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华菱钢铁:股权分置改革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公告

时间:2012年02月22日 18:28:17 中财网


股票代码:000932 股票简称:华菱钢铁 公告编号:2012-3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改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数量总额为1,092,923,662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36.24%。

2、本次股改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2年2月24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2006年2月9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了《湖南华菱管
线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2、2006年3月1日,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对价形式为认沽权证,即: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华菱集团和安赛乐米塔尔向方案实
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无偿派发期限2年、行权价4.90元、采用
股票给付结算方式、行权日为权证存续期内最后三个交易日的欧式认沽权证,派
发的认沽权证总量为633,180,787份,流通股股东每10股将获得7.192062份认
沽权证。

3、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改限售股份持有人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限售股份持
有人名称

承诺及追加承诺内容

承诺及追加
承诺的履行
情况

1

华菱集团

1)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严格履
行法定承诺义务。

2)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即股
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2006年3月1日)
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承诺
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
份,出售数量占华菱钢铁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
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履行了承诺

2

安赛乐-米塔


1)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严格履
行法定承诺义务。

2)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即股
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2006年3月1日)
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承诺
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
份,出售数量占华菱钢铁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
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履行了承诺




三、本次股改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股改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2年2月24日;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为1,092,923,662股,分别占公司限售股份总
数的57.80%和公司股份总数的36.24%。

3、本次股改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限售股份持
有人名称

持有限售股份
数(股)

本次可上市流
通股数(股)

本次可上市
流通股数占
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

冻结的
股份数
量(股)

备注

1

华菱集团

1,096,772,706

555,288,706

18.41%

0

-

2

安赛乐-米塔尔

794,150,956

537,634,956

17.83%

0

-

总 计

1,890,923,662

1,092,923,662

36.24%

0








四、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型

本次股改限售股份上市
流通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股改限售股份上市
流通后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
流通股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1,096,772,706

36.37%

-555,288,706

541,484,000

17.96%

3、境内一般法人持












4、境内自然人持股

-

-







5、境外法人持股

794,150,956

26.33%

-537,634,956

256,516,000

8.51%

6、境外自然人持股











7、内部职工股











8、高管股份

3,435,112

0.12%

0

3,435,112

0.11%

9.机构投资者配售
股份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
股合计

1,894,358,774

62.82%

-1,092,923,662

801,435,112

26.58%

二、无限售条件的
流通股











1.人民币普通股

1,121,291,251

37.18%

1,092,923,662

2,214,214,913

73.42%

2.境内上市的外资












3.境外上市的外资












4.其他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
股合计

1,121,291,251

37.18%

1,092,923,662

2,214,214,913

73.42%

三、股份总数

3,015,650,025

100.00%

0

3,015,650,025

100.00%






五、股东持股变化情况及历次限售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东自公司股改实施后至今持股变化情况:




限售股份
持有人名


股改实施日持有股
份情况

本次解限前股改已
解限股份情况

本次解限前股改未解限股份情


股份数量变化沿革

数量(股)

占目前
总股本
比例
(%)

数量(股)

占目前
总股本
比例
(%)

数量(股)

占股改实
施日总股
本比例
(%)

占目前
总股本
比例
(%)

2007年
度非公开
发行新增
股份

2008年
度非公开
发行新增
股份

1

华菱集团

665,076,875

22.05%

109,788,169

3.64%

555,288,706

25.29%

18.41%

263,484,000

278,000,000

2

安赛乐-
米塔尔

647,423,125

21.47%

109,788,169

3.64%

537,634,956

24.49%

17.83%

256,516,000

-



合计

1,312,500,000

43.52%

219,576,338

7.28%

1,092,923,662

49.77%

36.24%

520,000,000

278,000,000



2、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解除限售情况:

序号

刊登《股改限售股份上
市流通提示性公告》的
日期

该次解限涉及
的股东数量

该次解限的股份
总数量(股)

该次解限股份占当时
总股本的比例(%)

1

2007年4月17日

6

222,451,338

10.13%




六、保荐机构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荐代表人就公司
股改限售股份持有人持有的部分股改限售股份申请上市流通事宜出具如下结论
性意见:
截至本核查报告签署之日,华菱钢铁股改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其在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做出的各项承诺。至华菱钢铁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
毕满36个月之日(即2009年3月1日),非流通股股东华菱集团、安赛乐-米塔尔
的部分限售承诺履行完毕,其分别持有的华菱钢铁555,288,706股和537,634,956
股股改限售股份可于2009年3月1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公司本次部分股改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部分股改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实
质性障碍;本保荐人同意公司本次部分股改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七、控股股东对解除股改限售股份的持有意图及减持计划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如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计划未来通过


深交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所持公司解除限售流通股,并于第一笔减持起六个月内
减持数量达到5%及以上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于第一次减持前两个交易
日内通过上市公司对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

八、其他事项
1、本次申请股改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股改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不存在对本公
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2、本公司未对本次申请股改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股改限售股份持有人提供
违规担保。

3、本次申请股改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股改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违规买卖
公司股票的行为。

4、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持股1%以上的股东已提交知悉并严格遵守《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和
深交所有关业务规则的承诺文件。

九、备查文件
1、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2、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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