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海印股份:关于股权分置改革中冻结股份解除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12-23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分置改革中冻结股份解除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冻结股份情况 受控股股东广州海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印集团”) 的委托,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6年6 月30日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登 记公司”)申请冻结其当时持有的社会公众股,共计5,562,725股,冻 结期限为2006年7月4日至2007年3月4日。 冻结期满后,由于海印集团一直未委托公司向登记公司申请解除 冻结,登记公司继续对该部分股份进行冻结处理。 2008年5月5日,公司实施2007年利润及资本公积转增方案10 股送3股转增2股,冻结数量增加2,781,362股,共计8,344,087股。 2009年5月6日,公司实施2008年利润及资本公积转增方案10 股转增2股,冻结数量增加1,668,817股,共计10,012,904股。 截止至本公告日前,海印集团共持有公司冻结股份10,012,904 股。 二、控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中的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 海印集团承诺于海印股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2个月之内, 如果海印股份的二级市场股票价格某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4.25元, 海印集团将于次个交易日投入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按集合竞价 交易方式以每股4.25元价位申报买入海印股份股票;海印集团拟用 于增持海印股份股票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除非海印股份 股票二级市场价格不低于4.25元或2000万元资金用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06年5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广东海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出具 的<关于广东海印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事宜 的补充承诺函>》。 承诺履行情况:海印集团已履行完上述承诺。 三、保荐机构关于海印集团申请冻结股份解除冻结的核查意见 通过对海印集团承诺履行情况的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海印集 团作为参加海印股份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已履行了自己所 做出的承诺。本保荐机构同意海印集团持有的被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冻结的10,012,904股海印股份股份解除冻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 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冻结股份解除冻结的核查意见》。) 四、申请冻结股份解除冻结的情况 受海印集团委托,公司已于2012年4月26日向登记公司申请解 除上述10,012,904股冻结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2年4月 26日披露的2012-20号《关于申请解除冻结股份的公告》。) 五、冻结股份解除冻结的情况 2012年5月17日,公司收到登记公司通知,已完成上述 10,012,904股冻结股份的解除冻结手续。截止至本公告日,海印集团 持有的公司股票不再存在冻结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八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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