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康得新:关于分红情况的说明

时间:2012年02月13日 00:49:23 中财网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康得新 公告编号:2012-009



北京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分红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司现有股利分配政策

《北京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1年12月修订)第一百五
十二条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
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
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
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
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
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采取现金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在资金充裕,无重大技
改投入或其它投资计划等情况下,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
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




二、2008年度-2010年度现金分红及留存收益使用情况

公司一直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实施了科学、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现
金分红比例占当期可分配利润的比例符合相关规定。2009年度-2011年度股利分
配方案为:2009年度未派发现金红利,2010年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
利0.45元,2011年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1年

2010年

2009年

三年累计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13,076.67

7,009.25

4,626.26

24,712.18

提取公积金

1,494.96

717.78

459.72

2,672.46

可分配利润

11,581.71

6,291.47

4,166.54

22,039.72

年度现金分红金额

1,292.80

727.2

-

2,020.00

年度现金分红占当期可分配利润的比例

11.16%

11.56%

-

9.17%



注:2011年度现金分红待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


公司2009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626.25万元,当年提取公
积金459.72万元(未分红),剩余未分配利润4,166.53万元。2010年公司固定
资产投入金额2,587.63万元(不包含IPO募集资金的投资)、研发投入1,871.95
万元,2009年度留存收益全部用于上述投入。


公司201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7,009.25万元,当年提取公
积金717.78万元、现金分红727.20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5,564.27万元。2011
年公司固定资产投入金额38,996.74万元(不包含IPO募集资金的投资)、研发
投入3,908.52万元,2010年度留存收益全部用于上述投入。


公司201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3,076.67万元,当年提取公
积金1,494.96万元、拟现金分红1,292.80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0,288.91万元。


三、未来提高利润分配政策透明度的工作规划

公司将结合自身经营、发展实际情况、股东要求和意愿,围绕提高公司分红
政策的透明度,不断完善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细化相关规章制度,严格履行相关
程序,保持股利分配政策的稳定性和持续性,使投资者对未来分红有明确预期,
切实提升对公司股东的回报。


特此公告。




北京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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