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大元股份:关于对大连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诉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46 证券简称:大元股份 编号:临-2012-07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大连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重大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元股份”)大连分公 司位于大连市甘井子区大连湾街道宋家村实德工业园内。2011年5月1 日起,大连分公司正在使用的部分厂房被大连实德集团强制拆迁。经 了解得知,大连实德集团的强制拆迁行为是在执行大连市人民政府的 土地收储计划。但是在此之前,大元股份作为实际使用经营者却并未 被大连市人民政府告知厂房将会因土地收储被拆迁。 作为权利人,大元股份曾多次通过多种方式向大连市人民政府相 关部门申请公开有关大连分公司厂房拆迁、土地征收的政府文件、批 文和拆迁补偿等详细情况的书面文件,但至今未得到回复。因上述政 府文件和信息是否公开将直接导致对大元股份大连分公司厂房的拆 迁是否合法及大元股份如何得到补偿,为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投资者 利益,大元股份于2012年1月6日向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 讼,请求判令大连市人民政府向大元股份公开和告知有关大连分公司 厂房拆迁、土地征收的政府文件、批文和拆迁补偿等详细情况并提供 相应的书面文件。 近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本公司提起的诉讼,本案尚未 开庭审理,具体开庭时间需要根据法院通知确定。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1、 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大连市人民政府 2、 原告诉讼请求 1) 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公开和告知有关原告大连分公司位于 大连市甘井子区大连湾街道宋家村的厂房拆迁、土地征收的有关政府 文件、批文和拆迁补偿等详细情况并提供相应的书面文件; 2) 请求判令被告负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3、诉讼理由: 早在2008年,作为实德工业园经营者的大连实德集团即知道大 连市人民政府准备对包括原告在内的实德工业园进行拆迁,并对大元 股份大连分公司工厂进行了评估,向大连市人民政府申报了拆迁补偿 金。经了解,目前大连实德集团已经得到了巨额的拆迁补偿费,其中 也包括大元股份应得的拆迁补偿金。因此,大元股份迫切需要了解厂 房拆迁及其补偿的具体情况和明细,并向实德集团主张权利。 但是,对于实际使用厂房进行经营的大元股份来说,在此之前大 连市人民政府没有任何一个部门告知过大连分公司会因土地收储将 被拆迁。 因厂房拆迁对大元股份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且涉及到搬迁 补偿费等一系列问题,大元股份作为权利人从2011年5月10日起分别 以口头、书面和网上申请方式向大连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申请公开有 关大元股份大连分公司厂房拆迁、土地征收的政府文件、批文和拆迁 补偿等详细情况的书面文件但至今大连市人民政府没有书面向大元 股份进行公开或告知。 由于大连分公司厂房已经被拆迁,上述政府文件和信息是否公开 将直接导致对大连分工公司厂房的拆迁是否合法及大元股份如何得 到补偿,对大元股份有重大利害关系。因此,公司对大连市人民政府 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大连市人民政府向公司公开和告知有关大连分公 司位于大连市甘井子区大连湾街道宋家村的厂房拆迁、土地征收的有 关政府文件、批文和拆迁补偿等详细情况并提供相应的书面文件 三、判决情况 本诉讼尚未经过法院开庭审理,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四、对本公司影响 本次诉讼为行政诉讼,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直 接影响。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案情的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行政起诉状 2、诉讼费预缴专用凭证 3、受理案件通知书 特此公告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二年二月十四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