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市公告(2012年1月21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报告于2012年1月19日披露。 因公司年度报告编制人员工作疏忽,在编制公司2011年度报告第三章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中误将"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403,265.07元填写为所得税影响额-403,265.07元;编制2011年度报告第十章重大事项(三)公司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参股金融企业股权情况中误将"最初始投资额、期末账面价值"29,250,000元填写为2,925,000元;编制2011年年度报告第十一章财务报告(五) 33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2)当期取得或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的有关信息中误将"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22,135,009.92元填写为21,935,009.92元。 修改后的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对本次年报工作出现的差错,公司内部将认真进行总结与整改,同时对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2、(nostklink)香江控股公布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变动公告: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香江")持有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限售流通股40611.533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89%,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2009年6月25日,南方香江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将所持本公司8000万股限售流通股质押给广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番禺信用社,该项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证明书编号:ZYD090585),请详见公司于2009年6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布的临2009-010号公告。 2011年10月,南方香江将以上质押股份中的2000万股办理了质押登记解除手续,请详见公司于2011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布的临2011-020号公告。近日,公司接到南方香江的通知,南方香江将以上质押的6000万股中的2000万股办理了质押登记解除手续,该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后,还有4000万股质押给广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番禺信用社(质押登记证明书编号:ZYD090585)。截至目前,南方香江已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40611.5339万股中的33600万股进行了质押。 3、(nostklink)万通地产公布为全资子公司发行6000万元信托计划提供担保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被担保人名称:天津万华置业有限公司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担保数量6000万元,累计6000万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12亿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2012年1月19日召开了临时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万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万华")发行6000万元信托计划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公司名称:天津万华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云大俊注册资本:13100万元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截止2011年12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46229.59万元,负债总额39769.9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6.03%。(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董事会意见天津万华目前正在开发天津金府国际项目,此次信托的成功发行,将有利于项目开发计划顺利实施,取得预期收益,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除拟提供上述担保外,本公司还为控股子公司北京万通龙山置业有限公司、北京万通时尚置业有限公司、杭州万通时尚置业有限公司、成都万通时尚置业有限公司及香河万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提供总计11.4亿元的担保。本次担保完成后,担保数额占本公司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7.61%。截止目前,本公司无逾期担保。 4、(nostklink)天方药业公布重大事项进展的公告:本公司于2012年1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时披露了《公司关于延长停牌时间的公告》。 目前,公司正在推进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工作。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公告并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5、(nostklink)开开实业公布重大诉讼事项后续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曾公告了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现名为: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海大道支行)因与深圳市中经领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中国深圳彩电总公司、公司发生债务纠纷(具体详见2005年4月1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上公司公告)。 公司向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判定被告深圳市中经领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被告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海大道支行签订的《综合授信额度合同》无效;2、判定被告中国深圳彩电总公司和被告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海大道支行签订的《权力质押合同》无效(具体详见2010年3月1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上公司公告)。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0)深南法民二初字第203号,裁定如下:本案移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具体详见2010年4月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上公司公告)。日前,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0)深中法民七初字第47号,裁定:驳回原告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起诉。 公司不服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中法民七初字第47号《民事裁定书》,已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依法予以撤销。2005年4月11日上海开开(集团)有限公司出具承诺函:"如因以上票据事项及在张晨任职期间开具的票据所造成的损失,均由开开集团承担"。 6、(nostklink)哈高科公布担保公告:同意为哈高科大豆食品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向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龙源支行办理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1000万元,期限12个月。 由于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我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经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因此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nostklink)ST明科公布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1月16日以传真、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2年1月19日以传真表决方式举行,应收表决票9张,实收表决票9张。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会议认真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额度的议案》为归还陆续到期的金融机构借款以及保证公司正常运转资金需求,以确保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公司资金需求的实际情况,同意截止2012年6月30日,按照市场利率分期分批向金融机构借款额度不超过2亿元。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资金需求的时间进度,实施办理向金融机构借款融资相关事宜。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nostklink)象屿股份公布公告: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1月19日上午9:30时。 3、会议召开地点:厦门现代物流园区银盛大厦10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股东人数四名,代表股份569,769,9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26%。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厦门成大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69,769,94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100%。 四、律师见证情况本次股东大会由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9、(nostklink)中国医药公布重大事项进展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2年1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分别披露了《关于延长停牌时间的公告》。 目前,公司正在推进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工作。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该事项的进展情况。 待相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公告并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10、(nostklink)重庆啤酒公布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持有公司12.25%股份股东嘉士伯啤酒厂香港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提交股东大会临时提案。 公司于2011年12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上刊登了《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2012年2月7日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公司于2012年1月19日接到持有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2.25%的大股东嘉士伯啤酒厂香港有限公司书面通知,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在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增加《关于聘请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临时提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嘉士伯啤酒厂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2.25%的股份,增加临时提案符合《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其他审议事项、会议时间、会议地点、股权登记日不变。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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