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东江环保: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672 股票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12-4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2 年5月16日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方式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9号东 江环保大楼召开。会议通知于2012年5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采用现场结 合电话形式参加,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其中董事冯涛、冯波、孙集平、 叶如棠、郝吉明及王继德以电话方式参加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张维仰先生召集并主持,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全体董 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本公司(包括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设立 如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订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1、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清远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树湾支 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东江环保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西乡 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3、 本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渤海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4、 本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珠海 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5、 本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中国 光大银行深圳宝城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6、 本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景田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7、 本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兴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清远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根据本公司2012年4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首次公 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清远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年拆 解及综合利用废电器8万吨项目”,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清远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清远东江”)作为实施主体,本公司将用募集资金以现金增资的方式对清 远东江增资,增资完成后,由清远东江作为项目投资主体具体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本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15366.95万元对清远东江增资,全部作为注册资本。增 资完成后,清远东江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88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17246.95万元,本公司 占清远东江的出资比例仍为100%。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深圳市东江环保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根据本公司2012年4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首次 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深圳下坪填埋场填埋气体收集和 利用项目二期工程”,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东江环保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再生能源”)作为实施主体,本公司将用募集资金以现金增资的方式对再生能源增 资,增资完成后,由再生能源作为项目投资主体具体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本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8032.45万元对再生能源增资,全部作为注册资本。增资 完成后,再生能源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9032.45万元,本公司占 再生能源的出资比例仍为100%。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本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本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15600万元用于归还 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其中96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6000万元用于永 久性流动资金。具体拟执行方案如下: (一) 归还银行贷款 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9600万元,明细如下: 序号 银行名称 有效期 金额(万元)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高新园支行 2012.1.9-2012.5.16 2000 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景田支行 2011.10.30-2012.5.31 3000 3 珠海华润银行深圳分行 2012.2.1-2012.8.1 2000 4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 2011.2.28-2014.2.28 2600 本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96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按照现有利率,一年内可节 约贷款利息支出约316.28万元,相对于在专户存储可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二)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公司决定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本公司日常生 产经营活动。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另外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相关意见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五)、《关于补充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本公司分别于2010年12月9日及2011年12月8日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及类 别股东大会对本公司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补充修订。具体内容详见2010 年10月13日及2011年10月20日披露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hkexnews.hk)。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5月1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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