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香雪制药:2012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

时间:2012年11月16日 02:04:48 中财网


证券代码:300147 证券简称: 香雪制药 公告编号:2012-073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债券发行的基本情况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雪制药”、“发行人”或“公司”)
非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5.40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获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378号文核准。

本次债券发行总额为5.40亿元。本期债券主要条款如下:

(一)债券名称: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简称“12制药债”)(证券代码:112132)。


(二)发行总额: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为5.40亿元。


(三)发行对象: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10名(含10名)的特定对象。特
定对象的类别为:公司股东、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
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含上述投资者的自营账户
或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商业银行、信用社等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
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
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四)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五)债券品种和期限: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
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六)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为
7.80%。在债券存续期限前3年保持不变;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
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3年票面年利率
加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固定不变。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


不计复利。


(七)债券形式:本次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债
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记载。


(八)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
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九)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方式发行。


(十)发行首日/起息日:本期债券的发行首日和起息日均为2012年11月
13日。


(十一)付息、兑付方式:本次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
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
关规定办理。


(十二)付息日:自2013年至2017年每年的11月13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
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十三)兑付日:2017年11月1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
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十四)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
次;若投资者放弃回售选择权,则至2017年11月13日一次兑付本金;若投资
者部分或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在2015年11月13日兑
付,未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至2017年11月13日兑付(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
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该年度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
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
与该年度票面利率的乘积及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
的本金。


(十五)本期债券还本付息发生逾期时另计利息的相关标准:年度付息发生
逾期的,逾期未付的利息金额自该年度付息日起,按照该未付利息对应债券品种
的票面利率另计利息(单利);偿还本金发生逾期的,逾期未付的本金金额自本
金支付日起,按照该未付本金对应债券品种的票面利率计算利息(单利)。



(十六)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
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1-2年的票面利率,调整幅度为1至100个基点(含本数),
其中1个基点为0.01%。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第20个
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
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选择权,则本次公司
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十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
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3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售
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
续持有本期债券。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
于发行人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起10个工作
日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上调。


(十八)信用级别及信用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
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在本期公司债券的存
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公司主体信用和本期公司债券进行一次跟踪评
级。


(十九)担保情况:本次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二十)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一)承销方式:本次债券由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余额包销的
方式承销。


(二十二)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二十三)交易流通服务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十四)发行费用概算:本次债券发行总费用预计不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
1.50%。


(二十五)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
营运资金等用途。


(二十六)提供转让服务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深圳
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转让服务的
申请,除此之外本期债券不在其他任何场所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协


议交易平台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债券大宗交易的最低限额为单笔现货交
易数量不低于500手或交易金额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债券大宗交易单笔现货
交易数量低于500手且交易金额低于50万元人民币的债券份额在协议平台无法
卖出,请投资者关注该等债券交易风险。


(二十七)登记注册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向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出债券登记注册申请。


(二十八)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
次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本期债券发行结果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工作已于
2012年11月15日结束,实际发行规模为人民币5.40亿元。最终发行对象为9
家机构投资者,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要求。






特此公告。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


(此页无正文,为《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非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发行结果公告》之签字盖章页)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非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发行结果公告》之签字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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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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