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德豪润达:重大股权收购公告

时间:2012年12月26日 21:01:21 中财网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德豪润达 编号:2012—65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股权收购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本次重大股权收购需获得中国政府相关行政部门的批准或备案,可能包括
发改委、商务部、外管局等部门,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本次拟协议受让的股权截止目前仍处于质押状态,存在无法按照协议约定
解除质押的风险。




一、本次股权收购概述

(一)交易概况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德豪润达”)通过
全资子公司德豪润达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德豪润达”)于2012
年12月11日至2012年12月21日在香港联交所以场内及场外交易的方式共购入
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雷士照明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2222,股票简称:
雷士照明,以下简称“雷士照明”)普通股260,380,000股,占其已发行普通股股
份总数3,158,513,000股的8.24%,交易金额703,474,160.05港元。


2012年12月26日,本公司与雷士照明主要股东之一NVC Inc.签署附生效条
件的《股份转让协议》,拟向NVC Inc.受让其持有的雷士照明普通股372,921,000
股(连同股息权利),占雷士照明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总数的11.81%,交易价格2.55
港元/股,交易金额950,948,550港元。



若上述股份转让协议得以履行,香港德豪润达将合计持有雷士照明
633,301,000股,占其已发行普通股总数的20.05%,将成为雷士照明的第一大股
东。本次股权收购合计交易金额1,654,422,710.05港元(按12月25日中国人民
银行公布的港元对人民币外汇中间价0.81197折算约合人民币134,334.16万元)。


NVC Inc.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股权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经测算,
本次股权收购行为不构成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所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1、本次股权收购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已通过证券交易市场购入8.24%的雷士照明股票,本次协议受让NVC Inc.
持有的雷士照明的11.81%的股票之后将合计持有雷士照明20.05%的股权,成为雷
士照明的第一大股东。公司收购雷士照明股权的目的是寻求与雷士照明的战略合
作,利用双方各自的优势做大做强LED照明产业,并非简单的获取二级市场差价
的证券投资行为。对此项股权收购我们表示理解和同意。


3、本次股权收购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尚须履行中国政府相
关行政部门的批准或备案程序,可能包括发改委、商务部、外管局等部门。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NVC Inc.注册于英属维尔京群岛,是自然人吴长江先生全资持有的附属公司。

截止目前持有雷士照明普通股562,148,000股,占其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7.80%。


吴长江先生为中国国籍人士,为雷士照明的主要创始人,截止目前直接及间
接持有雷士照明普通股587,429,000股,占其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8.60%。


NVC Inc.及吴长江先生与本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股权收购的标的为雷士照明的普通股,其中二级市场购入260,380,000
股,拟协议受让372,921,000股(连同股息权利),合计633,301,000股,占雷士


照明已发行普通股股份的20.05%。


本次拟协议受让的372,921,000股雷士照明普通股目前尚处于质押状态。


(一)雷士照明概况

雷士照明自1998年创立来,通过自主研发体系,开展持续创新运动,为大众
提供高效节能、健康舒适的人工照明环境。产品涉及LED室内、商业、办公、建
筑、工业、光源电器、家居等领域,特别是商业照明一直保持行业领导地位。2010
年5月20日,雷士照明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股份代号:02222.HK。


在中国,雷士照明拥有广东、重庆、浙江、上海等制造基地,并设立了广东
和上海两大研发中心、全国36家运营中心和3000多家品牌专卖店组成完善的客
户服务网络。在全球,雷士在30多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经营机构。


作为一家专业的照明企业,雷士照明的照明产品及应用解决方案被众多著名
工程和知名品牌所选择,包括2008年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天津地铁、武广
高速铁路、上海虹桥交通枢纽等著名工程,希尔顿、喜来登、洲际等星级酒店,
宾利、宝马、丰田等汽车品牌,美特斯·邦威、劲霸、鄂尔多斯等服装品牌,并
成为广州2010年亚运会灯光照明产品供应商。


创建世界级品牌是雷士照明的终极目标,致力倡导“光环境”:以人工照明
美化商业人居空间,以环保型节能照明保护人类健康生存环境。因此,雷士不断
推进先进照明技术的研发与应用,以专家精神,践行品牌信念和承诺(上述内容
摘自雷士照明官方网站)。


根据雷士照明2011年年度报告,截止2011年12月31日雷士照明的主要股
东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的
百分比

SB Asia Investment Fund II L.P.

