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全年財務報表一併閱覽。



2.主要會計政策
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乃按歷史成本基準編製,惟若干財務工具按公平值計量除外(倘適

用)。


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所採用的會計政策與編製本集團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年度的年度財務報表所依循者一致,惟採納香港會計師公會所頒佈、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或
之後開始的會計期間適用於本集團的新訂及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香港財務報告準則」)》
除外,現載述如下: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
10號
—綜合財務報表、《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
12號
—於其他
實體權益披露及《香港會計準則》第
28號
—於聯營公司及合營企業的投資(修訂本)「投
資實體:應用綜合的例外情況」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四年週期的年度改進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
1號(修訂本)
—財務報表的呈列:披露計劃

中期期間的所得稅乃採用適用於預期年度盈利總額的稅率累計。


概無其他於本期間首次生效的新訂或經修訂準則及詮釋預期將對本集團構成重大影響。


中國瑞風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簡明綜合財務報表


3.收益
本集團的主要業務為風力發電。已終止經營業務電網建設及諮詢已於二零一五年六月出售。


持續經營業務的收益指風電場產生的電力。已終止經營業務收益指建設合約收益。本期間於收
益確認的各主要收益類別金額如下: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二零一六年
人民幣千元
(未經審核)
二零一五年
人民幣千元
(未經審核)


持續經營業務

銷售電力


221,911
191,642

已終止經營業務

建設合約及諮詢收益


38,832


221,911 230,474

中期報告
2016


簡明綜合財務報表


4.除稅前溢利
(i)持續經營業務的除稅前溢利乃經扣除╱(計入)下列各項後得出: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二零一六年
人民幣千元
(未經審核)
二零一五年
人民幣千元
(未經審核)


(a)融資成本:
銀行及其他貸款的利息開支


50,098
5,747
1,289
4
52,767

債券的利息開支


3,164



可換股票據的利息開支


融資租賃責任的財務支出


非按公平值計入損益的金融負債的
利息開支


57,138
55,935

(b)員工成本(包括董事薪酬):
董事薪酬(包括退休福利計劃供款)


2,280
13,306
226
1,697

其他員工成本


13,279

退休福利計劃供款(不包括董事)


47


員工成本總額
15,812 15,023

(c)其他項目:
預付租金攤銷


245
82,973
2,379
9,081
1,669
(2,857)
413

物業、廠房及設備折舊


79,073



以股份為付款基礎的服務費用


匯兌淨額


(104)
經營租賃支出


860

利息收入


(685)
出售一間附屬公司的收益
(17,009) —
中國瑞風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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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除稅前溢利
—續
(ii)已終止經營業務的除稅前溢利乃經扣除╱(計入)下列各項後得出: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二零一六年
人民幣千元
(未經審核)
二零一五年
人民幣千元
(未經審核)


(a)融資成本:
銀行及其他貸款的利息開支



7,041

非按公平值計入損益的金融負債的
利息開支



7,041

(b)員工成本(包括董事薪酬):
董事薪酬(包括退休褔利計劃供款)



150

其他員工成本


2,416


2,566

(c)其他項目:
物業、廠房及設備折舊



1,924

利息收入


(18)
中期報告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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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所得稅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二零一六年
人民幣千元
(未經審核)
二零一五年
人民幣千元
(未經審核)


稅項開支包括:

持續經營業務

中國企業所得稅


24,571
(1,900)
24,915

遞延稅項


(1,699)


22,671 23,216

已終止經營業務




中國企業所得稅



22,671 23,216

期內,並無為香港利得稅作出撥備,原因是本集團並無於本期間在香港產生應課稅溢利(二零
一五年六月三十日:無)。


根據開曼群島及英屬處女群島的規則及規例,本集團毋須在開曼群島或英屬處女群島繳付任何
所得稅。


根據財稅
[2008]46號《關於執行公共基礎設施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有關問題的通知》,河北
紅松風力發電股份有限公司(「紅松」)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後成立並從事公共基礎設施項目,
可自首次產生營運收入的相應年度起開始享受三年免稅及其後三年減半徵收的稅收優惠(「三免
三減半稅收優惠」)。因此,紅松來自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後成立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的若干
溢利可免繳中國企業所得稅(「企業所得稅」)。


