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海印股份:关于股权分置改革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公告

时间:2012年05月17日 17:32:22 中财网


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12-24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分置改革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50,737,764股,占总股
本比例10.31%;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2年5月21日。

一、股权分臵改革方案概述
1、股权分臵改革对价方案概述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或
“海印股份”)非流通股股东及非流通股自然人出资人以其持有的部
分股份作为本次股权分臵改革的对价安排,股权分臵改革方案实施后
首个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及非流通股自然人出资人持有的非流
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在股权分臵改革方案实施日,本公司第一
大股东广州海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印集团”),按每
10股流通股获得0.2股股票的对价水平向流通股股东执行对价安排,
海印集团执行对价安排股份总额为1,100,537股;除第一大股东海印
集团以外的其他非流通股股东及非流通股自然人出资人,按每10 股
流通股获得1.8股股票的对价水平向流通股股东执行对价安排,该类


非流通股东执行对价安排股份总额为9,904,830股,按各自持股数量
等比例计算送股数量。经合并计算,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及非流通股
自然人出资人将向公司流通股股东送出11,005,367股改革对价股份,
即每10股流通股获得2股股票。

2、通过股权分臵改革方案的股东大会日期、届次
公司股权分臵改革方案于2006年5月29日经公司股权分臵改革
A 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表决通过。

3、股权分臵改革方案实施日期:2006年7月4日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序号

限售股份
持有人名称

承诺及追加承诺内容

承诺及追加承诺的履行情


1

广州海印实
业集团有限
公司

海印集团所持公司非流通股股份
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48 个月内
通过交易所挂牌出售公司股票的价格
不低于15 元/股(如果股权分臵改革
实施之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间有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
应对该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如
果海印集团通过交易所挂牌出售公司
股份的价格低于15 元/股,卖出股份
所得资金划入上市公司帐户,归全体
股东享有。本次股权分臵改革完成后,
如果未来海印集团从二级市场购入海
印股份股票,该等股票的上市交易或
转让不受上述限制。


公司实施了2007年
度每10股送3股派0.34
元(含税)转增2股的利
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方
案、2008年度每10股派
0.42元(含税)转增2股
的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
方案、2009年度每10股
派0.50元(含税)的利润
分配方案、2010年度每10
股派0.30元(含税)的利
润分配方案、2011年度每
10股派1.00元(含税)的
利润分配方案后,上述承
诺事项将作相应调整为:
海印集团所持公司非流通
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
之日起48个月内通过交
易所挂牌出售公司股票的
价格不低于7.20元/股。海
印集团已按规定履行完毕
该项承诺。


2

广州海印实
业集团有限
公司

海印集团承诺于海印股份股权分
臵改革方案实施后2 个月之内,如果
海印股份的二级市场股票价格某一个

在海印股份股票复牌
之前原非流通股东广州海
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已按




交易日收盘价低于4.25元,海印集团将
于次个交易日投入资金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按集合竞价交易方式以每股
4.25 元价位申报买入海印股份股票;
海印集团拟用于增持海印股份股票的
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 万元;除非海
印股份股票二级市场价格不低于4.25
元或2000 万元资金用尽。在此期间如
果累计购入海印股份股数达到其总股
本的5%,则需要根据《证券法》、《关
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在股权分臵改革
后增持社会公众股份的有关问题的通
知》等相关规定进行公告,并在公告二
日后方可继续购入海印股份股票。在
增持股份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之内,
海印集团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并履
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在相关股东会
议通过股权分臵改革方案后至海印股
份股票复牌之前, 海印集团承诺将按
有关规定开立股票资金帐户,并将资金
2000 万元人民币存入该帐户,以确保
履行增持股份计划。


有关规定开立股票资金帐
户,并将资金2000万元人
民币存入该帐户,确保履
行增持股份计划。海印股
份股权分臵改革方案实施
于2006年7月5日完成,
2006年7月5日至9月5
日2个月内,海印股份的
二级市场股票价格没有一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4.25
元。原非流通股股东广州
海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在
股权分臵改革中的承诺已
按规定履行完毕。


3

广州海印实
业集团有限
公司

对反对或未明确表示同意本次改
革的非流通股股东、以及同意公司本
次改革但由于所持非流通股份处于司
法冻结状态无法保证在公司改革实施
日按时按量支付改革对价股份的83
名自然人出资人,在公司实施本次股
权分臵改革方案时,海印集团将先行
代为垫付对价股份。代为垫付后,该
类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如上市流
通,应当向海印集团偿还代为垫付的
对价并支付相应补偿金,或者取得海
印集团的同意,由海印股份向深交所
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


受72 家法人持股司
法裁定至实际出资人名下
的影响,海印集团在股权
分臵改革中代垫的对价股
份已偿还,持股增加
6,921,577股, 持有股数
28,187,647 股,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25.34%。海印集
团已按规定履行完毕该项
承诺。


4

广州海印实
业集团有限
公司

海印集团将大力支持海印股份高
岭土产业发展,基于此点,海印集团
特别承诺:自公司股权分臵改革方案
通过相关股东会议审议后的未来3
年,海印集团在海印股份股东大会上
不提出变更上市公司高岭土主业的议
案,同时若其他股东提出变更上市公
司高岭土主业议案时,海印集团将明
确表示反对。


