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阳光电源: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实施年产60万千瓦光伏风能变流器技术改造项目的公告

时间:2012年05月29日 12:33:40 中财网


证券代码:300274 证券简称:阳光电源 公告编号:2012-021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实施年产60万千瓦光伏风能变流器技术改造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阳光电源”)于2012年5
月2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实施
年产60万千瓦风能变流器技术改造项目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及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603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4,480万股的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30.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366,4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95,156,064.00元,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

1,271,243,936.00元,较原326,354,300.00元募集资金计划超额募集人民币

944,889,636.0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
会验字[2011]4609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
度,实行专款专用。


(二)截止目前公司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2011年11月1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超募资金暂时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2000
万元暂时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笔资金已于2012年5月15日全部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


2、2012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设立阳光电源(甘肃)有限公司并实施年产1000兆瓦光伏逆变器


及风能变流器组装成套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4800万元超募资金设立全资
子公司阳光电源(甘肃)有限公司实施年产1000兆瓦光伏逆变器及风能变流器
组装成套项目,其中1000万元用于设立的注册资本金。此超募资金已使用1000
万元。


二、本次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方案

公司拟使用6000万元超募资金实施年产60万千瓦风能变流器技术改造项目,
本次拟使用的超募资金未达到超募资金总额的20%,根据《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
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使用(修订)》的规定,本次超募资金使用方案已经过公
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全票通过,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年产60万千瓦光伏逆变器及风能变流器技术改造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年产60万千瓦风能变流器技术改造项目。


(二)项目承办单位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三)项目投资规模

本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包含研发生产设备购置费、测试平台、安装工程
费、流动资金。投资的资金100%来自公司2011年首次公开发行所得的超募资金。








类别

估算投资

(万元)

占投资比例

(%)

备注

1

研发生产设备购置费

2883.00

48.05%

含运杂费

2

测试平台

2000.00

33.33%



3

安装工程费

117.00

1.95%



4

流动资金

1000.00

16.67%



5

合 计

6000

100.00%








(四)项目建设目标

本项目建设周期为18个月,建成后,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将形成年产全
功率风能变流器系列产品40万千瓦,双馈风能变流器系列产品20万千瓦的综合
生产能力。


(五)项目主要内容概述

本项目拟在公司现有设备的基础上,实施对690V系统3MW变流器平台开发
与性能升级、中压系统5MW及以上功率变流器平台的建设,形成完整的风能变
流器研发生产体系。


四、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一)、在风电装机容量快速增长的同时,单机容量也越来越大,这要求与
之配套的风能变流器必须具备高功率密度、高可靠性和优良的控制性能。进一步
深入研究大容量风电变流器的特有问题与关键技术,推进公司大功率变流器的研
发、实验及生产,具有满足市场技术趋势的必要性。


(二)、电网准入门槛不断提升

风电行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国内大规模的并网,给电网的安全运行带来
的了一定的挑战。国家电网公司从电网安全运行的角度,对风能变流器的性能提
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包括低电压穿越等。可以预见,技术准入门槛在未来还将
进一步提升,这要求风能变流器制造企业必须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升级测试平台,
保持对电网技术标准的适应性和前瞻性。


(三)、产品性能提升存在空间

当前,外资风能变流器品牌在国内市场占据了较大市场份额,国产风能变
流器虽然在近几年开始有了较快的发展,但与国外先进技术水平相比,在标准化,
智能化,功能完备性,可扩展性与稳定性等方面,仍存在差距。公司产品尽管在
国内处于领先地位,但技术进一步完善的空间存在,有必要在技术的系统性完善
方面加大投资。。



四、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本项目建设期为18个月。实施进度如下表:

序号

分项内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

方案设计







































2

现有设备评估







































3

设备询价、招标及
订购







































4

非标设备设计







































5

设备交付及安装、
调试









































6

试运转及验收







































7

生产准备







































8

正式投产











































五、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达产年不含税销售收入17600万元,项目达产年实现利润总额为
2040.19万元,所得税按利润总额的15%计算。







项 目




投产期

达到设计能力生产期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生产负荷



8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

产品销售收入



14080.00

17600.00

17600.00

17600.00

17600.00

17600.00

17600.00

2

营业税金及附加



57.45

71.81

71.81

71.81

71.81

71.81

71.81

3

总成本费用



12390.40

15488.00

15488.00

15488.00

15488.00

15488.00

15488.00

4

利润总额(1-2-3)



1632.15

2040.19

2040.19

2040.19

2040.19

2040.19

2040.19

5

所得税

15%

244.82

306.03

306.03

306.03

306.03

306.03

306.03

6

净利润(4-5)



1387.33

1734.16

1734.16

1734.16

1734.16

1734.16

1734.16






六、项目已取得或尚待有关部门审批的说明

该项目尚待合肥市经济贸易局及合肥市环境保护局的审批。


七、项目风险分析

(一)产业风险

风能发电与传统能源发电相比成本较高,目前行业发展尚依赖于行业政策的
扶持,还不能与火电等传统能源竞争。特别并网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导致风
电发展或存在一定的间歇性。


但是,随着风能发电技术的不断完善和传统化石能源发电成本的不断上升,
这一劣势将逐渐被弥补,风电产业将逐步实现稳健发展。


(二)竞争风险

目前国内一些风机制造商开始尝试自行制造风能变流器设备,从而减少了从
市场上购买该类产品的需求,这种产业格局给国内风能变流器产业的发展带来一
定的障碍。


但是,唯有竞争才能推动技术的进步。国内的风机制造商为了保持内部的竞
争活力,在风能变流器自供的同时,也对外采购较大量的产品,从而为独立的风
能变流器制造上提供了市场机会。特别是,作为国内领先的风能变流器制造企业,
公司有机会进一步与领先的风机制造商建立战略联盟关系,巩固并发展风能变流
器业务。


八、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项目实施后,可以极大地提升我国风电行业的整体技术水平和企业的装备
水平,壮大公司的生产规模,提高企业的品牌知名度,增强企业在风电行业的市
场竞争力。该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将进一步巩固公司作为国内同行业内的领
先地位。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6000万元用于实施年产60万千
瓦风能变流器技术改造项目;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使用
(修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核程序,超募资金的使用方案没
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
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认为此次超募
资金使用计划具有合理性、合规性和必要性。


(二)保荐机构意见

阳光电源本次拟使用超募资金6000万元投资建设“年产60万千瓦风能变流器
技术改造项目”,有助于公司推进产品升级,增强研发实力和市场竞争力;且该
事项已经阳光电源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已对相关要求事项发表了
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创业板信息
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使用》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保荐机构对阳光电源本次使用超募资金6000万元投资“年产60万千瓦风能变流
器技术改造项目”事项无异议。鉴于目前“年产60万千瓦风能变流器技术改造项
目”审批备案、环评等相关法定程序还未全部完成,公司应在项目实施应履行的
所有法定程序履行完毕后才能使用募集资金投资该项目。


本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阳光电源剩余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阳光电源在
实际使用该部分资金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及时设立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
监管协议,确保该部分资金使用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九、备查文件


(一)阳光电源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阳光电源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年产60万千瓦风能变流器技术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
报告

(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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