中國瑞風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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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所得稅
—續
此外,根據財稅
[2012]10號《關於公共基礎設施項目和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
政策問題的通知》,紅松的若干風電項目(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已獲批准)亦可自首
次產生營運收入的年度起開始享受三免三減半稅收優惠,惟此等項目僅可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一
日後享受此等稅收優惠。就此,紅松已取得相關稅務局批准以減低其日後所得稅負債。


除上文所述者外,期內適用於本集團中國附屬公司持續經營業務的所得稅率為
25%。


新稅法及實施條例亦對中國居民企業就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計的累積利潤派付予其中國境外
直接控股公司的股息徵收
10%預提稅,除非獲稅務條約或協議減免。根據《內地和香港特別行
政區關於對所得避免雙重徵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安排》(或《內地和香港特別行政區關於所得避免
雙重徵稅的安排》),持有中國企業
25%或以上的香港稅體有權按
5%的較低稅率繳納股息預提
稅。根據財政部與國家稅務總局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二日聯合發佈的財稅
[2008]1號《關於企
業所得稅若干優惠政策的通知》的規定,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之前產生的未分配利潤,均免徵
預提稅。



6.中期股息
董事不建議派發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的中期股息(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
無)。



7.每股盈利╱(虧損)
(a)每股基本盈利╱(虧損)
持續經營業務的每股基本盈利乃根據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期間本公司權益持有
人應佔溢利約人民幣
22,104,000元(二零一五年:溢利約人民幣
7,963,000元)計算。


去年同期已終止經營業務的每股基本虧損乃根據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期間本公
司權益持有人應佔虧損約人民幣
26,481,000元計算。


中期報告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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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每股盈利╱(虧損)
—續
(a)每股基本盈利╱(虧損)
—續
期內已發行普通股加權平均數為約
1,627,794,000股(二零一五年:約
1,249,404,000
股),計算方式如下:


(i)普通股加權平均數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二零一六年
千股
(未經審核)
二零一五年
千股
(未經審核)

於一月一日的已發行普通股


1,499,284
128,510
1,249,404



公開發售時發行股份的影響



於六月三十日的普通股加權平均數
1,627,794 1,249,404

(b)每股攤薄盈利╱(虧損)
概無呈列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期間之每股攤薄盈利╱(虧損),此乃由於
(i)期內
該等購股權行使價高於本公司股份的平均市價,故於計算每股攤薄虧損時並未假設行使
本公司的未行使購股權;及
(ii)尚未行使可換股票據對每股基本盈利之呈列金額具有反
攤薄影響。


由於二零一五年內並無已發行潛在攤薄普通股,故並無呈列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
止期間的每股攤薄盈利╱(虧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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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分部報告
本集團按根據業務範疇(產品及服務)劃分的分部管理其業務。本集團按與向本集團主要行政管
理層就評估分部表現及在分部間分配資源而內部匯報資料一致的方式,呈報下列兩個可呈報分
部,而其中一個分部已於二零一五年六月出售。


持續經營業務


—風電場經營:此分部在中國以風機產電。


已終止經營業務


—建設合約:此分部在中國為外部客戶及本集團旗下公司建設電網及風電場,並提供諮詢
服務。



(a)分部業績、資產及負債
為評估分部表現及在分部間分配資源,本集團的主要行政管理層按下述基準監管各可呈
報分部應佔的業績、資產及負債:

分部資產包括所有有形資產、無形資產及流動資產。分部負債包括個別分部的應佔應付
貿易及其他款項撥備以及應付所得稅,以及分部直接管理的銀行借貸。


收益及開支按可呈報分部產生的銷售額,及該等分部產生的開支或該等分部應佔資產折
舊或攤銷產生的開支,分配予可呈報分部。


中期報告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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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分部報告
—續
(a)分部業績、資產及負債
—續
用作呈報分部溢利的衡量基準為「經調整稅前盈利」,即「經調整扣除稅項前的盈利」。為
達致經調整稅前盈利,本集團的盈利已就無特定分配至個別分部的項目(如董事及核數
師酬金及其他總公司或企業行政成本)作進一步調整。


