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东江环保: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672 股票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12-7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2年5月16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将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金事项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413号”文批准,本 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万股,发行价格为43元/股。根据本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 所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下: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万元) 投入募集资金 (万元) 项目核准文号 清远市东江环保技术有 限公司年拆解及综合利 用废电器8万吨项目 19449.87 15366.95 粤发改资环 【2010】1169号 深圳下坪填埋场填埋气 体收集和利用项目二期 工程 8032.45 8032.45 深发改核准 【2011】0035号 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危险 废物处理基地项目 14006.40 6690.93 深发改核准 【2010】0373号 危险废物运输系统项目 5993.17 5993.17 - 企业信息管理系统项目 2000 2000 深发改核准 【2011】0071号 研发基地建设项目 6000 6000 深发改核准 【2011】0072号 合计 55481.89 44083.50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101222.58万元,扣除募投项目计划投资44083.50万元, 超募资金为57139.08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于2012年4月20日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责任公司审验并出具XYZH/2009SZA1057-1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 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本公司财务费用,满足本公司业务发展对 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本公司盈利能力,本着有利于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 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使用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 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 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本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156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 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其中96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6000万元用于永久 性流动资金。具体拟执行方案如下: (一) 归还银行贷款 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9600万元,明细如下: 序号 银行名称 有效期 金额(万元)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高新园支行 2012.1.9-2012.5.16 2000 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景田支行 2011.10.30-2012.5.31 3000 3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分行 2012.2.1-2012.8.1 2000 4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 2011.2.28-2014.2.28 2600 本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96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按照现有利率,一年内 可节约贷款利息支出约316.28万元,相对于在专户存储可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 值。 (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公司决定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本公司 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同意上述事项。 三、本公司董事会决议情况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 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公司在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前12个月内 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 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四 、本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净额101222.58万元,超募资金 57139.08万元。董事会提议本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56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 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其中96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6000万元用于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 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我们认为,本公司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本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减少本公司财务费用支 出和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 投资;不存在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 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符 合本公司和股东利益。因此,同意该使用超募资金的事项。 五、本公司监事会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本 公司将使用超募资金156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其中 96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6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满足本公 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本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经 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监事会同意本公司使用超募资金9600万 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使用超募资金6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六、本公司保荐机构意见: 东江环保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 东江环保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 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目前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 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的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未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 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形。 东江环保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 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 执行的必要性。东江环保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 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同时,公司承诺使用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后十二个月 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保荐机构认为:对东江环保使用人民币9,600万元的超额募集资金归还银行 贷款和6,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宜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 动资金的独立董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超募资金使用的 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5月1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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