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华北高速:律师工作备忘录

时间:2012年06月14日 18:02:40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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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工作备忘录
致: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观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贵公司”)委托,就贵公司《员工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方案》(以下简称
“实施方案”)的合规性进行审查,以律师工作备忘录形式出具审查意见。

在审查实施方案过程中,本所律师听取了贵公司相关人员所作的情况介绍,
并查询了国家及北京市发布的涉及住房制度改革的若干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
“房改政策”)。基于本所律师对前述房改政策的理解,结合本所律师向北京市人
民政府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的电话咨询得到的答复意见,出具审查
意见如下: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系国有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适用国家及北京市的房
改政策,符合国家及北京市房改政策关于建立职工住房补贴制度的条件。贵公司
制订的实施方案遵循的原则、确定的人员范围和实施对象、住房面积标准、补贴
标准、补贴方式、住房补贴的审核发放办法、住房补贴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有关
问题的认定和处理等规定,均符合国家及北京市房改政策的相关规定。

以上律师意见,供贵公司参考。

北京市观韬律师事务所
律师:许敬斌
2012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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