除了接收有關經調整稅前盈利的分部資料外,管理層還取得有關收益(包括分部間收
益)、由分部直接管理的現金結餘及借貸的利息收入、由分部於運營時運用的非流動分
部資產的折舊、攤銷及減值虧損及添置等的分部資料。


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及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就分配資源及評估分部表
現而提供予本集團主要行政管理層的本集團可呈報分部資料載列如下:

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期間(未經審核):
持續經營業務
已終止
經營業務
風電場經營
人民幣千元
未分配
人民幣千元
小計
人民幣千元
建設合約
人民幣千元
總計
人民幣千元

可呈報分部收益
221,911 — 221,911 — 221,911

可呈報分部溢利
112,466 1,209 113,675 — 113,675

中央行政成本
— (20,998) (20,998) — (20,998)
融資成本
— (21,163) (21,163) — (21,163)

除稅前溢利
71,514
所得稅
(22,671)

本期間溢利
48,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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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分部報告
—續
(a)分部業績、資產及負債
—續
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期間(未經審核):
持續經營業務
風電場經營未分配
人民幣千元人民幣千元
小計
人民幣千元
已終止
經營業務
建設合約
人民幣千元
總計
人民幣千元

可呈報分部收益
191,642 — 191,642 38,832 230,474

可呈報分部溢利╱(虧損)
72,692 (421) 72,271 (26,481) 45,790

中央行政成本
— (10,521) (10,521) — (10,521)
融資成本
— (15,058) (15,058) — (15,058)

除稅前溢利
20,211
所得稅
(23,216)

本期間虧損
(3,005)

中期報告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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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分部報告
—續
(a)分部業績、資產及負債
—續
持續經營業務
風電場經營未分配
人民幣千元人民幣千元
小計
人民幣千元
已終止
經營業務
建設合約
人民幣千元
總計
人民幣千元

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未經審核)
資產
2,200,232 409,368 2,609,600 — 2,609,600
聯營公司
— 74,420 74,420 — 74,420

可呈報分部資產
2,200,232 483,788 2,684,020 — 2,684,020

可呈報分部負債
(1,085,606) (625,038) (1,710,644) — (1,710,644)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經審核)
資產
聯營公司
2,625,406

169,258
9,855
2,794,664
9,855


2,794,6649,855

可呈報分部資產
2,625,406 179,113 2,804,519 — 2,804,519

可呈報分部負債
(1,577,781) (514,707) (2,092,488) — (2,09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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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分部報告
—續
(a)分部業績、資產及負債
—續
其他分部資料:
持續經營業務
風電場經營未分配
人民幣千元人民幣千元
小計
人民幣千元
已終止
經營業務
建設合約
人民幣千元
總計
人民幣千元

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期間
(未經審核)
本期間折舊及攤銷
利息收入
應佔一間聯營公司溢利減虧損
(82,723)
931

(495)
1,926
66
(83,218)
2,857
66



(83,218)
2,85766
期內非流動分部資產添置
159,111 22 159,133 — 159,133

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期間
(未經審核)
本期間折舊及攤銷
利息收入
期內非流動分部資產添置
(78,930)
676
191,422
(556)
9
96
(79,486)
685
191,518
(1,924)
18

(81,410)
703191,518

中期報告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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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分部報告
—續
(b)地區資料
於釐定本集團的地區分部時,分部的應佔收益及業績乃按客戶所在地釐定,而分部應佔

的資產則根據資產的所在地釐定。本集團的主要業務及市場均位於中國,故無進一步提

供地區分部資料。



9.物業、廠房及設備
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本集團就持續經營業務添置約人民幣
94,487,000元(二
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約人民幣
15,451,000元)的物業、廠房及設備(包括在建工程)。截至二
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本集團透過收購附屬公司添置人民幣
116,000元(二零一五年
六月三十日:人民幣零元)的物業、廠房及設備。


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團根據融資租賃持有的汽車賬面淨值約為人民幣
246,000元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約人民幣
285,000元)。



10.於一間聯營公司的投資
於二零一六年
六月三十日
人民幣千元
(未經審核)
於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幣千元
(經審核)