海印集团已按规定履
行完毕该项承诺。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2012年5月21日。

2、本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50,737,764股,占总股
本比例10.31%。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限售股份持有
人名称

持有限售股
份数(股)

本次可上市
流通股数
(股)

本次可上市流通
股数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

冻结的
股份数
量(股)

备注

1

广州海印实业
集团有限公司

342,668,633

50,737,764

10.31

0

详见
备注

合 计

342,668,633

50,737,764

10.31

0





备注:
1、2008年9月28日,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核准广东海印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向广州海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现金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08]1150
号),核准海印股份向海印集团发行243,275,724 股(公司实施200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该部分股份增至291,930,869股)人民币普通股及以现金购买相关
资产,上述股份于2008 年11月12日上市,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发行前,
海印集团持有海印股份42,281,470股(公司实施200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方案后,该部分股份增至50,737,764股),根据本次交易作出的相关承诺,海印集团已向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上述股份的限售安排。

2、海印集团所持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48个月内通过交易所挂牌
出售公司股票的价格不低于15元/股(如果股权分臵改革实施之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间有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应对该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公司实施了2007年
度每10股送3股派0.34元(含税)转增2股的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方案、2008年度每
10股派0.42元(含税)转增2股的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方案、2009年度每10股派0.50
元(含税)的利润分配方案、2010年度每10股派0.30元(含税)的利润分配方案、2011
年度每10股派1.00元(含税)的利润分配方案后,上述承诺事项将作相应调整为:海印集
团所持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48个月内通过交易所挂牌出售公司股票
的价格不低于7.20元/股。海印集团已按规定履行完毕该项承诺。




四、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型

本次限售股份
上市流通前

本次变动


本次限售股份
上市流通后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境内一般法人持股

343,048,410

69.70%

-50,737,764

292,310,646

59.39%

4、境内自然人持股

1,875

0.00%

0

1,875

0.00%

5、境外法人持股











6、境外自然人持股











7、内部职工股











8、高管股份











9.机构投资者配售股份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343,050,285

69.70%

-50,737,764

292,312,521

59.39%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人民币普通股

149,138,681

30.30%

50,737,764

199,876,445

40.61%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149,138,681

30.30%

50,737,764

199,876,445

40.61%

三、股份总数

492,188,966

100.00%

0

492,188,966

100.00%




五、股东持股变化情况及历次限售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东自公司股改实施后至今持股变化情况:




限售股份持
有人名称

股改实施日
持有股份情况

本次解限前
已解限股份情


本次解限前
未解限股份情况

股份数
量变化
沿革

数量(股)

占总
股本
比例
(%)

数量
(股)

占总
股本
比例
(%)

数量
(股)

占总
股本
比例
(%)

1

广州海印实
业集团有限
公司

21,266,070

19.11

0

0.00

342,668,633

69.62

详见
备注

合计

21,266,070

19.11

0

0.00

342,668,633

69.62





备注:

1、2007年6月22日,广州海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因股权分臵改革代垫对价股份的偿


还,导致持股变动,其持股数由21,266,070 股增加至28,187,64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34%,
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详见公司2007 年6 月26 日披露的2007-13 号《广东海印永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情况的公告》)
2、2008年5月5日,因公司实施2007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方案,广州海
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数由28,187,647 股增加至42,281,470 股;2008年9月28日,公
司实施向海印集团发行股份及以现金购买相关资产方案,2008年10月29日,公司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本次新增股份243,275,724 股的股份登记手续。海印集
团持股数由42,281,470 股增加至285,557,19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62%,为公司第一大
股东。

3、2009年5月6日,因公司实施2008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方案,广州海
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数由285,557,194 股增加至342,668,63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9.62%,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2、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解除限售情况:




刊登《限售股份上市
流通提示性公告》的
日期

该次解限涉
及的股东数


该次解限的股
份总数量(股)

该次解限股份占当
时总股本的比例
(%)

1

2007年07月06日

2545名

21,565,224

19.38

2

2007年12月25日

198名

701,528

0.63

3

2009年09月15日

36名

215,347

0.044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保荐机构通过核查,出具结论意见如下:公司相关股东已履行
股改中做出的承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
申请符合相关规定。

七、控股股东对解除限售股份的持有意图及减持计划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计划在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通
过本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股份达到5%及以上。 .
□是 √否;

公司控股股东广州海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在所持广州海印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暂无通过证券交易系
统出售5%及以上解除限售流通股的计划,若海印集团计划未来通过
证券交易系统出售所持公司解除限售流通股,并于第一笔减持起六个
月内减持数量达到5%及以上的,海印集团将于第一次减持前两个交
易日内通过公司对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披露内容包括:
1、拟出售的数量;
2、拟出售的时间;
3、拟出售的价格区间;
4、减持原因;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八、其他事项
1、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对公
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是 √否;
2、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公司
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情况;
□是 √否;
3、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违规
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
□是 √否;
4、解除股份限售的持股1%以上的股东已提交知悉并严格遵守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
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和本所有关业务规则的承诺文件。

√是 □不适用;




九、备查文件
1、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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