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天康生物:关于应收款项计提坏账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00 证券简称:天康生物 公告编号:2014-068 新疆天康畜牧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应收款项计提坏账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疆天康畜牧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2月18 日召开的2014年第9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应收款项计提坏账政策变更》 的议案。具体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2015年1月1日开始执行。 2、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本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为了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反映应收款项的实际回收情况,对本公司其他应收款坏帐 准备计提作出调整,决定本公司在实质性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往来款项不计提坏账 准备。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坏账的确认标准: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 对存在下列客观证据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1)债务人发生严重的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的); (3)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的; (4)其他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客观依据。 坏账的核算方法:本公司采用备抵法核算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 款、预付款项、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的坏账损失。 于实际发生坏账时,将确认为坏账的应收款项冲减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1)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大于100万元,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大于50万元的为单项 金额重大; 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 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 确认价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 (2)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的确定依据、计提方法: 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及经单独测试后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按账 龄划分为若干组合,根据应收款项组合余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确定减值损失,计提 减值准备。 按账龄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如下: 账龄 计提比例 1年以内 5% 1-2年 15% 2-3年 50% 3年以上 100%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对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有确凿证据表明可收回性存在明显差异的应收款项, 根据应收款项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坏账的确认标准: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 对存在下列客观证据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1)债务人发生严重的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的); (3)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的; (4)其他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客观依据。 坏账的核算方法:本公司采用备抵法核算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 款、预付款项、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的坏账损失。 于实际发生坏账时,将确认为坏账的应收款项冲减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1)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大于100万元,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大于50万元的为单项 金额重大; 在资产负债日,除对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母子公司之间、各子公司之间应收 往来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之外,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 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 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项测试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应收款项,不再包括在具有 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组合名称 按组合计提坏 账准备的计提 方法 确定组合的依据 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 备的组合 账龄分析法 不同的账龄段的应收款项发生坏账损失 的可能性存在差异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之间往 来款项的组合 其他方法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之间的应收款项,除 非有证据表明,一般不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如下: 账龄 计提比例 1年以内 5% 1-2年 15% 2-3年 50% 3年以上 100%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对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有确凿证据表明可收回性存在明显差异的应收款项, 根据应收款项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规定,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日为2015年1月1日,此变更不会对公司已 披露的合并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2014年12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14年第9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 司《关于应收款项计提坏账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关于应收款项计提坏账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及相关规定,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关于应收款项计 提坏账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次应收款项计提坏账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等具 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应收款项计提坏账政策变更能够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本次应收款项计提坏账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专项意见 2014年12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应收款项计提坏账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 监事会认为:本次应收款项计提坏账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 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应收款项计 提坏账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应收款项计提坏账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新疆天康畜牧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九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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