於一間聯營公司的非上市投資成本


74,352
68
9,853

應佔收購後溢利


2


74,420 9,855

於呈報期內,本集團進一步向該聯營公司注資總額約
9,816,000美元(相等於約人民幣
64,499,000元),據此本集團於該聯營公司的實益權益增加至
4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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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於一間聯營公司的投資
—續
於呈報期末聯營公司的詳情如下:

成立及已註冊本集團的
聯營公司名稱營運地點及繳足股本的詳情投票權實際權益主要活動

深圳前海捷豐融資租賃中國註冊資本 35,000,000美元49% 45.13%融資租賃、購買租賃資產、
有限公司**(其中 24,725,695.18美元租賃諮詢及擔保
已繳足)

**有限責任私人公司
於聯營公司的權益於綜合財務報表內均採用權益法入賬。


11.可供出售投資

二零一六年
六月三十日
人民幣千元
(未經審核)

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幣千元
(經審核)
非上市股本證券,按成本 6,229 6,229


其指本集團於一間中國公司(截至呈報期末尚未開業)的非上市股本證券的投資。


於非上市證券的投資乃就已識別長期策略性用途持有,故本集團於可見將來不擬出售。由於可
供出售投資的合理公平值估計的範圍極大,本公司董事認為其公平值不能可靠計量,故於呈報
期末以成本減減值計量。


就本集團的可供出售投資而言,管理層審閱獲投資公司的最近財務狀況、每股資產淨值等可觀
察數據,結果認為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並無減值的客觀憑證,因此,本公司董事認為截
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期間無須確認減值。


中期報告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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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應收貿易及其他款項

二零一六年
六月三十日
人民幣千元
(未經審核)

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幣千元

(經審核)

應收貿易款項
(i)

102,643
217,262
(6,454)
87,599

其他應收款項


81,858

減:呆賬撥備


(6,307)

(ii)
210,808
75,551

應收貸款


45,078
(9,000)
90,603

減:呆賬撥備


(9,000)
81,603

36,078
應收一間前附屬公司款項


30,544
1,720
5,946

應收非控股權益款項


1,720

貸款及應收款項


381,793
30,266
252,419

預付款項及按金


140,505


412,059 392,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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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應收貿易及其他款項
—續
(i)
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並未就應收貿易款項提取呆賬撥
備,於呈報期末的賬齡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六月三十日
人民幣千元
(未經審核)

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幣千元
(經審核)

三個月內


100,614
1,425
604
56,550

超過三個月但一年內


30,178

超過一年


871


102,643 87,599

應收貿易款項於發票日期起計
5至
30日內到期。


董事認為應收貿易及其他款項的賬面值與其公平值相若。



(ii)
其他應收款項包括根據日期為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七日諒解備忘錄就可能收購事項的可
退回按金
6,500,000美元(相等於約人民幣
42,845,000元),及有關出售朗誠的餘下代價
人民幣
92,000,000元。

13.
現金及現金等價物
現金及現金等價物的結餘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六月三十日
人民幣千元
(未經審核)

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幣千元
(經審核)

現金及銀行結餘


247,571
85,690
143,747



定期存款



現金及現金等價物
333,261 143,747

中期報告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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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應付貿易及其他款項

二零一六年
六月三十日
人民幣千元
(未經審核)

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幣千元
(經審核)

應付貿易款項


7,536
83,045
13
13,465
11,924

其他應付款項


84,947

應付董事款項


2



應付前附屬公司款項



按攤銷成本計量的金融負債
104,059 96,873

於呈報期末,應付貿易及其他款項中包括貿易應付賬款,賬齡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六月三十日
人民幣千元
(未經審核)

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幣千元
(經審核)

三個月內


608
1,781
5,147
6,635

超過三個月但一年內


137

超過一年


5,152
7,536 11,924


所有應付貿易及其他款項(包括應付董事款項)預期將於一年內清償或確認為收入。

應付貿易及其他款項主要包括貿易入貨的未償還款項及持續成本。

董事認為應付貿易及其他款項的賬面值與其公平值相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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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借貸
借貸的賬面值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六月三十日
人民幣千元
(未經審核)