普通股

578,711,000

18.33%

NVC Inc.

普通股

494,848,992

15.67%

Schneider Electric Asia Pacific
Limited

普通股

288,371,000

9.13%

世纪集团有限公司

普通股

283,191,000

8.97%

GS Direct, L.L.C.

普通股

176,851,000

5.60%






(二)雷士照明的财务状况

雷士照明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千美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

2012年6月30日

2011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748,043

729,333

负债总额

168,562

141,6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所有者权益

571,776

579,225

少数股东权益

7,705

8,441

利润表项目

2012年1-6月

2011年度

营业收入

255,930

589,339

毛利

57,570

151,047

利润总额

9,295

90,56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6,468

86,503

少数股东收益

2,827

4,065

现金流量表项目

2012年1-6月

2011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23,136

15,60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2,604

-72,31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2,741

-3,594



注:以上数据根据雷士照明2011年度报告、2012年半年度报告整理。


四、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当事人:NVC Inc.(卖方),香港德豪润达(买方)。


2、转让标的及作价:转让标的为NVC Inc.持有的雷士照明372,921,000股普
通股,连同股息权利,转让金额为950,948,550港币。


3、成交日:是指本协议经买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取得中国有权当局批准
之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一个以上的有权当局批准的,按最后批准的日期执行)。


4、支付方式:在股份转让协议签署后二十日内支付4.3亿港币作为预付款予
卖方;在本协议签署后六个月内,全数支付转让对价余款予卖方。


5、股份质押:NVC Inc.及吴长江先生承诺在收到首期股权预付款4.3亿港币


之日起至成交日之前,将其持有的雷士照明普通股587,429,000股全部质押予香
港德豪润达。于成交日本协议约定转让的股份交割后,剩余股份214,508,000股
将继续质押给买方,直至买方实施购买行为。


6、卖方保证:在本协议签署日,卖方为转让股份的实益拥有人;在成交日,
卖方能够顺利转让协议约定的股份。


7、协议的生效条件:本协议经各方或授权代表签署盖章后成立,经买方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并取得中国有权当局批准之日(一个以上的有权当局批准的,按
最后批准的日期执行)生效。


8、协议的解除:股份转让协议生效后可因下列原因之一而解除:(1)各方协
商一致解除本协议;(2)本协议一方严重违约,致使守约方不能实现本协议目的,
守约方基于相关法律规定的权利解除本协议。本协议的解除,不影响守约方向违
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9、适用法律:本协议应香港法律诠释,各方同意接受香港法院独家之司法管
辖。


(二)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为参考雷士照明在证券市场公开交易价格,基于大宗控
制性权益的溢价及未来的整合预期,双方商定的协议转让价格为每股2.55港元,
交易金额合计为950,948,550港元。


五、涉及收购股权其他安排

本次股份转让协议履行完毕之后,吴长江先生尚直接及间接持有雷士照明普
通股214,508,000股,占其总股本的6.79%。吴长江先生及NVC Inc.承诺不可撤
销的授予德豪润达该等股份的优先受让权,在德豪润达认为合适的任何时候以每
股2.95港元的价格转让予德豪润达。除非德豪润达书面放弃该等股份的优先受让
权,否则不可以转让予第三方。


六、收购股权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德豪润达是国内LED行业技术及规模领先的企业,具备了从LED外延片、芯
片—封装-应用(灯具、显示屏)的完整的全产业链,具有强大的LED照明产品


研发及制造能力。


雷士照明在全国拥有36家运营中心和3000多家品牌专卖店组成完善的客户
服务网络。在全球,雷士在30多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经营机构,展开国际化营销
战略。


本公司通过对雷士照明的股权收购,成为其单一最大股东,并将进入其董事
会。本公司将积极谋求与雷士照明在LED照明产品推广上的深度合作,以期利用
其完善的销售渠道、强大的经销商网络销售公司的LED照明产品,在即将到来的
LED照明时代将德豪润达打造成为全球最优秀的LED企业之一。


本公司持有雷士照明20.05%的股权,公司将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将雷士照
明的盈利按本公司持有的权益比例计入本公司的合并报表,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
力。后续公司不排除进一步增持雷士照明股份的可能性。


七、备查文件

1、《股份转让协议》

2、吴长江先生签署的《承诺函》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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