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康得新:关于分红情况的说明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康得新 公告编号:2012-009 北京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分红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司现有股利分配政策 《北京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1年12月修订)第一百五 十二条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 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 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 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 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 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采取现金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在资金充裕,无重大技 改投入或其它投资计划等情况下,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 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 二、2008年度-2010年度现金分红及留存收益使用情况 公司一直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实施了科学、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现 金分红比例占当期可分配利润的比例符合相关规定。2009年度-2011年度股利分 配方案为:2009年度未派发现金红利,2010年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 利0.45元,2011年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1年 2010年 2009年 三年累计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13,076.67 7,009.25 4,626.26 24,712.18 提取公积金 1,494.96 717.78 459.72 2,672.46 可分配利润 11,581.71 6,291.47 4,166.54 22,039.72 年度现金分红金额 1,292.80 727.2 - 2,020.00 年度现金分红占当期可分配利润的比例 11.16% 11.56% - 9.17% 注:2011年度现金分红待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 公司2009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626.25万元,当年提取公 积金459.72万元(未分红),剩余未分配利润4,166.53万元。2010年公司固定 资产投入金额2,587.63万元(不包含IPO募集资金的投资)、研发投入1,871.95 万元,2009年度留存收益全部用于上述投入。 公司201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7,009.25万元,当年提取公 积金717.78万元、现金分红727.20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5,564.27万元。2011 年公司固定资产投入金额38,996.74万元(不包含IPO募集资金的投资)、研发 投入3,908.52万元,2010年度留存收益全部用于上述投入。 公司201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3,076.67万元,当年提取公 积金1,494.96万元、拟现金分红1,292.80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0,288.91万元。 三、未来提高利润分配政策透明度的工作规划 公司将结合自身经营、发展实际情况、股东要求和意愿,围绕提高公司分红 政策的透明度,不断完善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细化相关规章制度,严格履行相关 程序,保持股利分配政策的稳定性和持续性,使投资者对未来分红有明确预期, 切实提升对公司股东的回报。 特此公告。 北京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2月1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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