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幣千元
(經審核)

銀行貸款
(i)

1,292,264
117,168
110,493
48,500
201
1,797,119
債券
(ii)

101,721
可換股票據
(iii)



其他貸款


50,000

融資租賃責任


239

1,568,626
1,949,079

分析如下:
流動


380,944
1,187,682
357,890

非流動


1,591,189


1,568,626 1,949,079

所有非流動借貸乃按攤銷成本列賬。



(i)銀行貸款
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團的銀行借貸金額減少至約人民幣
1,292,264,000元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約人民幣
1,797,119,000元),其中金額約為人民幣
1,262,264,000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約人民幣
1,421,647,000元)的有抵押
銀行借貸以本集團若干物業、廠房及設備、計入租賃預付款項的若干租賃土地、若干應
收貿易款項、若干銀行存款、本集團若干附屬公司及一名主要股東的全部已發行股本、
一名前執行董事所擁有之若干物業以作抵押以及一名董事及一名前執行董事及上述董事
的配偶以個人提供擔保。金額為人民幣
30,000,000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約
人民幣
78,472,000元)的有擔保銀行借貸則由本公司的間接附屬公司、一名董事及上述
董事的配偶提供擔保。


中期報告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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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借貸
—續
(ii)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已發行債券的認購詳情:
認購人已發行公司債券的本金額發行日期


LIU Wei 10,000,000.00港元二零一四年七月十四日
GUO Jie 5,000,000.00港元二零一四年十月十七日
WANG Jin 9,980,914.15港元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日
XIN Siyang 10,000,000.00港元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一日
GU Kaihuai 2,000,000.00港元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九日
HU Chunmei 5,000,000.00港元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ZHAO wei 3,000,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一月十三日
HOU Zekuan 2,000,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一月十三日
HE Yue 2,000,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一日
MAO Tingting 4,000,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八日
KONG Haijun 11,000,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二月二日
LI Sufeng 11,000,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三日
LIU Meina 3,000,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三日
YANG先生
3,000,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二月十六日
WANG Jun 10,000,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三月十六日
HOU Shuhai 2,000,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YANG先生
5,000,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CHEN Xuemei 3,000,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四月十七日
WANG Ying 3,000,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四月十七日
YE Guanhua 2,000,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SUN Ying 2,000,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四月三十日
WANG Shuai 10,100,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五日
WANG Lidong 2,000,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二日
WANG Shunli 2,000,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六月三日
DING Chun 2,000,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六月十八日
YU Wei 10,155,429.72港元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日
MEI Lin 5,000,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八日
WANG Haoran 2,000,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YU Huiqun 3,000,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WANG Dongxing 2,000,000.00港元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九日
AN Qian 4,000,000.00港元二零一六年三月八日
ZHANG Qian 1,000,000.00港元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七日
XU LingFeng 3,000,000.00港元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四日
HUANG Lijun 1,000,000.00港元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五日

中國瑞風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簡明綜合財務報表


15.借貸
—續
(iii)可換股票據
於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五日,本公司已發行本金總額為
171,600,000港元於二零一七年
十二月十五日到期的可換股票據。可換股票據按
8%年利率計息並須每季支付。如果有
可換股票據贖回或轉換,則該等可換股票據計算至贖回日或轉換日(視情況而定)的應計
及未付利息將於該等日期支付。


本公司可於發行起計六個月後任何時間通過提前至少五個營業日向票據持有人發出通知

的方式要求提早贖回部分或全部未償還本金的可換股票據。本公司將按可換股票據的面

值加上截至贖回日的應計利息提早贖回可換股票據。


票據持有人有權於轉換期間內任何一個營業日,全數或按
1,300,000港元的整數倍以初
步轉換價每股可換股股份
0.65港元(可予調整)將全部或部分可換股票據未償還本金額
轉換為轉換股份,惟須受限於及遵守可換股票據條款及條件。


於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五日初步確認時,可換股票據負債部份的公平值乃採用類似不可換
股債券之現行市場利率釐定,並獲永利行評值顧問有限公司確定。餘額已作為權益部分(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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