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农 产 品:关于分红情况的说明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12-10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红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现有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 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可以进行中期现 金分红; (三)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 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四)具体的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拟定, 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 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 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五)公司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利润分配的,不得向社会公众增发 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或向原有股东配售股份。 (六)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 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二、最近三年现金分红及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项目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三年合计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万元) 5,306.79 9,715.01 27,694.80 42,716.60 当年现金股利分配政策 (含税) 10股派1.5元 10股派1元 10股派1.1元 - 当年分配现金股利(万 元) 6,780.95 7,685.08 8,453.59 22,919.62 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净利润的比例 127.78% 79.11% 30.52% 53.66% 公司最近三年当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现金分红 后未分配利润的使用情况: 公司2008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306.79万元,当 年现金分红6,780.95万元,超过当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公司2009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715.01万元,扣 除当年现金分红7,685.08万元后,当年剩余未分配利润为2,029.93万元。 2009年度当年剩余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开发、建设和 经营。 公司201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7,694.80万元, 扣除当年现金分红8,453.59万元后,当年剩余未分配利润为19,241.21万 元。2010年度当年剩余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开发、建 设和经营。 三、未来提供利润分配政策透明度的工作规划 公司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投资者意愿,围绕提高公司分红政策的 透明度,不断完善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细化相关规章制度,严格履行相 关程序,保持股利分配政策的稳定性和持续性,使投资者对未来分红有 明确预期,切实提升对公司股东的回报。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二月十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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