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东江环保: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672 股票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12-8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2年 5月16日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方式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9号东江环 保大楼召开。会议通知于2012年5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采用现场结合电 话形式参加,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其中监事袁桅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桅女士召集并主持, 全体监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本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本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5600万元用于归还银 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其中96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6000万元用于永久 性流动资金。具体执行方案如下: (一) 归还银行贷款 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9600万元,明细如下: 序号 银行名称 有效期 金额(万元)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高新园支行 2012.1.9-2012.5.16 2000 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1.10.30-2012.5.31 3000 深圳景田支行 3 珠海华润银行深圳分行 2012.2.1-2012.8.1 2000 4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 2011.2.28-2014.2.28 2600 本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96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按照现有利率,一年内可节 约贷款利息支出约316.28万元,相对于在专户存储可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二)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同意本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本公司日常生 产经营活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本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5600 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其中96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6000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满足本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 力,符合本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5月1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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