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双良节能:2011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0481 证券简称:双良节能 编号:2012-13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 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15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135 元 ●股权登记日:2012年5月21日 ●除息日:2012年5月22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2年5月25日 一、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12年3月30日召开的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2年3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二、利润分配方案 1.具体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0元(含税),剩余未 分配利润滚存到以后年度;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 发放年度:2011年度 3. 发放范围:截至2012 年5月21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4. 对于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的个人股东,由本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 所得税,扣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135元。 对于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本公司将根据国家税 务总局于2009 年1 月23 日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 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 号)(以下简称“《通 知》”)的规定,由本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发放现 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135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收 协定(安排)待遇的,股东可按照《通知》的规定在取得股息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 关提出申请。 如存在除前述QFII以外的其它非居民企业股东(其含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 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该等股东应参考《企业所得 税法》第三十九条的相关规定,自行在所得发生地缴纳所得税。 对于属于《企业所得税法》项下居民企业含义的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的机构投资 者的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15 元。 三、利润分配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12年5月21日 2.除息日:2012年5月22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12年5月25日 四、分派对象 截至2012年5月21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实施办法 1. 江苏双良集团有限公司、STAR BOARD LIMITED、江苏双良科技有限公司、江 苏利创新能源有限公司、江苏澄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其它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 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 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部门: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公室 联系地址:江苏省江阴市利港镇双良工业园 联系电话:0510-86632358 电话传真:0510-86632307 联系人:王晓松 汪洋 七、备查文件目录 双良节能201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5月1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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