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江航运(601083):锦江航运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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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年01月16日 20:11:07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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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锦江航运:
锦江航运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1083 证券简称:
锦江航运 公告编号:2026-002
上海
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并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产品:定期存款
? 现金管理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上海
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
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机构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本次购买的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产品,但仍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情况
为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公司全资子公司满强航运有限公司近日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
具体信息如下:
| 序号 |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 1 | 满强航运有限公司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香港分行 | 28176000010233 |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相关管理制度规定,上述账户将专用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结算,不会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建设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将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金额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
(三)资金来源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8月2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
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01号)同意注册,公司股票于2023年12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4,12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183,85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060,494,478.80元。上述资金已于2023年11月30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3)第0612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协议》,以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安全。上述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 1 |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国际集装箱运输船舶购置项目 | 131,400.00 | 118,372.14 |
| 2 |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集装箱购置项目 | 87,118.00 | 87,118.00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 3 |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智能化船舶改造项目 | 3,500.00 | 3,500.00 |
| 总计 | 222,018.00 | 208,990.14 | |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808,073,569.92元。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 发行名称 | 2023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 |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3年11月30日 | | |
| 募集资金总额 | 218,385.00万元 | | |
| 募集资金净额 | 206,049.45万元 | | |
| 超募资金总额 | ■不适用
□适用,______万元 | | |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项目名称 | 累计投
入进度
(%) | 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时
间 |
| |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国际集装箱运输船舶购置
项目 | - | 2028年12月 |
| |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集装箱购置项目 | 31.57 | 2026年6月 |
| |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智能化船舶改造项目 | 90.88 | 2025年11月 |
| 是否影响募投项目实施 | □是 ■否 | | |
注:“累积投入进度”为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进度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
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化船舶改造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四)投资方式
1、现金管理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6年1月16日购买了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的定期存款,具体情况如下:
| 产品名称 | 受托方
名称 | 产
品
类
型 | 产
品
期
限 | 投资
金额
(万
元) | 收益
类型 | 预计年
化收益
率(%) | 是否
构成
关联
交易 | 是否符
合安全
性高、
流动性
好的要
求 | 是否存
在变相
改变募
集资金
用途的
行为 |
| 对公整存整
取
(定期存款) | 广发银
行股份
有限公
司香港
分行 | 定
期
存
款 | 三
个
月 | 10,00
0 | 保本
固定
收益 | 1.65 | 否 | 是 | 否 |
(五)最近12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 序号 | 现金管理类型 | 实际投入金额
(万元) | 实际收回本
金(万元) | 实际收益
(万元) | 尚未收回本金
金额(万元) |
| 1 | 结构性存款 | 80,000 | 80,000 | 453.26 | - |
| 2 | 定期存款 | 80,000 | 80,000 | 1,560.00 | - |
| 3 | 结构性存款 | 80,000 | 80,000 | 465.58 | - |
| 4 | 结构性存款 | 130,000 | 130,000 | 719.56 | - |
| 5 | 结构性存款 | 120,000 | 120,000 | 613.32 | - |
| 6 | 结构性存款 | 120,000 | - | - | 120,000 |
| 7 | 定期存款 | 10,000 | - | - | 10,000 |
| 合计 | 3,811.72 | 130,000 | | | |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万元) | 160,000 | | | | |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 18.57 | | | | |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利润(%) | 156.76 | | | | |
| 募集资金总投资额度(万元) | 130,000 | | | | |
| 目前已使用的投资额度(万元) | 130,000 | | | | |
| 尚未使用的投资额度(万元) | - | | | | |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
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机构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
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本次现金管理期限为2025年6月28日至2026年6月27日。在上述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次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该额度在决议有效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本次购买的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但仍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出现。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相关管理制度规定,进行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
五、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等相关规定,结合所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的性质,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特此公告。
上海
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7日
中财网