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西安民生: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时间:2012年05月17日 18:08:53 中财网


证券代码:000564 证券简称:西安民生 公告编号:2012-017
西安民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2年5月17日上午10:00,会期半天。

2、召开地点:西安市解放路103号西安民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楼808会议室
3、召集人:西安民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主持人:董事长马永庆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90,528,389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29.75%。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议 案 名 称

同意

占本次会
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

反对

占本次会
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

弃权

占本次会
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
数比例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

1、2011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90,528,389

100%

0

0%

0

0%

90,528,389

2、2011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90,528,389

100%

0

0%

0

0%

90,528,389

3、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90,528,389

100%

0

0%

0

0%

90,528,389

4、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
议案

90,528,389

100%

0

0%

0

0%

90,528,389

5、关于向金融机构融资额
度的议案

90,528,389

100%

0

0%

0

0%

90,528,389

6、关于申请与控股子公司
互保额度的议案

90,528,389

100%

0

0%

0

0%

90,528,389

7、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的议案

90,528,389

100%

0

0%

0

0%

90,528,389




1、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审议表决,审议通过了《2011年董事
会工作报告》;
2、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审议表决,审议通过了《2011年监事
会工作报告》。

3、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审议表决,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鉴于公司2012年正处于发展扩张阶段,资金需求增加,为了确保
公司发展资金需求,同意公司2011年度不分配、不转增。

4、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审议表决,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
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责任公司对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提供其他相关咨询服务,聘期一
年,并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参照行业标准及业务量等支付相关费用。

5、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审议表决,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
金融机构融资额度的议案》,批准公司2012年的非专项授信为人民币15亿元(本额度
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保函、国内保理业务、
信贷证明、贷款承诺函等)及专项授信12亿元(本额度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物业贷
款、项目融资、固定资产融资等),并授权西安民生董事长在此额度内签署办理具体
业务的相关文件,在此额度内西安民生董事会不再逐笔形成董事会决议;西安民生各
控股子公司2012年的融资额度为6.70亿元,在此额度内的融资由各控股子公司管理层
决定。以上授权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6、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审议表决,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申
请与控股子公司互保额度的议案》,批准公司与控股子公司2012年的互保额度为11.5
亿元(本互保额度包括现有互保、原有互保的展期或者续保及新增互保),并授权董
事长签署在额度以内具体互保事项的相关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此
次互保授权期限自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12年年度股东大
会召开之日止。

7、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审议表决,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
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即日生效。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西安分所


2、律师姓名:吕延峰 田慧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
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西安民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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